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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應該結婚嗎?

威爾都蘭在《古今大哲學家之生活與思想》中斷言:「凡有心於最高的哲學思維而又結婚的人,都是可疑的。」哲學家應該結婚嗎?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西方哲學史上許多有建樹的大家,如笛卡兒、霍布斯、萊布尼茨、洛克、休謨、康德、叔本華和尼采等都沒有結婚。 關於哲學家應不應該結婚這個問題,已有不少學者討論過,一般看法是從蘇格拉底開始,哲學家們似乎就一直與美滿婚姻無緣。這一簡單現象背後隱藏的是精神與世俗關係的處理、事業與家庭次序的擺放等的抉擇不同的角度和層次會帶來不同的理解方式。

哲學家的婚姻觀點

提到哲學,言必稱希臘,希臘三賢之首的蘇格拉底對婚姻可謂深有見地。蘇格拉底認為,無論如何都應該結婚,因為如果你娶到一個好妻子,你會很幸福:如果娶到一個糟糕的悍婦,你會成為哲學家。 現實中他比較「不幸」,娶到了一位悍婦克珊西普,這位第二任妻子不僅是雅典城有名的撒潑夫人,而且名留青史成為潑婦的代名詞。她的事迹包括大庭廣眾扯下蘇格拉底的袍子和一頓激烈的謾罵之後一盆水澆在蘇格拉底的頭上。 這位先哲定力過人,總能以幽默化解爭吵,「我知道,打雷之後必然下雨」就是明證。有看不下去的朋友和學生都對蘇格拉底的行為很不解,沒想到他俏皮地釋疑:「馴馬師總要挑最暴烈的馬騎,騎慣了烈馬駕馭其它的馬就不在話下。 同樣,我的抱負是說服各種各樣的人,如果我能說服克珊西普,就沒有我不能說服的人了。」事實證明,蘇格拉底的觀點與行為是一致的,婚姻成就了他的哲學事業。 「蘇格拉底式婚姻」至少該獲得與「柏拉圖式愛情」同等的地位。

蘇格拉底畢竟只有一位,能處理好婚姻、家庭與事業關係的哲學家鳳毛麟角,他們中不少人對婚姻持排斥看法。 日本學者加藤將之1938年寫的《哲學家的氣質》專門列舉了史上21個終身未婚的著名哲學家。根據書中的統計,一般男性的結婚率為90%,而大思想家中結婚人數僅佔50%。 越到現代這種情況越加明顯,成雲雷在《趣味哲學》里稱有人對22個近現代著名西方哲學家進行研究,發現其中只有8位結過婚。

其實在蘇格拉底之前,西方有史記載的第一位哲學家是泰勒斯,他對娶妻生子完全漠不關心。 他的好朋友,當時的政治改革家梭倫問他為什麼不結婚,泰勒斯玩了個花招告訴梭倫,他不願意承受失去親人的痛苦,婚姻會使他的意志不再堅強。

康德是最有名的終身未婚的哲學家之一,據說他曾兩次準備走向婚姻的方向,但都毀於他的猶豫再三。 第一次 是他計算了自己的收入和支出以後,猶豫要不要向一位溫柔漂亮的寡婦求婚的時候,這位婦人已經與別人進入了教堂;另一次在他思前想後的時候,那位小姐已經離開了康德居住的哥尼斯堡。康德只得在其晚年的時候哀嘆:當我需要女人的時候,我卻無力供養她,而當我能夠供養時,我卻不需要她了。

叔本華認為自己的性格來自父親,智慧得自母親。在與母親的爭吵相處中,叔本華獲得了對於女人的片面認識,所以他沒有妻子、兒女和家庭。 叔本華認為他的生活是理想而智慧的,真正的哲學家是完全獻身於哲學的,婚姻的枷鎖會妨礙他的哲學創造。他的信條是只有哲學家的婚姻才能幸福,而真正的哲學家是不需要婚姻的。 他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如果一個人不快樂,多一個人也不會快樂。

大哲學家尼采一生中只有一次墮入情網,當時準備結婚,他熱烈地愛上了比他小18歲的莎樂美。 因為種種誤會莎樂美斷絕了與他的往來,致使尼采終生過著獨身生活。在他的傳世之作《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一書中,尼采如是說:「你到女人那裡去嗎?不要忘了帶你的鞭子。 」

萊布尼茨認為他與他的思維已經生活了這麼久,不希望任何人打擾他與思維的這種親密關係,所以決定終身不婚。他的一個著名觀點是每一件容易的事對他來說都是困難的,而每一件困難的事對他又是容易的。 這或許是哲學家與一般男人最大的不同,所以絕大多數男人都會選擇的婚姻對哲學家來說卻是非常難以理解的。

哲學家未婚的原因或出於無奈,或出於驕傲,但他們都將其歸因於思維的樂趣和自我提升。 在追尋真理、探求本質的歷程中體會一個人的孤獨:思考,讓女人走開。但這隻能呈現哲學家當事人的一面之詞,要獲得全景式的鮮活案例分析,需要到對生活加以提煉的作品中去尋找,在許多哲理小說中我們可以發現所需的線索。

世俗哲人的婚姻案例

哲學家們固然星光熠熠,但畢竟難以企及,凡夫俗子中的精神追求者更具有普遍性,這些世俗哲人以思想本身為目的,是真正的求道者。這一點經常被忽略,人們會驚異於路邊修鞋匠空餘時拿出康德的書,體力勞動者往往對生活有著更深刻的認知。以這類人物為中心的文學作品佳作不斷,在其中我們可以一窺求道者們的感情生活。

近年的暢銷書中,赫拉巴爾在《過於喧囂的孤獨》中塑造的廢紙打包工漢嘉在臭氣熏天的地下室處理廢紙的間隙,一邊喝著啤酒一邊咀嚼著書中的美麗字句:芭貝里的《刺蝟的優雅》里外表醜陋的門房勒妮則會用黃香李測試一部作品的好壞。 遺憾的是,他們的感情生活都不圓滿,漢嘉始終孤身一人,只有一段邂逅;而勒妮在寡居之後自我封閉,直到小津先生成為她的知己,卻未能成為她的戀人。不知作者是否刻意而為,因為婚姻問題似乎不是這兩部作品關注的重點。 在已成經典的兩部小說《刀鋒》和《悉達多》中我們能夠得到更為直接的解答。

毛姆在《刀鋒》里以哲學家維特根斯坦為原型塑造的主要人物拉里是一個典型的求道者,他對人生意義的疑問和尋找源於對死亡的不解。 因在戰爭中目睹好友身亡而心生迷惑,所以拉里戰後複員回家也不急於工作和結婚,這引起了未婚妻伊莎貝爾的不滿。在此,求道者的精神追求和婚姻生活之間的矛盾得到了最深入的展現。 阻礙他們獲得美滿婚姻的主要因素有兩個。首先是他們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與一般女人的理解不同。 雖然他們彼此深愛,也都願意成婚,但伊莎貝爾認為拉里應該找一份體面高薪的工作然後結婚,倆人可以過上層社會的優裕生活;拉里則把心頭對人生意義的困惑放在第一位,賺錢和享樂都可以排在後面。拉里自己有三千塊一年的收入,打算在巴黎租個公寓請個女傭,大部分時間花在自己想做的事情上。 但伊莎貝爾想要的完全不同,「我年輕。我要找樂子。 我要做別人家都做的事情。我要參加宴會、舞會,我要打高爾夫球和賽馬。 我要穿好衣服……我要生活,拉里。」。伊莎貝爾追求的生活是一種與別人一樣的時尚社會家的婚姻觀生活,它是現實的、物質的和及時行樂的;拉里所要的生活是一種追尋內心訴求的自由個人生活,它是理想的、精神的和我行我素的。「我真想能夠使你懂得,我向你建議的生活要比你想像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實得多。我真希望能夠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麼令人興奮,經驗多麼豐富。 它是沒有止境的。它是極端幸福的生活。」對伊莎貝爾來說,按照拉里的方式結婚等於放棄生活,而對拉里來說伊莎貝爾的生活方式等於出賣靈魂。在彼此眼中,對方的生活方式都是毫無意義的,結果只有一個:解除婚約。

其次,在生活觀念以外,情慾是維持婚姻必不可少的因素,卻是世俗哲人追求純粹精神和人格獨立道路上的障礙。情慾是愛情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是由於滿足而是由於阻撓變得更加強烈。 越是得不到手,越是逃脫掌控,情慾也越加激烈。情慾是毀滅性的,「如果它不毀掉人,它就死掉」。 在婚姻中情慾往往表現為對彼此的佔有慾望,特別是女人對男人的改造,而求道者以精神自由和人格獨立為目標,所以拉里堅決地拒絕了伊莎貝爾的最後通牒,逃脫了這種掌握企圖。情慾在此沒有起作用,只能自我毀滅,婚姻隨之消逝。

當然,精神追求與婚姻生活並非水火不容,二者其實也存在著調和的可能,有兩個事例值得研究。第一個是拉里無果而終的第二次婚約經歷,他打算與一個墮落的童年好友索菲結婚,並非出於愛,而是出於「自我犧牲而拯救一個他過去認識的清白女孩子而現在已經成為蕩婦的人的靈魂」。拉里已經獲得內心平靜並且具有聖徒氣息,他在用行動踐行自己的哲學和信仰。由於種種原因,蘇菲沒有做抹大拉的瑪利亞來成就拉里做耶穌基督。即使二人能夠成婚,這種婚姻也只是拉里自我修鍊的一種工具,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調和。拉里在「得道」後總結了自己的生活準則,其中一條就是「不近女色」,因為「根據我個人的經驗,印度的那些哲人主張不近女色可以大大增強精神的力量,這話說得再確當沒有了」。說到底,在拉里的案例中,婚姻和哲思有著本質的衝突。

黑塞的《悉達多》提供了修行與婚姻相互融合的另一種可能。在書的上部里悉達多通過成為沙門和對話佛陀最終覺醒,意識到學習教義並不能發現自我的意義和本質,只有擺脫各種社會聯繫才能成為純粹的自我,這與拉里的自我修行有異曲同工之妙。下部內容里,悉達多投入了世俗之中:跟名妓伽摩拉學習情愛之樂,與富商伽摩濕瓦彌探討經商之術。但他把這一切都僅僅看作一種遊戲,沒有全身心融入其中,卻羨慕世俗人們對生活所持的重大感,羨慕那永恆推動他們去愛的力量帶來的焦慮而甜美的幸福。「這些人永遠愛著他們自己,愛著女人們,愛著他們的孩子。」最終,悉達多發現只有經歷各種身份角色的死亡才能體會形態無常,才能發現無所遁形的自我,才能體會世界自身即遍於我之內外。由此才能理解、熱愛甚至尊敬塵俗中人們的虛榮、慾望以及平凡瑣事,並學會接受這個世界的本來面目,熱愛它,以歸屬於它而心存欣喜。「我感覺愛是世上最重要的。研究這個世界,解釋它或是鄙棄它,對於大思想家或許很重要;但我以為唯一重要的就是去愛這個世界,而不是去鄙棄它。」理解並愛世俗的世界和人們,在他們的慾望和希求中看到生命、活力和永恆不滅的梵天。

從自我覺醒到證得圓成,從追尋自我到融入大千,其實悉達多修行的關鍵是獲得愛的能力。「他的確從未對一個人愛到完全投入自我以至於忘卻自我的程度;他還從未做到這一點,而在他看來,這似乎是他與世人之間的最大差異。」名妓伽摩拉雖然教給了他情愛之術,但由於她本身也是缺乏愛的能力,故而無法幫助悉達多,所幸的是她為他生 了一個兒子。從痛苦於兒子的乖張不馴到放手讓他經歷自己的生活,血緣之親、本性之愛使得悉達多忘卻自我,融於家的婚姻觀世俗,並能愛這個世界。從這一角度而言,婚姻所象徵的世俗之愛,愛女人、愛孩子,對於追求生命意義的求道者而言是一條必由之路。

世俗哲人們在尋得內心寧靜過程中也試圖回歸婚姻,只是這婚姻已經可以安放男人躁動的內心。如果從婚姻角度看這一問題,那麼婚姻穩定的重要條件就是讓個人的生命意義能在其中得到體現。現代社會中的兩個原子式個人由婚姻結合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有共同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如果其中一人的價值觀發生變化,婚姻的穩定勢必會受到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價值觀處於形成期的年輕人,還有就是哲學家,往往是不適於結婚的,因為他們難以構建一個穩固的二人世界。已婚人士價值觀的成長最好是二人攜手共進,否則有婚姻不穩之虞。感情生活美滿的哲學家往往分為兩類:一類是如蘇格拉底和悉達多,通過俗世生活修行自身;另一類則是將伴侶打造成半個哲學家,如海德格爾與阿倫特,薩特與波伏娃等。可見,價值觀還未成型,仍然在尋找自身意義的哲學家是不適宜結婚的,但是要獲得完整的生命價值就必須進入婚姻之城。

哲學迷途與回歸愛情

婚姻總是相似的,哲學家的哲學卻各有不同,哲學家的婚姻問題不在婚姻而在於他們從事的哲學。為什麼越到現代,西方哲學家單身的比例越高?為什麼毛姆筆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精神空虛的西方青年的代表拉里在追尋了西方哲學、神秘主義、天主教之後,皈依的卻是印度吠陀經哲學?西方哲學的關注重心越來越遠離現實生活難辭其咎。

前蘇格拉底的自然哲學家們熱衷於探求宇宙萬物變化的最初本原,忽略了對人類自身的省察,泰勒斯就曾因此掉入水坑而被其婢女嘲笑。蘇格拉底認為變化無常的感覺世界得來的知識是不確定的,要求得永恆的真理不能求諸自然,應該反求諸己,研究自我。蘇格拉底將哲學從天上拉回了人間,但卻矯枉過正,注重靈魂修鍊,忽視社會生活。這至少表現在三個方面:

1、與自然關係方面,蘇格拉底將自我取代自然成為哲學探究的中心,自我開始區別於自然,成為不同於自然的另一獨特實體。這意味著人不再與自然和諧一致,並預示了後來的主體性哲學。

2、與群體關係方面,蘇格拉底主張關注自身靈魂,退出城市政治生活。這與當時雅典人認為個人只有在社會群體中與其他人交往才能好好生活的觀念相反,其結果是生活缺乏激情,對他人的生死禍福無動於衷,就像生活在阿里斯托芬所寫的《雲》中。

3、個人生活理念方面,蘇格拉底的名言是「未經審視的生活是不值得過的」,最好地生活的人是那些努力研究如何懂得生活得最好的人,其悖論是這些人的生活全被這種研究占居而從未真正開始生活。凡此種種致使他所開啟的西方哲學研究越來越不能指導人們該如何生活:從柏拉圖「洞穴比喻」開啟的古代本體論哲學到笛卡兒「我思故我在」引發的近代認識論轉向,再到海德格爾「語言是存在的家」標誌的現代語言學轉向,哲學演變為少數專業人士的思維遊戲,與普通民眾的生活關注漸行漸遠。人與世界的關係不再是同屬自然秩序,一起被上帝所造,而是脫離自然將萬物看作待認知的對象,需要理性分析加以認識。在這種主客二分的哲學指引下,個人是自成一體的原子,以分裂為代價的自由優於處於束縛中的聯繫,社會地位的平等勝過天然形成的等級秩序。其後果之一是哲學家們在現實生活中越來越「愛無能」,成為一種「贏者的詛咒」。

弗洛姆在《愛的藝術》中指出,西方主流思想相信在正確的思想中會找到最終真理,所以把主要的重點放在了思想上,這產生了很大的問題。「思想只能使我們認識到思想不能使我們作出最終回答,思想的世界囿於悖理之中。最終把握世界的唯一可能性不在思想,而在體驗統一。

」在東方宗教中,如婆羅門教、佛教和道教表現得尤為明顯,也解釋了為什麼拉里的追尋之旅結束於印度。當然,現代西方的斯賓諾莎、馬克思和弗洛伊德也提出了同樣的原則,特別是馬克思所說的「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這種體驗統一,進而改變世界的根本方式不是別的,正是愛情的力量。雖然都推崇德爾斐箴言「認識你自己」,蘇格拉底選擇了自我審視,弗洛姆則提出了另一種可能:「在愛情中,在獻身中,在深入對方中,我找到了自己,發現了自己,發現了我們雙方,發現了人。」周國平在談到情感和體驗時提出「我愛故我在」這並不是一種修辭,而是在笛卡兒「我思故我在」的本體意義上的闡發。笛卡兒的「思」畢竟仍然以」我」的存在為預設前提,故而他的質疑並非徹底。「我」的存在應以「我」之對照物出現為前提,其後才會有「自我」意識,才會「我思」,「我」與「我」的對照物之間的關係就是愛情,是愛的最原始形式。所以,聖母大學教授奧·康納將愛稱作「光著腳的哲學」,「哲學是一劑愛情魔葯」。正是有了夏娃之後亞當才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就如有了2才有1出現的必要。從這一意義上講,先有2才有1, 先有夏娃後有亞當。「正是通過親情、性愛、友愛等等這些最具體的愛,我們才不斷地建立和豐富了與世界的聯繫。」在與所愛之人的關係中確立與世界的聯繫,並定義我們本身真正是誰。這種存在才是充實與豐富的存在,不會陷入哲思玄想詞與物糾葛的虛無。從這一視角我們不難理解為何弗洛姆明確提出「愛情是對人類生存問題的回答」,愛情賦予人第二次生命,即從肉體的存在上升為精神的存在。故而,「我思故我在」似乎應以「我愛故我在」為前提。

哲學家的婚姻問題似乎既出在哲學發展方向本身,又出在婚姻能否容納愛情,二者能夠共處的結合點在於愛情和愛。哲學應該回歸「愛智慧」的本義,哲學家們應該更相信愛情,愛這個世界,這樣才可能擁有更美滿的婚姻。

摘自《寧夏社會科學》期刊2015年05期

作者:李秀輝

原名《哲學、婚姻與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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