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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如何對抗內心的荒蕪

多數人聽到這個書名時,第一感覺都認為這是一碗雞湯。豆瓣的一位書友甚至形象地評價說:「初讀覺得是心靈雞湯,不甘心又讀了一遍,似乎是喝完二次加了水,味道又淡了一些。」

也許是因為體內營養過剩,「雞鴨魚肉」早已不是我們物質生活上的最高追求,一向在國人餐桌上占著中心位置的雞湯,也越來越不受歡迎。而文字市場里的心靈雞湯之所以到了人人鄙夷的地步,卻是因為我們心靈的荒蕪……

一位老婦人在街上走著,突然下起了大雨。她想找個地方躲躲雨,可是沿街所有的店鋪的店員看到她濕漉漉的樣子,都拒絕了她,怕她弄髒了店裡的地板。當她走到一家珠寶店時,她鼓起勇氣準備做最後一次嘗試。令他出乎意料的是,沒等她張口,門口的店員就主動將她請到店裡,幫她倒了杯熱水,還不斷寬慰她說,地板髒了可以再擦……誰都不曾想到,這位著裝樸素的老太太,是當地首富的遺孀。第二天,店員就收到了來自銀行的一張巨額支票,作為原始資本開始打拚自己的財富帝國……

這是十多年前我們都讀過的故事。這個故事彼複製成了千千萬萬個版本的同時,受到的口誅筆伐也不少。但它傳遞了陌生人之間的關懷,尤其是在這個見了摔倒的老人繞行的年代。苛責它的人需要認識到這首先是一個故事,它必須有一個略為起伏的情節;其次,批判他的人無一不是僅僅將注意力放到了那張支票上。就像一個人聽到「書中自有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的時候,打開書就想從裡面挖出黃金,牽出美人,而沒有看進去一個字。他不是閱讀者,是強盜!

一個人的朝聖(精裝版)

¥34.20

讀完《一個人的朝聖》,如果我們同哈羅德、莫琳和奎妮還有那麼一絲共鳴,就不應該懷疑這本書作為雞湯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因為主人公哈羅德就是喝了加油站女孩的「心靈雞湯」,才產生了徒步去探望奎妮的衝動……

在一個平凡的早晨準備吃早餐時,哈羅德收到了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的來信:她得了癌症,快要死了,這是最後的訣別。在他寫完一封軟弱無力的回信準備投遞的路上,遇到了那個」加油站女孩」,女孩聽到她的故事後,毫不客氣地灌了他一碗」假雞湯」(加油站女孩的親人並沒有因為持有信念而掙脫癌症的魔爪),但他津津有味地」喝」出了信念(甚至是信仰)的味道,而且沒有絲毫懷疑!然後他滿血上路,開始了一段現實生活中我們時常掛在嘴上的「說走就走的旅行」……經過一次次的動搖和堅持,穿越整個英格蘭到達奎妮所在的療養院,他們見了最後一面……

作者蕾秋.喬伊斯是一名廣播劇作家,《一個人的朝聖》是她寫了二十年劇本後的小說處女作,但是就如主人公哈羅德將一件稀鬆平常的事情做到極具價值一樣,作者也將本是一個平淡的故事寫成了風靡全家的暢銷書。整本小說作者選擇了平鋪直敘的敘事方式,也沒有企圖以跌宕起伏的情節抓住讀者的眼球。在兩遍的閱讀過程中,從沒有讓我一口氣讀完的慾望。它吸引人的地方在於每每讀到一個地方,你情不自禁會掩卷深思,仔細琢磨作者細膩的心理活動描寫,將自己的人生經歷代入到主人公深刻的生命體悟當中去感受,所以我更願意將它當作是哲理性散文。雖然可以很輕鬆地敘述出故事的情節, 任何對作品中心主旨的提煉總結都是管中窺豹……

信仰:他還去了教堂······還為自己從前沒有形成信仰而道歉。

信仰,為這本書提供了故事情節發展的唯一主線,製造出了幾處不咸不談的衝突,能夠在我們閱讀過程中提醒讀者這是一部小說。

信仰是什麼?它似乎宏大得只能拿來調侃。我們有目標,買房、 成家、升職、加薪······所以我們永遠都不缺前進的動力,而信仰卻顯得稀缺。隨著理性認知程度的不斷提升,我們的自信心已經到了極度膨脹的狀態。過分地相信理性,凡事講究有理有據,只做讓我們相信的事情,視野的界限成了存在與否的唯一標準。極度追求理性也一步步將原本飽滿的人格擠壓得日益乾癟。少部分人成了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同時也變得更加咄咄逼人。而大多數人在絕對理性的誤導中敗下陣來,最終被生活的瑣碎推進集體無意識的深淵中,變得愈發獃滯、 憤怒。

哈羅德是因為在寄信的過程中,被加油站女孩隨意說出的「信念」擊中,一閃念做出了徒步的決定。雖然他根本說不出利用87天徒步跋涉627英里去探望老友奎妮與延續她的生會有什麼邏輯關係,但他相信每走一天,奎妮的生命就能延續一天。都說癌症是在與死神賽跑,這個時候珍惜時間就是在珍惜生命,所以哈羅德的選擇絕非理性之舉。但是當他在走完全程時,卻發現無意當中完成了對自我的審視,重新找回了自己,也使妻子莫琳對他有了新的認識。他將這種無意義作為了對意義的追求,最終以獨特的體驗賦予了它意義,告訴讀者無意義也可以成為意義本身。

柏拉圖的」洞穴」理論深刻地指出了人類在認知的過程中永遠都處於無知,所以我們需要對不可知領域懷著探索的好奇心的同時心存敬畏。「信仰是個鳥兒,黎明還是黝黑時,就觸著曙光而謳歌了。」信仰就是精神擺脫現實認知束縛的獨自探索與前進。當我們開始對某種東西生出發自內心的虔誠之後,才能擺脫理性的萬有引力,也就產生了信仰。也許只有這個時候,才能改善我們對生命的灰色體驗,使我們獨具情懷,體現出靈魂的自由和高貴。

回憶: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回憶。

也許像剛剛走紅的范雨素大姐說的那樣,因為命運把我們裝訂的過於拙劣,讓我們不忍卒讀;也許是忙著去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我們在一路向前的奔跑中,忘記了回首。我們都理直氣壯地開始與過往割捨。甚至有人批判道:回憶,只不過是對未來不確定性的一種焦慮! 我們總感覺因為做的不夠完美,使我們的過往太過平淡,甚至狼狽, 恨不得破除我們所有的不滿意,塑造一個全新的自己。當我們早晨睜開眼睛,在淡雅的晨光里,不斷下著惡狠狠的決心:新的一天里 成為更好的自己……

哈羅德將自己的一手牌打得很糟。因為父親曾經受過戰爭的刺激,童年開始就沒有感受到來自家庭的愛,更沒有學會如何去愛,所以在他和莫琳從一見鍾情到後來的結婚生子,他的生活越來越糟,尤其 是兒子無時無刻不在用自己的天才跟叛逆對抗哈羅德。兒子哈佛畢業後,開始酗酒、吸毒,最終以自縊的方式跟他徹底決裂。莫琳將兒子的死完全歸咎於他,在生命的後二十年里,他不得不生活在喪子之痛和妻子的冷漠里……

老友奎妮的一封信把他拉到了過去。當真正踏上朝聖之路的時候,在寂寥的黎明裡,在星辰下的曠野中,在自己那個撿來的破睡袋裡,哈羅德突然發現「自己已經深深陷入了變戲法一般紛紛浮現出來的回憶」:父親對他的奚落、母親棄他而去、父親生日那天將他趕出家門…… 這所有的一切塑造了主人公哈羅德:當兒子被巨浪裹挾走時,他彎腰解鞋帶而喪失了作為父親和丈夫的尊嚴;面對兒子第一天上幼兒園產生的孤獨感,他假裝聽不見躲在車裡;兒子的盡情表演引起尷尬時,他不知道怎麼處理反而不由自主發出「叛變」的笑聲。這一切導致了兒子陰沉的對抗和復仇般的自我墮落,以及他的無計可施……「曾經的場景一次次重現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觀眾,目睹一個個錯誤、 矛盾、不該做的選擇,卻無法改變任何事情。」這一幀幀的回憶,解開了他人生的密碼,使他漸漸明白,生活為什麼變成了自己最不願意看到的樣子……

哈羅德離家出走後,妻子莫琳剛開始絲毫不能理解,但是後來成為他最重要的支持者。在逐漸產生出來的敬意里她回憶起,這個二十多年來默默承受自己埋怨和蔑視的男人身上並不是一無所是:在他們邂逅的晚上,他是那樣的充滿活力,激情四射;在他們的孩子出生後,他也曾小心翼翼地嘗試去愛他;就是在那個令人躁動的夜晚,哈羅德俯在她耳朵旁說出的情話至令仍然令她悸動不已。她引以為傲並念念不忘的兒子,促成了丈夫的失敗,她反而將自己從哈羅德心中掏空,給哈羅德戴上了一副鐐銬,也給自己的心靈上了枷鎖。在哈羅德唯一的朋友奎妮想跟哈羅德告別時,她將這份道別報復性地隱匿,使哈羅德失去了關懷與被關懷的權利。作為朝夕相處的妻子,在他們一起生活的四十五年里,其實她沒有真正用心去讀他的丈夫。

我們在對抗生活的荒誕和虛無時,可以選擇自我暴力,也可以選擇用回憶……

我們口口聲聲告誡自己不要忘了為什麼出發,而在追求成為最好的自己時,恰恰忘了我們需要更好地成為自己。我們的靈魂里藏著愛過的人、讀過的書、看過的風景,這些都是不可更改的,正是他 (它)們循著我們的天性塑造出了獨一無二的自己。可是大多時候,我們卻選擇了忘記,選擇了塵封。終於等到有一天,我們會說不清自己來自哪裡。因為靈魂已經被身體遠遠拋在了看不見的地方,精神已經無處依託。真正的朝聖都是自我的尋找,通過對過往的回憶找到靈魂飽滿的自己。在心靈朝聖的旅程中,我們致力於一生隱瞞的懦弱、 自私、冷漠、愚蠢會漸漸浮現,我們終於有機會認識真正的自己,並接納自己。當然在這裡你也會發現那些被自己無意遺落的善良、激情,以及美好的瞬間……

你又可以與靈魂結伴向前出發了,這次不再是孤單的你自己……

傾訴與聆聽:普通人的渺小和孤獨使他驚訝,牽動他內心的溫柔。

不知哪天起,我們突然發現世界已經開始向我們封閉。我們在專註聆聽的時候,耳朵已經成為了擺設,我們不得不動用更多的心思,在別人的絮絮叨叨中揀出別人沒有說的東西。因為每一個傾訴者都怕別人帶著同情的淚光聽完你的訴說,一轉頭就會換上嘲笑的表情。更多的人就如那電台情感節目主持,聽的耐心總是敗在歇斯底里的說教慾望中。所以我們開始躲在自己的城堡里,並在身上貼滿厚厚的鎧甲,還插上了硬硬的刺,最終讓心死在這具僵硬的軀殼中。

儘管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此次朝聖的意義,但哈羅德還是主動將他和奎妮的故事分享給每一個路人。他在收穫別人的崇拜、不解、甚至是鄙夷的同時也聆聽了一個個故事:酒館的老闆錯失了真正愛自己的女孩,不得不成天活在妻子的抱怨當中;銀髮紳士在他面前第一次放下了內心深處的包袱,終於不再用不為人道的努力去扮演「正常」;一個手臂滿是傷疤的女自行車手終於重燃生活的希望,尋找到了她所理解到的「自由」。滿口爆粗的善良女醫生原本有個深愛的男友,但男友卻突然不辭而別……「在彌補自己過錯的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著陌生人的各種不可思議。」她的妻子從剛開始對鄰居雷克斯極力隱瞞哈羅德出走的消息,到後來的主動傾訴,漸漸消除了鄰裡間的疏離感,雷克斯也始終積極幫助她應對這一事實。

面對每一個荒誕不經的事實,我們的靈魂都是孤寂的。我們的身體里藏著太多的秘密,這些秘密里有我們的怯懦、慾望、悲傷與不安,我們卻要違心扮演著「正常」,在時不時的劇痛中努力擠出一點微笑。因為我們沒有宗教信仰,沒有一個木頭雕刻的耶穌,無法將藏在自己內心的不安與苦難盡情傾訴。傾聽者的慾望也在等待中熬干,不得不拿文學作品來滋養。在一個個的虛構故事中、在主人公的愛恨情仇里,在生命更多的無限可能中,尋找與虛構人物的共鳴,從而反省生活意義,完成自身的療愈和救贖。

初相遇:其實挺好笑的,因為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文具櫃。

「美麗的夢和美麗的詩一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常常在最沒能料到的時刻出現。」在慢不下來的社會節奏中,每個人都行色匆匆。沒有人去刻意關注彼此的相遇,也沒有奢望這一次不期而遇能改變我們什麼東西。我們偶爾會用過於聰明的眼神和過分的殷勤掠取對方身上最大的利用價值,來滿足我們的慾望,即使用自己一生的幸福去換取。白襯衣、油紙傘和那「噠噠」的馬蹄聲再也不會出現在夢裡。

奎妮的出現給哈羅德的生命裡帶來了些許亮色。他的性格在那個酒廠里格格不入,他沒有朋友,不會開那些葷段子玩笑,他甚至不去參加派對,他的心終日封閉在那狹小的駕駛室里,直到奎妮的突然闖 入。斬漸地,他們之間的局促變成了默契。哈羅德聽著她有模有樣地將一首首流行歌曲倒過來唱;她吃糖果的時候將舌頭染成紅色或紫色,而他體貼地遞上一瓶水。孤獨和高傲的兩顆心似乎在那狹小的車廂里找到了一些慰藉,儘管哈羅德不相信那會是受情,但是那種感覺是那麼唯美。互相之間絲毫不知設防,他們在一路上看到的風景都是輕鬆而愉悅的。我想,那一組玻璃小丑是作者情節設計中唯一的敗筆,非要百般強周哈羅德選擇徒步朝聖是在向奎妮償還人情。既然他們的邂逅是那麼有意思,既然他們的心靈可以去毫無隔閡地接近,既然他們彼此都為灰暗無趣的生活帶來過那可貴的生氣。那麼,讀者為什麼要去懷疑哈羅德的抉擇沒有理由呢?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不過是人們對轉瞬即逝的美好瞬間的自我安慰罷了。時間的不可逆性使人類永遠都擺脫不了被上帝玩弄的魔咒。能讓你念念不忘的夢只能做一次,即使你日日夜夜千呼萬喚,她再也不會出現在你的夢裡,如果你非要去再設計一個場景,那也已「物是人非事事休。」早已沒有心境的你只能黯然垂淚……

《一個人的朝聖》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杰出小說的特質。稍顯出眾的也許就是在選材方面,蕾秋.喬伊斯抓住了現代人內心的荒蕪這一現實問題是小說能夠引起全球讀者共鳴的原因。每一個讀者在自己內心都有哈羅德的影子:孤獨、平庸、無意識以及不懂得如何去愛。這些人性中共有的弱點使得我們在日復一日「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的平凡生活中,由於缺乏對自己深刻的審視,最終陷入到一種無意義當中,使我們在面對人生黑暗與磨難時雪上加霜。在書中她也以作家獨有的情懷和女性特有的筆觸向讀者提供了對抗這一荒蕪的方式:信仰、回憶、傾訴、愛、關懷等等。對生命的重新審視就是一種改變,如此才能清除我們內心瘋長的荒草,讓我們以更加飽滿的情感投入到生活中,也讓我們更加珍惜身邊與我們有緣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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