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寵咬傷他人,寵物主人需要負什麼責任?可知道這是舉證倒置
前一陣子,有一隻藏獒竄至城區接連傷人,狗主人拇指也被咬斷。
經民警介紹,當晚他們接市民報警稱,一隻藏獒竄入一戶居民家,將一隻寵物狗咬死,這戶居民拉上卷閘門防止其逃脫。民警現場查看後,因藏獒體型巨大,性情兇猛,擔心其再次傷人,於是找到狗主人先將其控制。不料狗主人準備將藏獒關入狗籠時,被藏獒咬斷拇指。昨日早上,狗主人的女婿氣憤之下打藏獒時又被咬傷。
無獨有偶,前段時間大連一6歲女童被藏獒咬傷致死,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狗主人刑事拘留;另有市民被農家樂犬舍中逃脫的大型杜高犬咬傷後致死,經公訴機關介入和法院審理查明,判決犬舍負責人過失致人死亡,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儘管這樣的處罰實屬少見。不過,警方的態度得到了多數法律界人士和廣大市民的認可。
其實, 隨著廣大市民的經濟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養寵物的習慣已經從舊年代的看家防盜變成了個人愛好,但是,也有不少人非常懼怕大型的寵物。比如,在很多住宅小區,就有愛犬人士在放學時間遛狗,從而和學生和行人造成不少的糾紛。
《我顧問》在這裡就要提醒各位飼養寵物的朋友們,在我國,如果自家的寵物因為自己的疏忽照料或者寵物突然「自發」地向路人發起攻擊行為,飼養人要負法律責任並且適用於無過錯責任原則。
所謂「無過錯責任原則」,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簡單來說,可以理解為,發生了侵權事實,並不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歸責的要件,但您也要負上相應的責任。其中,寵物傷人(受害人或第三人挑逗的情形除外)就適用於無過錯責任的情形。
其次,由被告就免責事由進行舉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它不同於過錯責任中的「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
再者,從刑事角度來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其中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過失致人死亡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編認為,在生活人口密集的城區本來就禁止飼養大型烈性犬,其對人會造成難以防備的傷害,作為飼養人必須對自家的寵物盡到看管照料的責任;如果發現寵物有不尋常的表現和暴怒的徵兆,請把活動範圍減少或移至人員稀疏的場所。
點擊展開全文


TAG:我顧問 |
※狗主人們小心了,不拴繩寵物狗被撞死,肇事人將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狗一吃食主人就虐待夾耳朵,可知道真實原因,人人都說狗是幸福的
※一碰就痛到流淚,狗狗被綁森林渾身是傷!新主人讓它知道什麼是愛
※哪些事情會傷了狗狗的心,身為主人的你知道嗎?
※為什麼主人不要我了?我很憂傷
※要怎麼讓狗狗感受主人的愛?
※可憐金毛被主人怒打重傷,是什麼讓你下如此毒手?
※德牧狗狗幫主人看油,任勞任怨還不要工錢,真讓人感動
※你這麼萌你的主人知道嗎?
※貓狗能知道主人要帶它們去看獸醫,竟然是因為這個原因
※主人意外受傷無法送貨,金毛竟然代替主人幹活,真是太懂事了
※主人,你不會知道我有多愛你!
※主人裝死,狗狗守護,貓咪做了這件事讓主人忍不住想哭
※這些狗狗最護主,會不惜犧牲生命保護主人,就知道少不了它!
※有愛主人向你詮釋什麼叫做信任,感覺好刺激!
※家中有這些植物會威脅到寵物的生命,主人們一定要知道
※這麼乖巧的狗狗也有主人狠心遺棄,如果是你遇到了,就問你要不要
※主人,你要不要抱抱我,這麼蠢萌的我你忍心拒絕嘛
※狗狗守護著懷孕的女主人,不讓任何人摸肚子,誰碰就凶誰
※這位奇葩的主人竟這樣做,狗狗是我們的朋友,要對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