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一勺《地理精語》之論龍十要
一、論龍十要
一勺子曰:龍法十要者,乃地理之切要、必要而斷不可少者。脈曰要得;氣曰要乘;意曰要識;得、乘、識三字,最宜精察,果能得脈;果能乘氣;果能識意;則暖氣鍾靈,陽和毓秀,用收山出煞、挨生棄死法方准。地大必定大發,地小必定小發,乃百葬百驗之捷訣。其不驗者,乃不能得;不能乘;不能識;則冷氣召災,陰煞致凶,縱收得山、出得煞,亦無用,地大必定大凶,地小必定小凶。大地何以有凶?以不識脈意氣也。雖得真穴,亦必大凶。此寶珠、火坑。差在毫釐,不可不辨。
卷內揭此三條,頗有萬古開群蒙之心,天下孝子慈孫遵此法而獲安先福後者,當薔薇露盥手,三複斯編。龍變要詳,而後陰陽有分。
古人以有變化者謂之龍神,無變化者謂之荒山。龍勢要知,而後強弱I 有別。察衰旺,知休咎。龍星要看面,正穴、怪穴可點,有頭腦、有主宰。龍咽要察,而橫受、直受可扦。有來歷,有根苗,易下手了。要詳龍峽即具結作之理,可以預知穴法。要論龍格實為氣脈之根,審輕重,知去取。
他若祖宗、父母,泛而無當。枝幹、傳變,近而鮮實。此卷概不言及,非忽之也。發福古地,多不在此講究。果能盡此九要,言約而精,不特一切說巒頭、說天星之書,汗牛充棟,虛文無益,即歷來口傳、心授,杖法、葬法,皆|屬贊語。
獨於龍法,則曰要傳,蓋,此法必待口傳乃真,然而天津有禁,欲言不敢吐,九要乃俯察之功,獨此一條,非傳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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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連玉帶散炊煙,谷底閑聚幾村落
※傳世風水名作《地理髮微論》最後一篇,之十六、原感應
※手持票根滿惆悵,農忙時節辭家鄉
※傳世風水名作《地理髮微論》之十五、知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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