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化 > 文本與文物:《劍橋中國古代史》書評(上)

文本與文物:《劍橋中國古代史》書評(上)

撰文:史嘉柏(David Schaberg)

翻譯:張瀚墨

《東方歷史評論》微信公號:ohistory

【譯者按】魯惟一和夏含夷兩位教授編輯出版的《劍橋中國古代史》,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於上個世紀末(1999年),但收稿截止日期是1995年,細算下來,書中所包含內容,其下限距今已有二十餘年。此書的出版,正如兩位主編在該書《導言》中所言,既彌補了此前費正清和崔瑞德兩位教授主編的劍橋中國史叢書未能包含先秦中國史研究的遺憾,又是西方漢學界在條件成熟之後對帝國之前中國歷史研究探索的匯總;就當時而言,《劍橋中國古代史》的出版,集中展示了西方漢學界在早期中國研究領域的前沿性成果,在某種程度上也是西方漢學界在這一研究領域積累起來的自信心的表達。這種自信不僅體現在研究者對早期中國研究資料和信息——尤其是新近的考古發現以及以其他方式發現的最新資料——的佔有和研究上,而且更突出地體現在相當一部份學者對於傳統中國史學方法的反思,以及通過最新發現的物質材料對古代考古文明的重建和不同文明間關係的構擬方面。這一點,讀者既可以在全書主要章節安排上饒有意味的二元結構中看出,也可以在《劍橋中國古代史》導言的相關部份以及史嘉柏教授有針對性的批評中看到。

史嘉柏教授的書評,無論從篇幅還是深度而言,都與《劍橋古代中國史》相稱。這是一篇譯成中文近六萬字的長篇書評,內容涵蓋了一部長達一千一百多頁的巨著的方方面面,包括其謀篇布局,章節安排,圖片使用,以及書目引用和章節間的參照互檢,等等。更重要的是,該書評能夠始終圍繞如何界定和使用早期史料這一核心,從對中國概念的理解、先秦史研究的獨特性以及早期中國研究學科的界定等方面統領整個書評,從而既將批評的目光掃遍全書的每一個角落,又能捕捉住重心,提綱挈領,使讀者在把握《劍橋古代中國史》的廣博內容同時,深刻思考書評中所提出的影響古代中國研究現狀及其走向的重大學術問題。這些問題,不但是有著幾百年歷史的西方漢學研究發展到今天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而且也是在考古材料急劇增加的情況下中國上古史研究亟需思考和探討的問題。

我們應該如何回應西方漢學界中解構永恆中國的強大聲音?應該如何理解中國觀念的產生?如何在研究中界定和使用這一觀念?在文獻材料缺失的史前史的研究中,考古文化是不是我們重建古代文明的唯一工具?考古的證據是否積累到可以無慮地拋棄藉助文獻建構起的中國歷史框架,而僅憑藉考古理論就能解釋古代社會和古代文化的地步?我們應該如何合理地處理考古數據與傳世文獻的關係?二者的關係互補還是互斥?古代文明的延續性是否強大到可以讓我們根據較晚時期的歷史推斷更早歷史時期社會和政治生活的某些要素?即使在有甲骨、金文以及其他不同性質的傳世文獻史料的商周歷史研究中,我們是否可以把這些材料直接拿來當作史料使用?如果直接拿來作為史料使用有失妥當,我們應該對這些材料怎樣辨別處理,才能讓這些寶貴資料在古代史的研究中真正發揮作用?最後,綜合所有這些問題,我們應該如何從方法論的角度定義早期中國研究或者中國上古史這樣的學科?是考古與傳統史學的簡單疊加,還是從廣度和深度方面對包括二者在內的多學科或跨學科的整合?總之,我們應該如何在協調各種方法之間矛盾的基礎上進行有效的、有意義的整合,從而更加明晰,更有說服力地呈現出早期中國研究的格局、目標和方法?

史嘉柏教授的書評,與其說解答了他提出的問題,還不如說是藉助《劍橋中國古代史》這一平台,從一個更高的高度推進了我們對這些問題的思考,並激發我們從方法論和學科論的高度,深刻反省早期中國研究的現狀和走向。這樣的反省和思考正是我們所需要的。這或許也正是我們在《劍橋中國古代史》出版近二十年後翻譯和出版這篇書評的意義所在。但願這份遲到的努力,不僅能讓我們感受到西方漢學和中國考古及先秦史研究方法論和切入點方面的碰撞,而且能夠促進我們真正放開視野,超越中西史學立場和方法的局限,整合局內和局外歷史視角的對立衝突,從而從內容、方法和學科的高度為早期中國研究開拓新路。

考慮到史嘉柏教授書評的篇幅,為方便讀者閱讀,譯者在適當的地方附加了原文所無的小標題。全文被劃分為十九個部份,如下。

1

書評序言

《劍橋中國古代史》出現在早期中國研究的非常時期。上世紀的考古發現,尤其是轟動過去三十年的新文本的發現,大大豐富了學者們的研究資料。研究方法和技術的改進也從各個方面——包括從對甲骨文的最初解讀到最近對資料庫的使用——促進了對於早期中國史的某些新的共識的產生,並且有助於把這些新的共識傳達到世界各地的學者面前。與此同時,世界各地的早期中國研究學者作為一個群體,也一再由於對某些基本問題闡釋的不同,尤其是由於對傳世文獻價值認知的不同,而被弄得四分五裂。自從晚清今文學者對《左傳》的攻擊在世界範圍找到了其支持者和反對者以後,在歐洲,美洲以及日本,對於某些重要方法論的爭論不再僅僅局限於單個國家的學者群體,而是從此具有了國際性特徵。最近,一場牽扯到該領域的數位著名學者之間的爭論——其中三位是《劍橋中國古代史》的作者——也將該領域的某些重要的方法論問題端將出來;有論者甚至提出,早期中國研究學者所賴以產生的獨特民族主義傳統,有可能負面地影響了國際上對於該領域研究方法的共識的達成。誠然,跟其他研究領域一樣,早期中國研究既是由其研究者已達成一致的那些問題、也是由其研究者仍存在分歧的那些問題來界定的。但最近的這場爭論表明,早期中國研究學者之間的分歧,無論是否源於學術的民族主義傳統,已經深入到讓人懷疑早期中國研究以及早期中國歷史文獻是否存在學科的一致性的地步。《劍橋中國古代史》的出版讓這一分歧顯得更有戲劇性。

在導論中,《劍橋中國古代史》的主編魯惟一(Michael Loewe)和夏含夷(Edward Shaughnessy)認為,歷史研究的明顯障礙事實上可以轉化成機會:

某些古代中國的研究者或許會艷羨現代歷史學者所擁有的滿圖書館成堆的檔案資料,但我們古代史研究所面臨的資料稀缺也可以轉化成一種優勢。正因為證據相對稀少,我們才得以不會貿然將學科範圍劃得過窄。那些不注重考古證據的研究者很快發現自己在該領域的落伍,而那些不熟悉傳世文獻的考古學家必將錯失那些可以給死的出土實物帶來生命的材料。(原文第13頁)

在此,兩位主編暗示,如果古代中國史作為一個學科的存在是可能的,它的成功存在取決於「多學科的研究方法」(原文第13頁),這一方法至少應該是考古調查結果和對傳世文獻文獻研究的結合。這一信念使得《劍橋中國古代史》的兩位主編採取了與《劍橋中國史》明顯可見的不同編輯方針,促使他們在該書所包含的對上古中國每一個歷史時期的研究中,都同時收入對其分別從考古和歷史兩個不同角度進行研究的文章。他們也意識到這種編排難免會產生偶爾的重複以及對材料闡釋的不連貫性,因為不同學科的學者們在他們的文章中對相同材料的處理並不相同(原文第13~14頁)。

重複與自相矛盾的問題在序言里的一個出處不明的註解里已經有所顯示。一開始,該註解關注的似乎是本書各章節的作者們對於早先學術成果的處理問題,但行文一轉就變成了對於本書自身包含的不連貫性的辯護:

對一部由多名作者合著的涵蓋了一千多年歷史的著作而言,某些涉及到不同時期、不同方法、不同闡釋的標題難免會在不同的章節里被提及。儘管該書的編者已儘力使得各個章節互相關聯,但仍然覺得生硬地強調對語詞翻譯的一致性或是排除不同作者對同一問題的不同解釋有所不妥。因此,儘管本書編者不強調對相關語詞和觀點的關聯比照,但還是希望書後的索引能夠滿足讀者對其進行比照的要求。(原文序言第xxiv頁)

也就是說,無論是對於小到關於語詞的不同翻譯,還是對於大到對同一現象的不同闡釋的取捨,本書編者都決定讓這些差異同時存在,並且強烈暗示,早期中國歷史研究資料的性質決定了他們所採取的立場和方法大大優於通過編輯手段強制達成一致的做法。他們沒有試圖隱瞞書中的不一致——所有讀者,不管他們的學科背景如何,都被鼓勵去閱讀跟他們感興趣的歷史時期有關的根據考古或根據「傳統史學」寫成的章節(原文第14頁)——但他們也沒有刻意去宣傳書中的不一致性。值得指出的是,他們只是宣布了不強調關聯比照的決定,但對為什麼作出這一決定並沒有做出任何解釋,而且,書末的索引也並不像他們宣稱的那樣能夠充分滿足讀者進行比照的需求。

因此,根據讀者閱讀方法的不同——是從頭到尾通讀還是只讀取跟某些歷史時期相關的部份內容,《劍橋中國古代史》由兩個截然不同的東西組成。但無論如何,該書應該而且也將成為從本科生到非專業的中國史愛好者、到本書撰稿人的基本參考書。從這個意義上說,與兩位主編所希望的大相徑庭,該書不大可能被當作一個整體來閱讀,而只有其中部份的章、節或頁,才會被拿來作零打碎敲式的使用。但除了以讓人敬佩的勇氣勇敢面對這些指責,該書似乎也拿不出什麼具體行動來改變這一點。儘管解釋上有不一致,質量上有不均衡,而且書後索引也讓人失望,但該書仍不失為一部重要的參考書,而且其重要性在未來的很長時間裡都難以被取代。

對於那些認真聽從本書編者敦促的讀者而言,無論是只讀過有關某一特定歷史時期的成組文章,還是讀完全部十四章的所有文章,均會發現《劍橋中國古代史》堪稱早期中國研究的大師級作品。因此,每一位剛開始研究生生涯的學生都應該閱讀此書的全部內容,這一點同樣也適用於任何對當下如何治先漢學問的問題做過認真思考的人。應該指出的是,兩位主編在本書前言中間接指出的他們未解決的不一致的問題,既非偶然,亦非細枝末節,而是關係到自上世紀以來如何界定早期中國研究的基本問題和爭論。兩位主編把他們的方法描述成是「多學科」的,並且指出(至少是暗示),研究上古中國不宜冒然聲稱考古和歷史這兩個學科所提供的答案孰優孰劣,但是如果通讀全書,書中的內容卻告訴我們並非如此。多學科的方法意味著對於成熟的、自主的學科的挑戰:如果中國上古史作為一個學科不比中國上古考古學更成熟和自主,那麼《劍橋中國古代史》就不能被說成是多學科的。這種將用考古與「傳統史學」寫出的文章並置的做法無疑在主題、程式及論證標準等方面更適用於考古學,但作為結果,它卻打破了「傳統史學」方法的學科連貫性。就像大家很快就會在後文看到的那樣,事實上,「傳統史學」並不完全缺少方法論方面的共用典範,而且其具體實踐領域的界定也並不模糊。

《劍橋中國古代史》所說的「傳統史學」方法指的是「傳統史學」對傳世文獻的依賴。但單單是對傳統文獻的依賴還構不成一個學科。人們指望從中國上古史學家那裡得到的東西,正是人們指望從考古學家那裡得到的東西,也正是人們指望從別的地方或歷史時期的歷史專家那裡得到的東西,這就是那種不但對於什麼構成證據而且對於怎樣使用證據的高度共識。沒有這種共識,中國上古史就構不成一個學科;如果對於上古史的研究尚不足稱為一個學科,就不存在一般意義上的中國上古史,有沒有別的學科的幫助都是一樣。就目前中國上古史方面已有證據的性質而言,即便最嚴密的方法也只能產生出孤立的、不完整的早期中國「歷史」,遠不如那些對資料保存更豐富的歷史時期的研究所成就的。這一點我在下面還會論及。從這個角度來看,《劍橋中國古代史》是一個巧妙的偽題目:書中所收還構不成一部歷史;如果硬要說成是歷史,也只能是從最鬆散的意義上而言;但它確實也收入了非常有用的考古發現,展現了傳統史學方法中常見的成功及失敗之處,並以此提醒我們,在早期中國研究有可能成為一個歷史學科之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儘管存在諸多問題,《劍橋中國古代史》絕非等閑之作。書中的作者都是他們各自領域或研究時期的資深學者,他們要麼過去就發表過與他們收在《劍橋中國古代史》里的文章內容有關的專著而利用這一機會作進一步的更新升級,要麼就是利用他們經過檢驗的專識對那些極少在西方研究中觸及的論題發表高見。該書的編年史識以及針對每個歷史時期所收題目的廣度均令人驚嘆,這一點我在具體討論書中各章時還會論及。正如人們可能會期待的那樣,該書的大部份作者不僅大量徵引英文和其他歐洲語言的學術研究成果,而且也大量引用了中文和日文的諸多研究成果,並且他們通常都能做到既不浪費口舌又能有效地在自己當下的觀點中表現出某種程度上的論爭。從整體上看,考古的各章,對截止到1995年——也就是該書交稿時——為止發現的主要的漢以前文化及其代表性遺址,作了近乎全方位的介紹。歷史諸章也是這樣,儘管方法上存在不一致,但都既能總覽傳統觀點,又能對那些觀點提出批評改進意見,使人們在通過《劍橋中國古代史》回顧舊有常識的同時,又對其進行檢驗。誠然,這兩點都有必要:如果對過去通行的不足信的、無依據的觀念沒有介紹,我們就不能說對早期中國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史有過研究。最後我還想說,本書不僅以插圖、地圖、圖表和數字的形式,而且通過大量的註解和詳細的書目,幫助讀者讀解書中的內容。沒有多少學者能像魯惟一和夏含夷那樣博學能勞,以成就這樣一部皇皇巨著,他們所付出的努力定能為早期中國研究的發展帶來深遠影響。

貫穿《劍橋中國古代史》的主要方法論的論爭聚焦在如何使用文獻證據,不管這些證據是通過考古發現的還是通過傳承得來的。人們通常認為,沒有相應的文獻,就寫不出給定的歷史,因而書寫的使用就成為一個社會從史前過渡到有史時期的標誌。針對這一觀點,吉德煒(David Keightley)評論說,如果這一觀點成立,那麼「真正」的中國文明史可以說僅僅始自商王武丁,因為迄今最早的甲骨文就出在武丁統治時期(原文232頁)。像我在後面還有檢討的那樣,儘管這種觀點不無問題,書寫的產生確實是學者們能夠觀察到的某個地區技術出現質的飛躍的那些重要時刻的一個標誌。《劍橋中國古代史》的作者們對這一飛躍的性質的評估存在顯著的不同,結果也就導致了他們對文獻資料處理的不同。每一位作者似乎都願意承認,無論是後來發現的還是傳承得來的文獻,其實都是文物;因此像對待任何其他的文物一樣,我們一定要從它們產生的特定的環境入手來理解它們。但在實踐中,這一理解卻導致了文獻使用上的巨大分歧。對某些史學家而言,這不值得大驚小怪;一旦確立起文獻資料精確記錄史實這樣的信念,這部份作者就通過整合現有材料來重述那一時期的歷史。有些史學家走另外一個極端,強調他們所見資料的本質上的「實用和虛構」性(原文587頁;引文為陸威儀Mark Edward Lewis語),總是極其清醒地意識到文本首先是文物,並據此來構建事實。這種分歧在考古學家那裡也同樣存在。儘管與史學家的章節相比考古學家的章節在方法論上更具一致性,但他們在文獻的有用性這一點上還是各懷己見。當然,沒有哪一位作者使用文獻的方法站不住腳或可被輕易地駁回,但在每一章,對於文本這一不尋常的文物的處理,每一次都會讓我們想到學科連貫性的問題。

下面,我將對《劍橋中國古代史》各章依次概述其包含內容及論點,然後集中考察這些章節的作者處理文本證據的方式。我自己對文本地位的考慮散見於我對本書各章所使用方法的評估回應中,也可視為我對各種方法的優劣作公正評判的一種嘗試。然後,考慮到這些評估回應的零散性,作為補償,我會在本篇書評的正文之後,花幾頁篇幅對本書對於中國歷史學科的意義作更一般性的考量。文章的最後是我對本書的些微批評和校正。

2

關於本書開頭內容

為幫助理解,《劍橋中國古代史》一開始就針對本書所包含之時空框架給出了有用的導引。除了通常見到的目錄頁、所用插圖、凡例、縮寫導引以及致謝頁以外,兩位主編還給出了常見青銅器的精確線圖以及標有界標城市和地理特徵的現代中國地圖。《導論》將本書與20世紀早期中國研究的主要革新和爭論聯繫起來,而且對書中內容和作者們使用的材料作出了有益的評論。在一篇帶有前言性質的文章《曆法與編年》中,夏含夷簡短地回顧了中國的曆法編年傳統,討論了《史記》年表給出的年代的某些已知的錯誤。接著,在一張粗略估計的、傳統的、不時地對所有商和西周以及幾乎所有主要東周時期的統治者的統治年代作出更正的表格中,他總結出到目前為止比較可靠的編年知識。在另外一篇短文《上古中國的環境》中,通過對距今大約五千年前決定了人類生存環境的地理氣候特徵及其變化的描述,吉德煒的細緻研究對夏含夷的編年研究作出了補充。

3

關於本書導論

對《劍橋中國古代史》自身的文化背景進行解釋是《導論》的主要工作。為此,兩位主編對過去一個世紀中考古學給上古中國研究帶來的變化作出了評論。儘管他們也提到了顧頡剛和疑古派、諸橋轍次及當代中國學者的貢獻,但他們還是把重心放在西方學者是如何革命性地影響了早期歷史研究這一點上,將他們自己的著作放在一個可以上溯到沙畹(édouard Chavannes)、伯希和(PaulPelliot)與高本漢(Bernhard Karlgren)等先驅者為代表的學術傳統中。在描述《劍橋中國古代史》的作者們所使用的文化物質遺存的過程中,他們適時地為自己的跨學科的方法作出辯護,從而指出引發目前學者們爭論的深層隔閡。毫不奇怪,這些紛爭必然跟大家是否願意賦予文本以權威息息相關。在提到信古派和更早一點的疑古派的對立立場以及信古派的觀點時,兩位主編沒有明顯地選邊站隊,除了斷言「難以否定的是,過去一代的考古發現往往是證明而不是推翻了傳統文獻對上古中國的記載」這一點(原文第10頁)。就像兩位主編指出的那樣,把從現代中國版圖內出土的古老的考古層中出土的文物硬說成是原始中國的東西,通常跟站不住腳的片面強調中國文化延續性的觀點有關(原文弟13頁)。他們自己也承認,這一做法不僅能在「中國官方書寫」中找到先例,而且也能在本書作者們所依據的「傳統文獻記載」中找到先例。兩位對此點的討論極短,而且(可能確有必要)顯得模稜兩可。然而,考慮到作為《劍橋中國古代史》里唯一對其整體方法論問題作出討論的地方,此處對「中國」文化的古老以及區域多樣性的意義的討論,暴露出兩位主編在這一問題上的根本上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儘管《劍橋中國古代史》各章的作者們對其應對途徑各異,其實跟作為文物的文本的地位有關。

4

關於第一章《有史時代前夜的中國》

本書的第一章《有史時代前夜的中國》由張光直先生撰寫,主要介紹了中國地區的史前時代,也就是商代晚期之前人類生活及文明的發展。本章將考古報告內容與基於文獻作出的推想相結合,典型地體現了使張光直成為早期中國研究著名人物的諸多品質。本章最好的部份包括東亞大陸智人的出現、大約一萬年前開始的人類社會向越來越依賴農業時期的過渡,以及在史前人類石器和陶器遺存中清晰可辨的文化差異。與人類起源於非洲——即在非洲進化出的智人從非洲一路遷徙到世界各地——的假說相比,張光直將大家的注意力轉向人類進化的多地區假說,認為從直人到智人的進化發生在多個地區,東亞也在其中(原文第40~42頁)。同樣,在對農業的討論中,張光直強調粟和米首先在中國地區培育的可能性。他還簡短綜述的了遼河流域(興隆窪、新樂、紅山文化)、黃河流域(仰韶、大汶口文化)、長江流域(大溪、馬家浜、河姆渡文化)及更南的地區(大坌坑文化)的新石器文化的考古證據。在「中國互動圈的形成和地區文化的發展」部份中,他追述了「原子核假說」——即龍山文化從仰紹文化發展而來並擴散到其他未開化地區的觀點——的緣起以及為什麼要用能將數個幾乎同樣古老的文化聯繫起來的「互動圈」這一概念來代替過去的「原子核假說」。他強調蘇秉琦在這一理論模式轉換中起到的作用,並以謙卑的坦誠講述了他在自己的《古代中國考古學》中連續數版對自己的觀點進行的修正;但他自己的努力對這一理論進步的貢獻是決定性的。「互動圈」一詞最早由張光直提出;像他指出的那樣,這一詞也是理解原始中華文明起源的關鍵所在,也就是說,「到公元前3000年的時候,中國互動圈可以被恰如其分地稱作是中國,因為它成為中國歷史展開的舞台,有著界定清晰的演員、事件、動機以及故事線索」(原文第59頁)。

本章的最後部份更多的是依賴傳統文獻證據。在良渚文化的部份,張光直詳細講述了分層社會的出現以及假設的對於諸如璧和琮一類文物的薩滿式使用。最後,他把目光轉向神話和夏朝歷史地位的問題,檢視了戰國秦漢時期文獻中某些有關宇宙發生的相關說法,列舉出傳說中的主要文化英雄和國王,然後重提他的關於夏朝的理論,即二里頭及其他相關遺址的發現代表了歷史上的夏代遺存。在這裡,以及其後的很多地方,人們期望兩位主編當初進行編輯的時候能加上註解,使得相關論點論據得以互相參照,因為本書其他章節在處理二里頭文化的時候並不把它當作是夏,比如在一條被索引忽略的參考資料中,二里頭顯然被看成是代表了商文化的一個時期(原文第899頁);而在對商文化作出最詳盡討論的由羅伯特?貝格利(Robert Bagley)執筆的一章中,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二里頭文化顯然不能毫無問題地被歸入商文化的範疇,當然更不能跟夏文化划上等號。張光直關於早期薩滿教的觀點,跟他對夏朝的假說一樣,都源於他在社會科學知識(在此為在薩滿教方面的比較研究)的支持下對出土文物和傳統文獻進行調和的努力。張的專著《藝術,神話,禮儀》集中闡述了這一觀點,但自1995年以來一直遭到審慎的質疑,而「薩滿教」在普通意義上已不可能毫無問題地被援引來解釋新石器時期和商代時期的文物。但張的方法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劍橋中國古代史》其他一些章節的做法。張對薩滿教和夏的處理可被視為一種即使有爭議也令人尊重的解決文獻類文物問題的方法:對他而言,即使相對較晚的文本也可以充當解釋考古發現的證據,尤其是當解釋結果能夠迎合像人類學這樣的學科里的模型時就更是這樣。

5

關於第二章《語言與書寫》

第二章是《語言與書寫》,鮑則岳(William G.Boltz)作,代表了一種獨特的研究文物遺存的方法。從學科的角度而言,它既不屬於考古學也不同於「傳統史學」,但在有些時候對二者又均有依賴。作為一名歷史語言學家,鮑則岳能夠從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知識所及的範圍之外提出問題並作出結論。因此,他的貢獻是別一種處理文本與文物的例證。圍繞「中國語言」和「中國書寫系統」,鮑則岳將這一章分成若干小節。在「中國語言」部份,他的討論圍繞蒲立本(Edwin Pulleyblank)提出的相關理論展開;而他的「中國書寫系統」部份則主要建立在他在自己的著作《中國書寫系統的起源和早期發展》(The Originand Early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Writing System)得出的某些結論的基礎之上,而且很多地方是本書的壓縮版。

鮑則岳在本章有關中國語言方面的論述比題目所示要高遠得多,而且涵蓋了大部份已知的關於早期中國所用語言的知識,但同時也並不排斥某些跟漢語無關的語言。首先,他在本章檢視了支持漢藏語系假說、南亞語系語言在公元前一千年被中國南方和西南方廣泛使用的假說、以及作為印歐語系一支的吐火羅語很早以前就在塔里木盆地地區使用之假說的相關證據。接著,文章聚焦於中國語言早期發展的相關證據,提出了中國語言早期發展三階段的分期:即甲骨文和商代短篇金文所代表的上古期,周代長篇金文和《詩》、《書》及《周易》早期部份所代表的前古典期,以及嚴格意義上由被視為標準散文風格的文本(例如《論語》、《左傳》和《孟子》)所代表的古典期。聯繫最後一個時期,鮑則岳在簡述一批深深啟發了與簡文同數文字的文獻批評(「isocolometric」 textual criticism)相關的論文的材料的基礎上,還描述了竹簡作為一種書寫材料是如何被使用的(原文第90~91頁)。

接下來的兩節均建立在蒲立本理論的基礎之上,主要基於其對早期漢語詞族中的類型學、形態學特徵(已失的各種詞綴)以及語言發聲系統的研究。其對漢語發聲系統的研究既包括蒲立本對詩經音系的評估,也包括其更受爭議的對上古漢語聲系的重建(他假設這一系統是根據十天乾和十二地支的名字「拼寫」的)。鮑則岳對歷史語言方面的介紹清晰易懂,儘管熟悉這一領域的學者對其不提不支持蒲立本理論的學者諸如白一平(WilliamBaxter)、塞爾基?斯達魯斯汀(SergeiStarostin)及其他學者的著作或許會感到遺憾。本章這一部份比較奇怪的一點,是在講述形態學和發聲系統兩部份之間插入了幾頁讓人費解的關於「語言哲學」方面的內容,尤其是關於《論語》、《荀子》論晚墨學派名物學說之處所宣揚的正名思想的內容。這一部份插於此處略顯不倫不類,而似乎與倪德衛(DavidNivison)的那章更協調。倪德衛那章雖然既討論到語言學也討論到哲學,但並沒有涉及真正意義上的語言學問題,而且也沒有提到鮑則岳所討論的東西。

「中國書寫系統」,也就是該章的第二大部份,是鮑則岳對自己專著的精彩概括。文中,鮑則岳認為中國書寫的發明始於公元前1200年左右;他還解釋了將書寫與某些新石器時代陶器上的刻畫符號區別開來的標準,而且重建了表意系統的演化歷史。鮑則岳認為,在這一系統的最早階段,表意符號(logograph)尚非象形文字(pictograph),因為對錶意符號的閱讀遠不像僅僅認圖那麼簡單。這些表意符號應該更像形意圖形(zodi?ograph)那樣的表示語詞的傳統圖形。在這一進化歷程的下一個階段,也就是多義化(multivalent)階段,象形標音文字像畫謎那樣使用或者用於表達雙關語義,這就使得書寫那些聽起來很像象形標音文字所表達辭彙的辭彙成為可能。再下一步,這一書寫系統得到語詞多音化(polyphony)的進一步推動,這樣,一個圖標即可擁有多個與語義而不是語音相聯繫的讀法。到最後,也就是漢語書寫的「確定」階段,當既表意又表音的限定辭彙加入進來,以表達多義圖標的特定含義時,書寫語言就進化成現在的形式。在此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儘管《劍橋中國古代史》包含幾條跟金文書法有關的參考資料,但整體上缺少從早期到戰國時期關於地區性書法風格及發展的綜述。當然,我們並非認為這種遺漏是由鮑則岳造成的。

主編之一魯惟一

歷史語言學家跟「傳統史學家」很不同的一點是,對於相同的東西,「傳統史學家」會把它看成是看不見的拼圖的一部份,並利用想像力來進行解釋,而歷史語言學家則選擇採取科學的方法進行解釋。其不同在於兩個不同的學科給予研究者的指導方針不同。打個比方,即使歷史音韻學家在《詩》韻值的高低上不能達成一致性意見,他們也會在成熟的方法論的框架內,基於公認的音韻變化模式進行討論,因為他們的的討論一定與領域內的通用標準相關。歷史學家則不同,大部份拒絕接受清楚的方法論的限制或接受其他學科(比如歷史哲學或社會科學)的模式;儘管有待商榷,但總起來說今天的中國上古史學家比其他研究領域的同行要更少約束。從某個角度說,歷史學家完全有理由選擇他們已經採用的方法,因為他們感興趣的事實屬於特殊而非常規的歷史事件。但是,儘管特殊歷史事件並不是有規律地發生,研究者自身卻不能隨心所欲地進行研究。正像考古學家編寫的那些章節,鮑則岳關於語言學的這一章也對《劍橋中國古代史》提出了一系列挑戰。比如說,中國上古歷史學家們能不能就某些東西達成一致,以給自己的研究領域一個限定?再比方說,能不能給某些已知史實一個上限,就像鮑則岳將書寫的產生定在商代晚期而不是新石器時代?他們能不能像鮑則岳和其他音韻學家那樣,同意歷史的重建應建立在當前已知的資料基礎上,而同時也給予晚期資料的不同文物價值以認可?還有,他們能否像語言學家那樣——比如像蒲立本的干支假設那樣——小心地區分開知識和假說的不同之處?的確,除了怎麼翻譯文本,歷史學家還有很多要向語言學家學習的東西。

6

關於第三章《商代考古》

第三章,《商代考古》,羅伯特?貝格利作,可以視為一篇對中國上古史學家若干痴望的無可辯駁的否認和拒絕之作。本章是對中國地區公元前兩千年左右考古遺址發現的綜述,包含幾乎所有大家期待的東西。貝格利在文中詳細描述了中國所有地區的考古文化和遺址類型,既重視像鄭州、安陽那樣的典型的商代遺址,也不忽視其他並不能那麼清楚地跟商聯繫在一起的文化。但本章對於《劍橋中國古代史》的重要性更在於圍繞貝格利對材料的使用這一關鍵問題上。以傳世文獻存在年代錯誤為由,貝格利幾乎完全不用傳世文獻作為證據,而且其僅依據考古材料得出的結論也異乎尋常地簡約,因此,這一章就成了《劍橋中國古代史》方法論上最具挑釁性的宣言,其意義遠遠超出了考古學領域。

從貝格利甚至質疑本章的題目--猜想是命題而不是選題——這一點上,我們可以看到他的批判走得有多遠。誠然,貝格利在本章正文中描述了習慣上與商有關的考古發現,但他所呈現的年代順序和文化地圖完全由物質遺存來定(尤其是根據冶銅術)。在此基礎上,他描述討論了二里頭文化、二里崗文化(包括鄭州和湖北盤龍城遺址)、與二里崗文化有關的過渡性遺址(包括江西新淦和吳城以及位於安徽、湖北、陝西等地的其它遺址)、安陽、長江流域中部遺址、四川三星堆、山東蘇埠屯、北方地區以及陝西渭河流域。其中,貝格利對安陽遺址的介紹比其他任何地區都要詳實;考慮到那裡幾十年的考古工作所發現的大量物質資料,這樣做也是應該的。但是,以上所提的任何地區中(包括安陽在內),沒有哪一個可以完全被解釋成傳統理解中的商朝或其政治勢力範圍。在貝格利那裡,安陽並不代表商城,它甚至也不代表晚商,它只代表「安陽時期」(原文第125頁及它處)。也就是說,在《商代考古》一章,商朝被排除在外。

本章開頭的幾個小節解釋了貝格利為什麼避免使用「商」或「商朝」之類的字眼,它們也因此成了整本書里最讓人振奮的部份。貝格利認為,對公元前兩千年考古遺址的研究因受傳統文獻研究的影響而受損,後者往往想當然地把文獻材料強調的商政權的集中性和統一性當真,結果,再怎麼多樣性的考古發現也被視作商文化的不同層面來處理。為了反對這類想當然的假說,貝格利一開始就先進行「正名」(原文第125頁),他說:

[在本章]「商」和「商朝」僅指安陽出土甲骨文中提到的真實的或是傳說中的國王們的家族「。安陽時期」指的是安陽出土甲骨文中提到的九位國王統治的時期,而且僅適用於安陽遺址。因為我們還不能從考古學上意義上來定義「商代」,因此本章不會使用這一詞。我們尤其應該注意「朝代」一詞,中國史學中「朝代」一詞的含義要遠遠超過字典對該詞的定義,即其實際上是統治家族的代名詞「。中國文明」的說法存在同樣的問題,因為它也是一個模糊的、存在年代錯誤的概念,將這一概念倒置至公元前兩千年前只能說是誤導視聽。

除了兩三百年的城市生活,公元前兩千紀的歷史屬於史前史。我們不能以後來的傳統來指導史前史的研究,因為這樣做只能是把晚期的信仰和目的強加給考古信息……

本章的開始部份保持了這種批評導向,追述了「商代考古」的簡短歷史,即在貝格利看來錯誤地將各種各樣的發現都說成是商或是中國的諸多解釋的歷史(原文第131頁),他說:

早期青銅時代的考古一直被視為商代考古,也就是說,早期青銅時代的考古一直以來都受一種關於過去的幻象指導並依此進行解釋,而這種幻象不是來自於考古信息,而是基於晚周和漢代的文獻。

他進一步指出,民族主義傾嚮導致了對於遺址間存在的巨大文化差異的有意忽略,這樣,即使在像「多元中心」和「互動圈」之類的假說中,其重心也維繫在那些遺址與後來的「中國文明」的源流關係。他說:

事實上,上古中國的研究長期受某種不真正關注中國領域內文明的起源而只在乎「中國文明」起源的視角的扭曲,而「中國文明」作為一種存在從未被定義,只存在於由後來的某些辭彙所構成的想像之中。(原文第135頁)

像貝格利指出的那樣,類似的做法既不局限於中國學者的研究,也不是所有的中國學者都如此。挑戰這種說法也不是不可能,但只能是基於中國學者的獨一無二的學術貢獻,想必這一點貝格利也會欣然接受。貝格利對「商代考古」的批評並非為挑起西方學者和中國學者的爭鬥,也不是某個學者跟其他學者的對抗,事實上,這一批評牽扯到每一個試圖根據已有資料對公元前兩千年中國地區區域文化多樣性進行解釋的學者,無論他或她來自於哪一個國家。

如果說對公元前兩千紀的考古研究受到了經學家偏見的影響,那麼不僅考古學如此,研究商代及晚期的「傳統史學家」大多也受此種偏見支配。我們這樣說並非只是想重提歷史始於傳世文獻之類的老生常談,事實上,真正的問題要遠深於此。多數情況下,早期史學家們研究的文本產生較晚,而且來路不明。它們要麼在事情發生幾百年以後才被記下來(比如《史記》所記的),要麼更糟糕,對於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寫成以及誰寫的這樣的信息我們一概未知。甚至考古發現的作品也是這樣,比如說甲骨文和金文,本身並不帶有多少寶貴的關於其創作、使用以及寫作與相關歷史真實的聯繫的信息。再進一步,即使存在少數的考古發現明確證實了傳世文獻的正確性的例子(比如著名的甲骨文證實《史記》所載商王稱號的例子),我們也不能不合邏輯地以此來證明說傳世文獻中的敘事基本準確。如果「傳統史學」在某種情況下就是基於傳世文獻的歷史研究,那麼它從一開始就必然帶有強烈的不確定性甚至是輕信的傾向。早期史學家是根據晚期的、出處不明的傳世文獻建立起歷史框架(包括僅僅幾個統治者的年表)及其細節的,因此,他們永遠不能像考古學家那樣精確地談論過去。

事實上,就對傳世文獻的使用而言,一流的史學家總是按常規視其為出處不明的文物來處理。他們注出圍繞這些文獻產生的疑問,引評關於他們產生的最好的理論,並小心作出文獻本身所能支持的結論。儘管方法上的不同將考古與史學分開,但是貝格利對證據的處理,對未經證實的、年代錯誤的文化統一體觀念的拒絕,以及他對公元前兩千紀文化聯繫的簡潔描述,在方法論上確實是史學家們學習的榜樣。讓我們以一個在長江流域出土的不帶銘文的鼎為例來說明這一點。這個鼎本身不含任何歷史信息。考古學家必然會視此鼎為早期遺存的器物,從其製作、器形及裝飾來推測此鼎之製作者與其他地區其他時間出土的青銅器之製作者之間的關係。跟鼎不同,傳世文獻已經遺失了其最初產生的物質特徵,在傳承過程中經歷無數次的轉抄、編輯和結集,而且我們對何人何時完成的這些轉抄、編輯和結集一無所知,我們在實踐中無法復原文本的最初形式,而只能根據想像大致猜想它們最初是謄在竹簡上的手稿,可能是口頭布告,也有可能是出現在其他材料上的表演出來的東西。

史學家也許是不可避免地將那些不被看好的關於早期文本最初物質形態的問題擱置,而將注意力集中在文本的內容方面。通常,即使當史學家使用的是沒有其他證據支援的文獻,他們還是把不論什麼文獻所說的東西都視為歷史信息,就好像是知識的缺乏逼迫我們去相信那些碰巧傳到手邊的證據。但同時——如果《劍橋中國古代史》代表了早期中國研究這一領域——我們可以接受不把傳世文獻使用的語言及修辭看成是歷史證據(即當成其最初物質形態的唯一片段遺存以及與其他文獻相關的潛在的有價值的指征),而看成是文獻中歷史記錄的中立的、具有透明性的載體。這就好像一個人要用雜湊在一起的鼎上的裝飾來還原饕餮(一種早已滅絕的動物,不見於已知的化石記錄中,但青銅器製作者卻很熟悉而且知道怎麼表現它)的自然歷史和生活習慣,其結果不想而知。更負責任的方法(也許是出奇地激進)或許是擱置早期文獻所宣稱的,而將注意力集中在它們是什麼這一點上。

7

關於第四章《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王朝》

接著貝格利質疑書寫商代史的可能性的是第四章,吉德煒的文章《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王朝》。這一章告訴我們小心而準確地使用證據能夠幫助我們走多遠。就像他後來在自己的著作《祖先景觀:晚商(約公元前1200-1045年)中國的時空及社區觀念》中討論的那樣,吉德煒將他對安陽時期人們生活的描述完全建立在對甲骨文的研究基礎上,只是偶爾提及傳世材料(原文第233~235頁)。甲骨文作為證據在性質上既決定了討論內容也決定了其局限,而他也不止一次地拒絕對卜辭沒有提及的事情作判斷。本章一開始就提出吉德煒認為中國歷史可能僅始於武丁及其繼任者們的觀察(原文第232頁)。在回顧了傳統材料、甲骨文書寫管理及製作人員、以及關於年表的一些事情之後,吉德煒概括描述了晚商國王活動的諸多方面。他對此的討論分為兩個主要部份,即「商王室的宗教」和「王朝國家」。第一部份主要展示了祖先崇拜的結構及其在商代多神崇拜中的地位,這些神包括帝、各種自然力、前商王朝的領袖及其祖先等。吉德煒的論述乾脆俐落,在極短的篇幅里涉及到自甲骨文發現一個多世紀以來佔據史學家們腦海里的諸多問題。在該部份的結尾幾頁,吉德煒討論了出土隨葬品、人牲以及墓主社會地位標誌物等問題,之後又重述了貝格利那一章論及的某些問題;不過跟貝格利從考古的角度對這些問題的處理不同,吉德煒主要依據的是與宗教相關的甲骨文證據。

第二部份,也就是關於王朝國家的部份,吉德煒重建了晚商安陽及其周邊地區的社會等級系統,向外依次從王室和貴族世系延伸到地方官吏及地方生活(包括了農業和畜牧業的分小節),到依附勞力,軍事組織,以及官僚秩序的開始建立。圍繞這些問題,別的學者有時候會得出無根無據的結論,但吉德煒卻非常謹慎。舉例來說,在關於商王名單及其繼位次序的問題上,他強調假定的從兄弟繼承到父子繼承的轉換的不確定性,他不使用原來的視商代為奴隸社會的假設,轉而提出「商代不存在個人權利的法律觀念,更有意義的說法是:與其使用奴隸制和自由這樣的詞語,還不如根據依附程度和特權來描述商代社會」(原文第286頁)。

吉德煒這一章在《劍橋中國古代史》一書里方法論上的重要性在於他如何根據證據得出史學結論。縱使真像吉德煒說的那樣歷史始自文獻記錄的出現,這也並不意味著所有歷史時期都以同樣的方式被寫成歷史,或者說,我們不應該指望晚商可能會擁有像別的被更密集地記載的時期那樣的史料。儘管事實上所有的甲骨文都跟歷史事件有關,但是甲骨文受占卜功能局限這一常規做法與現代史學家對史料的需求很不一致。比如說,絕對日期和占卜商王的名字幾乎不見於甲骨文,甲骨文中所提及的事件,諸如求雨、戰役和疾病等等,無法拼接在一起成為連貫的敘事。因此儘管甲骨文確實留有跟真實事件有關的書面痕迹,史學家在處理這些文字的時候應該採用近似於考古學家採用的程式。也就是說,甲骨文的內容一定要在物質層面來處理,就像處理龜殼或甲骨本身、它的大小、形狀、文字氣質、以及上面的卜紋一樣。甲骨文只是某一歷史時期的特定產物,本身並非史料,屬於卓絕的文本性文物。吉德煒這一章堪稱表率,因為他既沒有依據甲骨文編製歷史敘事,也沒有試圖將甲骨文可能暗示的那些事放在從其他地方搬過來的虛構故事裡去理解,而是儘力勾勒出產生這些文物的文化母體。因為他的發現只蘊含極其鬆散的編年次序,吉德煒從甲骨文這一文本性文物本身所凸顯出的時空及景觀觀念開始,依主題安排本章的結論。本章結論的謹慎和洞察力都同樣讓人敬佩,既補充了貝格利那一章沒有顧及到的方面,又在某種程度上回應了貝格利的挑戰。下面我還要論及,甚至搞周代研究的史學家在很多地方也應該向吉德煒的方法學習。

8

關於第五章《西周史》

第五章是夏含夷的《西周史》。作為西方該領域的資深學者,夏含夷十分清楚現有證據的局限以及根據現有證據編纂傳統西周史的困難。夏含夷先是謹慎地檢討了現有資料,包括金文,《書》、《詩》和《周易》的早期成分,以及保存在晚期史料——比如說《竹書紀年》——中的信息,然後清楚地表明了自己文以證史的立場,認為這些資料體現了西周書寫的使用程度。在夏含夷眼裡,顧頡剛以及其他古史辨運動的骨幹們在評估早期文獻價值的時候,過於相悖與傳統,不認為文獻記載的是西周歷史事件而視其為東周人的觀點。他說:

[古史辨運動]對於傳統文獻資料價值的懷疑和否認在西方漢學界很有影響。很多漢學家認為考古發掘出的證據是「硬」證據,因而比經過成百上千年傳下來的文獻更權威。但是,像金文這樣的「硬」證據已證實了關於該時期的傳世文獻的可靠性。(原文第197~298頁)

他進而徴引某些傳世文獻與金文語法方面的類似來證明以上觀點。接著,他將宋簋銘文翻譯成英文。該銘文作為朝廷指示至少出現了三次,一次在授職儀式進行之前,一次在授職儀式進行當中,一次在鑄造該紀念性銅簋之時。他說:

可以想見,一個如此關心自己的文字記錄以至於連低級官員的任命都要保留三份記錄的文化,應該也會保留著王室演講、宮廷討論、禮儀頌歌、以及在祖廟和王室宴堂上演唱的稱頌王朝始祖的詩歌,比如說《書》和《詩》里保存下來的那些東西。忽略這些材料的西周史將會是一部非常貧瘠的歷史。(原文第299頁)

一方面,小事情也能激起重複抄錄;另一方面,《書》和《詩》的早期部份提及的事件及場合絕非不重要。因此,夏含夷總結說,《書》和《詩》的早期部份,跟宋簋銘文類似,是人們在朝廷和祖廟聽來的實際公告與歌曲的轉寫。儘管夏含夷沒有直說,但他暗示這兩類抄本都是由同一群抄手完成的。最後,夏含夷表示,如果《書》里的早期演講和《詩》里的早期詩歌均可證明是源於宮廷轉錄,那麼他們就無可厚非地成為西周史研究不可或缺的材料,其價值絕不亞於考古發現的「硬」證據,而考古證據不管怎樣也往往是證實而非否認從傳世文獻引出的結論。

主編之一夏含夷

本章剩下的部份順由此結論展開。夏含夷既能得心應手地使用傳世文獻,也能輕車熟路地駕馭考古材料(包括金文),從而將本章寫成一部西周敘事史。其敘事可能稍嫌粗略,但畢竟是連續的,而且,通過假設,夏含夷建立起制度與思想史方面的關聯,而這種關聯要求西周中晚期的發展與早期事件相聯繫。為此,他從考量先周人民的起源和遷移、周人對其他政權的征服、以及周公攝政入手展開討論。在「周人統治的哲學基礎」部份,他討論了天命觀這一重要問題,認為《召誥》和《君奭》所記周公和召公的話屬於當時賢能主義與其他思想的爭論的一部份,其中周公主張天命不僅僅屬於周王,而是屬於所有周人。接下來夏含夷認為,這場論爭有可能導致了周公退隱東方的傳言,並從而解釋了這一有名的棘手問題。他說:

早周統治者三巨頭中,召公的立場得到成王的支援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因為畢竟成王從中攫取到大部份權利。儘管稍欠明顯,但有證據表明,成王和召公聯手足以先迫使周公讓出一把手的位置,再逼他最終徹底從政府退出。(原文第317頁)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夏含夷所暗示的西周時期書寫使用的廣泛程度:因為他相信西周時期對記錄以及長期保存演講的制度性先決條件已經具備,因此他視《書》中各篇猶如已提及的對實際演講的筆錄,並堅信《書》里所記周召二公之言確實出自二公之口,因此能夠被當成二者個性、執政方針、甚至其論辯習慣的真實反映來進行分析。

這一過於拘泥於文字的方法在本章剩下的部份也很突出。在致使文本與其所記事件關係複雜化的證據缺失的情況下,夏含夷顯然認為假設二者是簡單的記錄關係不屬於不負責任的態度,並且,從這個意義上說,傳世文獻與金文無別。因此,他通過敘述西周授職與戰事來講述「西周統治的鞏固」,順便也提及《書》和《竹書紀年》。在「西周中期變革」部份中,他仍然從金文中尋取證據,認為穆王(公元前956-918年在位)時周對徐戎發動過戰爭(且「已不再能對過去控制的東方實行有效管轄」(原文第325頁)),並對軍隊結構、朝廷機構、以及土地所有權等問題著手進行改革,每一種情形下夏含夷都能找到一則或多則大致與該時期相對的銘文作為這一變化的時證。「周王室的衰落」這一短章記錄了西周最後幾百年的動蕩。夏含夷從《詩》、《竹書紀年》以及與軍事戰事有關的銘文中尋求證據,認為西周朝廷內鬥以及與齊、楚的衝突削弱了王室地位。夏含夷遲至本章的最後幾頁才給出了故事的結論,根據《史記》、《竹書紀年》、《詩》、《國語》和大量金文講述「西周的衰落和滅亡」,間或論及圍繞史料的諸多問題。插在「周王室的衰落」和「西周的衰落和滅亡」之間還有一個部份,叫做「西周晚期世界觀的發展」。在此,夏含夷認為,西周時期禮儀上的變化,也就是總體上被稱作西周的「禮製革命」或「禮制改革」,在《詩》里某些詩歌的語言上也有體現;他並且認為關聯思想的習慣將《詩》里慣用的起興與《周易》和中國關聯思維的歷史聯繫在一起。

從商史到西周史章節的過渡讓人多少有些不安。在商史這一章,吉德煒只是設法描述商代制度的大概以及現存卜骨可以預測的看法(這一方法略加修正也被本書晚期的幾章採用),但夏含夷卻自己設定目標寫一部敘事性質的西周史,並因此努力辨認諸種——包括行政及軍事制度、禮制實踐、甚至在討論《詩》時提到的文學體裁等--現象的歷時的連貫與非連貫性。但是文本的出現並不能讓這種方法上的更轍合理化,歷史敘事只有當其包含並被置於現有證據的限制中的時候才有說服力。夏含夷自己也迅速指出即使晚期文獻也極少談及的歷史時期和話題,而且指出,我們根本不知道是否會出現足夠的關於西周的證據來支持現有的零零散散的敘事資料。至於像《書》中所收入各篇章這樣的文本證據,我們即使能夠確認它們的確是實際演說和對話的信實記錄,這些篇章以及其他傳世西周文獻是如此的孤立,它們最初的具體形制是如此模糊,以至於只有在最鬆散的限制條件下我們才能對其作出解釋。《召誥》和《君奭》的核心內容即使與一場關於精英制度的辯論有關,但那也只是這些篇里提及的諸多問題之一,並且也不是那些演講的組織原則。更進一步說,《召誥》的作者對清晰區分周召二公的政治立場並不在意(如果在意,他們完全可以連續將「曰」與說話人並用以示區分),比如說有些話夏含夷認為是召公說的,但在別的地方卻被當成是周公說的。更有甚者,文獻的其他某些地方根本就無法解釋。

與《書》里的那些篇章相比,早期《詩》的情況稍有不同。儘管《詩》和《書》都跟周的歷史有關(比如說關於先周的遷徙),但與《書》里的演講不同,早期詩篇還反映了可能產生在西周早期的禮儀錶演的禮儀背景。夏含夷在解讀《詩》的時候兩種讀法都使用了。也就是說,既根據詩里的特殊內容也根據其可能的儀式背景來進行解讀。但我們必須清楚,這兩種讀法中,其中之一比另外一種要較少可能地誤導讀者。像《緜》里所述先周的遷徙,其內容可能準確也可能不準確地反映了先周事件,但基本上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它反映的是克商以後的觀點。基於圍繞先周的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夏含夷和羅森JessicaRawson文中明顯的不同之處),我們很難認可那種脫離上下文關係的闡釋。

夏含夷試圖重建關於西周史的連貫敘事的努力,使得現有證據承受著難以承受的壓力。當史學家們希望在某些場合將傳世文獻與考古證據互補的的時候,這種壓力就顯得尤為突出。根據羅森的估計,我們已知的青銅器皿有一萬件之多(原文第359頁),其中有數百件器皿上刻有銘文,除了那些只留下拓片而無器物遺存的,這些銘文與其器皿是不可分離的。相比而言,只有少數的四五個文本,包括可能十二篇《書》和大多數大雅和頌詩,常常被認為是作於西周時期,而且這些文本僅存的最初的物質形式表現只剩下語言本身。由於這些銘文創作(也就是它們的文體)的場合特殊,銘文記錄的都是能夠激起個人及家族自豪感的事,尤其當這些事跟周王有關時就更是這樣。然而,儘管傳世文獻與青銅銘文只是偶爾相合(《詩?江漢》[毛詩第262篇]和《書?文侯之命》可能是這方面最有名的例子),但很少像銘文那樣特殊、那樣有地方性,而且大多隻關心王室和貴族共同關心的東西。很明顯,這兩類文本的目的和用處並不相同。

由於這些不同,這兩類文獻很少存在像以銘文證《書》中某些篇章那樣毫無問題的一致性;在這種情況下,將二者看作是一體的證據會造成一種錯覺,讓人感覺傳世的資料是完整而且連貫的。銘文中關於軍事建制、朝廷部門以及土地所有制等內容只是極不規律地有所發現,而且一般來說,銘文中所錄事件——比如將領任命或是土地問題的解決等——通常跟長期的歷史背景沒有必然聯繫。因此,將一則或一組銘文視為制度性變化的證據是比較冒險的;傳世文獻有時候所採用的史學視角,也不能就這樣被拿過來當成解釋具體銘文的框架。相反地,如果能將這些銘文跟它們所在的器皿放在一起考慮,它們就成為某些共同社會因素和大的歷史潮流的豐富證據,被合理地看作是代表了鑄造傳統的發展。《詩》里那幾十首被看成是西周時期的詩歌作為證據就顯得更為蒼白無力,即便我們不追究它們出處的不確定性也是這樣,因此夏含夷所持的關於詩經文體變化的說法也就相應地缺少說服力。從根本上說,儘管傳世文獻中存在著可能被斷代在西周時期的材料,西周的情況可能跟商代而不是跟西周以後的時期更相像,而且現有證據只能支持像吉德煒記錄商史那樣謹慎且有限的記述。也就是說,在還沒有充分了解這些傳世文獻的出處的條件下,我們有必要暫時不把它們看成是權威性資料,而把它們當成是某種異常神秘的文物。

9

關於第六章《西周考古》

相比而言,羅森在第六章《西周考古》中對傳世文獻的接受方面要遲疑得多。作為一名考古學家,羅森不把傳世文獻和考古材料的對應關係看成是首要的問題。在闡述夏含夷在其章節中業已觸及的問題時,有時候她的看法跟夏含夷的觀點相左。但在反對經學家的偏見方面,她又不像貝格利那麼激進,而且她似乎贊同夏含夷一章里凸顯的證史傾向,她說:

的確,幾件青銅器上的長篇銘文使得器物序列跟銘文整體及與其相對應的傳世文獻所共同提供的歷史記述綱要的鏈接成為可能,這也使得器物序列與王位次序的對接成為可能。這些長篇銘文大致上證實了《史記》中給出的西周王位次序,因此也提高了從考古與風格分析中取得的證據與銘文和文本研究對校的可能性。(原文第364頁)

就像大家期待的那樣,羅森的一章也只是為上文中所提到的對校作準備,而不是從真正意義上進行對校。當她借用傳世文獻的某些範疇時,她也強調隨之而來的問題。比如說,她在檢視山東半島地區發現的西周遺址時,將這些遺址按照傳統史書里提供的侯國及城市——比如魯、齊、紀、滕等——進行歸類。但她同時指出:

像前一章里說的那樣,晚期史書《史記》里描述過有名有姓的西周貴族成員在山東地區建國,比如說在曲阜建魯、在淄博建齊。考古證據也確實顯示了西周在這一地區的活動的跡象。但是,在其他遺址里,我們也同樣發現了存在早期和中早期西周活動中心的有力的證據。(原文第408~409頁)

就這樣,她謹慎的引出結論,並頻頻提醒讀者現有證據的片面性和不完整性。像貝格利在討論長江流域時指出的那樣,羅森也認為,在中國南部及西南部缺少非周青銅生產中心的證據很可能是由這些地區考古調查活動的有限所造成的(原文第404頁;對照原文第211~212頁)。

羅森對西周考古最著名、最有影響的貢獻當屬她的關於發生在西周晚期的儀式革命(或是變革)的假說,並認為正是西周晚期的儀式革命促成了該時期青銅器組合中所包含的器物的大小及種類的變化。這一假說被很多人接受,它既構架了夏含夷對西周詩史的討論(原文第332~333頁),也為羅森的這一章以及下一章提供了組織一系列西周考古材料的框架。可以說,儀式革命成了平衡周代貴族物質文化歷史的一個重要支點。

儘管嚴格來說儀式改革發生在西周晚期,但羅森在描述西周早期和晚期的考古發現時的立論似乎含蓄地預料到這一改革的發生。在對出土物質材料——包括斷代、銘文、墓葬、窖藏及其他發現——分類做出一般性介紹之後,羅森檢視了克商之前的陝西及其鄰近地區,接著又討論了克商以及克商之後隨之而來的西周貴族財富的變化如何在考古發現上得以體現。接下來她又討論中國境內其他地區的西周遺址,並突出介紹了西周器形對商代器形的繼承以及地區與地區間的相似性。這裡,值得一提的是羅森對國——一個從未在傳世文獻里提及的重要聚居地——的注意。上面已經提過,羅森描述該時期的考古發現時,只是臨時借用傳世文獻里所提及的諸侯國來組織材料。記述西周中期的時候,羅森將重點放在某些新出現器皿的樣式和裝飾上,並結合傳播廣泛的在器皿使用方面的標準化趨勢,從而讓不同墓葬出土的器物與假定的社會等級制度相對應的社會階層進行直接對比。她還描述了那些可能反映西周貴族與中國南部和西南部非周群體之間進行軍事或商業接觸的考古發現。在此,她還介紹了南方樂鍾鑄造和新型切玉技術,並預示了下一部份的討論:將重心轉向樂鍾只能伴隨著對祖先崇拜儀式的變化的討論。

對西周晚期的討論,羅森從對儀式革命的易解的簡短介紹入手,描述了祭祀儀式向新標準的過渡,以及隨之而來的與此前時期通常所見的考古發現迥異的祭祀器皿類型和數量。她從新的器物類型組合中推論出西周晚期貴族世界觀的變化,並認為,樂鍾和大型的、明顯成套的祭器的使用,暗示出一種試圖打動大批喪禮觀眾的願望,她說:

對於身份或地位的表達,從關心祭器的高質量和多樣化轉移到展示祭器的數量和一致性。如果說現在視覺秩序清晰了,那麼周王朝試圖通過儀式來達到社會秩序的願望可能也清晰了。那種秩序相對而言是不變的。西周早期的青銅器皿從一個時期到另一個時期好像還有不同,西周中期的青銅器至少在質量和表面設計上還有變化,可是到了西周晚期,青銅器皿變得嚴格地一致。在西周晚期的一百多年裡,青銅器皿的使用在不同的使用者、不同地區之間很少有變化。這似乎說明這段時期存在過對於儀式的強烈的向心式控制。(原文第438頁)

一個《劍橋中國古代史》從未清晰表述,而是以諸多方式暗示過卻沒有回答的問題是:周和周人這樣的詞語到底意味著什麼?他們指的是一個特殊的族群?就像試圖通過他們獨特的陶器來追溯他們的起源及遷徙所暗示的那樣?或者說他們是這樣的族群的精英統治階層?他們是與高地位的其他姓氏的後代通婚的唯一姬姓後裔嗎?從何種意義上說衛國或魯國的一個聚落屬於周的一部份?聚落之間的疆界如何劃分?因為物質發現和銘文幾乎不涉及這些問題,學者們基本上像後來的傳世文獻一樣模糊地使用這些詞,從而囫圇吞棗地接受了這些文獻中的統一的理想,以及這些文獻所包含的反映實際統一的所有證據。

跟《劍橋中國古代史》的其他作者一樣,羅森也沒有對周給出一個清晰的界定。但她對文物的處理比別人都要精確。她的研究暗示,周是一個地方統治精英群體,擁護一套在青銅鑄造以及儀式使用中越來越標準化的共同準則。如果說這樣一個界定尚難以解答前面提及的一些問題,但它畢竟優於對於周的傳統認識,因為這一界定跟現有證據較為接近。這樣的精確界定的優點之一就是,它既使得清晰追溯貝格利所述公元前兩千紀歷史的連續性成為可能,也使得理清西周與羅泰(Lotharvon Falkenhausen)所寫東周的連續性成為可能。不管周人在其他方面有什麼樣的文化成就,他們跟其他權利集團以及工匠們在中國北方的大部份地區成功地改變、整合併傳播了安陽貴族的某些做法。

《劍橋中國古代史》中,像這樣能貫穿各歷史章節的較強的連續性很少見到,這主要是因為證據的稀缺以及研究方法的不同。但羅森的論點對於史學家所用文獻的歷史不無啟發。在回答周人歷史中政治及種族認同是如何形成的這一問題時,史學家根據銘文和傳世文獻一籌莫展,但物質遺存至少暗示我們某一重要規範何時以及何以得到發展並最終解體的。就此而言,西周晚期儀式革命時期青銅器皿上的書法顯示出的「刻意追求的古風」(原文第439頁)就顯得很重要。如果這一時期在儀式實踐中昂貴的、史無前例的規範與復古傾向相結合,那麼很有可能也是在這一時期,《詩》和《書》中的早期篇章獲得了後來被認為是代表了「周」代文化的聲譽。羅森在本章結論中指出,周人的統治成為後代的楷模,而西周晚期儀式革命中所遵循的標準有助於這一模式的形成(原文第449頁)。但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認為,西周晚期可能為像早期《詩》、《書》這樣的文本文物提供了大致的出處,或者說是一種語境,在這一語境中,記錄老的祭祀歌曲歌詞、抄寫或再複製周公的言論、甚至產生足夠數量的文本來解釋某些典範流傳後世可能變得特別可行和有必要。

(《國學學刊》授權刊發,見2017年第二期。未完待續,東方歷史評論微信公號明天將刊發餘下內容。)

8月12日(周六),東方歷史沙龍第133期將在北京舉行,主題為「尋找歷史學背後的人——打通文史,跨界寫作」,嘉賓為李開元、趙冬梅、尚曉嵐,詳情請見東方歷史評論今天刊發的第二條消息。

點擊展開全文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東方歷史評論 的精彩文章:

麥克尤恩、石黑一雄、科爾姆·托賓
太陽底下的新鮮事:20世紀人與環境的全球互動
徐賁:「蘇聯」和「蘇聯後」的犬儒主義
托尼·朱特:巴以問題爭論的焦點不是土地,不是金錢,是記憶

TAG:東方歷史評論 |

您可能感興趣

探索文物歷史,傳承中華文化——《國家寶藏》
文物介紹—— 唐朝韓滉的《五牛圖》
華夏文化——國寶文物《步輦圖》
文物與歷史:漢地周邊國家的漢代文物分布
用文物解碼周秦漢唐的文博書籍《國寶手記》出版發行
文物介紹——遼寧博物館的張旭《古詩四帖》
中國台灣《故宮經典文物郵票》
《文物枕史》的問題
文物介紹——《昭陵六駿圖》
文物介紹——唐代畫家張萱的《虢國夫人游春圖》
文物里的中國
華夏文化——國寶文物
【新書介紹】荊楚文物(第3輯)
【新書介紹】中國先秦音樂文物考古與研究
中國原生文明的黃金時代 春秋戰國文物賞鑒
揭秘《國家寶藏》:文物成為「網紅」的邏輯
博物館文物介紹——明朝《坤輿萬國全圖》彩色繪本
文物介紹——明代畫家徐渭的《雜花圖》
文物介紹——《竹林七賢和榮啟期》磚畫
【忠州文物】戰國谷紋玉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