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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對貪污腐敗要趕盡殺絕的王朝 最後卻無官不貪 還因此亡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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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反對腐敗,有的朝代一陣風似的從嚴從重打擊貪腐官員,但收效甚微,貪腐之風很快捲土重來,這與封建制度本身的缺陷不無關聯。

明朝是農民造反奪得天下的朝代,也是封建社會時期最為腐敗的朝代,在皇帝與官員的共同努力下,貪污腐敗被發揚光大到了極致。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寒,深知民間疾苦,因此對貪污腐敗深惡痛絕。

《明實錄類纂?司法監察卷》記載:

洪武四年(1371年),針對元末明初官場賣官鬻爵、貪腐成風的現狀。

明太祖朱元璋頒布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史上最嚴法令——貪污六十兩以上銀子者,斬立決!

六十兩銀子啥概念呢?

一兩白銀約為六百元人民幣,六十兩尚不足四萬元,老朱打擊腐敗猛葯去痾,重典治貪,可謂打出了致命的一記重拳。

殺掉貪官不足以警示前「腐」後繼者,明太祖就命人將貪官剝皮後千刀萬剮,夠狠!

有的人被剝完皮,挑斷手足筋依然沒有氣絕,足見剮刑的殘酷。

整張人皮剝完後用石灰漬干,填滿亂草,用針縫合後擺放在官署衙門前,官員們上下班都會戰戰兢兢經過,整天提心弔膽,從而達到不敢腐敗。

一段時期內,官場形成了史上罕見的清廉風氣。

如此酷刑只是在洪武一朝起到了一點震懾作用,封建制度本身的不完善,造成腐敗迅速反彈,有明一代堪稱腐敗透頂。

明代對國家監督官員機構人員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出巡事宜》規定:

「凡考察官吏廉貪賢否,必於民間廣詢密訪,務循公議,以協眾情。」

就是要求紀檢幹部微服私訪,獲得民間第一手資料。

而實際上,很多紀檢幹部自以為監察權力至高無上,因此到了地方不僅不微服私訪,反而大張旗鼓接受地方官員的奢侈接待,招搖得很。

地方官員害怕被彈劾,變著法子討好巡按御史「路跪送迎、結綵鋪氈、擂鼓放炮、盛宴招待、名物饋贈。」

《明經世文編》記載:

一個縣級官吏為了向監察人員獻殷勤,竟然在招待上級時「以貂皮飾溺器,以茵褥鋪廁中」,至於行賄受賄可謂司空見慣。

明代規定,巡撫及按察御史如果查獲到貪污受賄的贓銀,必須交給當地州縣儲存,作為辦公費用。

萬曆年間,都御史李采菲查獲贓銀竟然據為己有,同時銷毀了辦案起獲贓銀的相關記錄。

疏劾御史沈汝梁巡視下江(長江下游地區,包括江蘇﹑安徽﹑浙江等省)侵吞 「贓賄數萬」。

經歷明宣宗、明英宗兩朝,被譽為「為國家生財,節用之臣」、任職江南巡撫二十一年之久的周忱為辦事不受阻礙,其饋贈朝中達官顯貴,資送往來官員,出手闊綽,從不吝惜。

至於手下部屬貪占公款,中飽私囊,他常常是睜一眼閉一眼。

《萬曆野獲編》記載:嘉靖年間,負責巡視江西的御史黃廷聘性好貪污受賄,為人傲慢無禮。

有一次回老家,途經湖南衡山縣,他沒有像其他京官回老家時,對沿途的地方官員禮節性拜訪一下。

衡山縣長陳安志對黃廷聘很惱火,一氣之下,就派人將黃廷聘隨車的行李箱偷走了。

回到縣衙打開一看,裡面竟然裝滿了金銀財寶。這回輪到黃廷聘惱怒了,但是生氣歸生氣,贓銀在人家手裡呢。

只好低三下四給陳縣長賠禮道歉。

陳縣長惡氣出了,也就不再難為黃廷聘,行李箱物歸原主。

可是這件事被人們編成段子廣為流傳,一直傳到京城——其上司都察院左都御史(相當於現在的監察部部長)張永明耳朵里。

張永明知道雪地里藏不住死孩子,迅速向嘉靖皇帝彙報,黃廷聘很幸運,只是受了個「冠帶閑住」的處分,被免職了事。

無獨有偶,就在黃御史犯事兒的第二年,大明「中紀委」監察官員、給事中何起鳴檢舉都御史陳志先。

陳御史也是回老家,路過福建崇安縣,隨行車輛上的四個行李箱被盜,不過此次非官盜,而是真被小偷拎走了。

陳御史報了警,地方偵緝部門很快破了案,抓住了盜賊,收回了贓物。

辦案人員打開箱子一看,哇塞!

裡面全都是黃燦燦白瑩瑩黃金白銀。

更令人噴飯的是,裡面竟然還有一個小賬本,記錄了這些財物的來歷。

收張三黃金十兩,收李四白銀五十兩……總額價值達白銀幾萬兩,同黃廷聘一樣,陳志先受「革職閑住」處分,之後屁事兒沒有。

政府對貪污受賄如此寬容放縱,大明朝官員索性來個集體貪腐,抓住了算倒霉,反正也就是丟了官職而已。

抓不住算幸運,這樣的體制之下,白貪誰不貪,貪了也白貪,不貪白不貪。

《明史》載:崇禎年間,御史史范更是腐敗透頂,其巡按淮揚時,竟將贓罰銀十餘萬兩全部納入囊中;

在兼任攝巡鹽課期間,把前任庫存的二十餘萬兩全部侵吞。

史范東窗事發,崇禎帝「怒褫(chǐ)其職」,史范開始「急攜數萬金入都」打點。

在審查期間,首輔薛國觀極力為其辯護。

但是,巨額財產遠遠超過了俸祿所得,貪污證據確鑿,史范最終進了監獄,後病死其中。

史范家人見行賄無果,馬上狀告薛國觀,史家門人作證稱史范「所攜貲盡為國觀有」。

真是狗咬狗一嘴毛,憤怒的崇禎帝將薛國觀罷相,回了老家,但不久令其自盡而死,並懸屍兩日。

大明帝國最後的幾年猶如迴光返照,崇禎帝很有太祖皇帝的風範,開始從嚴整頓吏治,企圖遏制貪腐風氣,但是晚了!

「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

大明朝已經病入膏肓,神仙來了都沒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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