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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網年底前要完成改制 這釋放什麼信號?

據國家電網官方消息,9月7日,國家電網公司(總部)職工大會在北京召開。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舒印彪出席會議並講話。舒印彪表示,必須準確把握公司制改制的內涵和要求,當前離11月底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不足3個月時間,要嚴格依法合規操作,保證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其實不僅是國家電網,早在8月中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召開公司制改制工作視頻會,提出中石油集團及所屬全民所有制企業要於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而這也是中央提出公司制改制要求後,首家表態的央企。

一、全民所有制

這場轟轟烈烈的央企公司制改制,始於今年7月。

彼時,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到2017年底,國資委監管的101家央企全都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

為啥這101家央企,突然要進行公司制改制呢?

毫無懸念的是,這些央企肯定不是按現代公司制進行運行,而且之前的運行的制度肯定不盡完善,所以要改制!

那麼之前那麼多央企都是什麼制?

答案是全民所有制。這是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詞!

熟悉是因為打小便出沒在我們的政治教科書里,陌生是因為你百度了很多回,還是有點兒糊裡糊塗。

其實這是極具中國特色的企業運營制度。在經濟學詞條中,是這麼定義的,所謂「全民所有制」是指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創立的經濟範疇,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一種具體理性模式。

聽著就有點兒拗口,其實從上面的一些關鍵詞也看得出來,這是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仔細對照相關法條就會發現,其中的微妙之處。比如,全民所有制企業對應的法律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法》,這部法律在權利與義務章節中,明確:在國家計劃指導下,企業有權自行安排生產社會需要的產品或者為社會提供服務。

說到這,各位可能看出來了,其實吧,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國家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過渡時期的特殊產物,它有一些計劃經濟的元素,又有一些市場經濟的東東。

所以,正如如前面所說的,它很有特色。

公開資料顯示,總共101戶中央企業中,仍有69戶集團公司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近5萬戶中央企業子企業中,仍有約3200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

那麼,這時問題又來了,這麼有特色的制度,為啥要改制呢?

計劃經濟時代,最大的特色是經濟領域也都由政府包辦了,如此社會生產才能按計划進行嘛!當然計劃經濟的種種弊端,這裡就不再贅言了!

而全民所有制企業因為是過渡性,因此也存在政企不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比如企業管理層,既是官員又是企業家,公司既像企業又像政府部門,連招個人也要強調「國企編」,貌似進了國企就猶如半個公務員,於是乎,這樣的公司管理也容易行政官僚化,自然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比較難提高。

二、公司制改制

公司,英文叫company,這是舶來品, 一般是指依法設立的,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營利為目的企業法人。

公司制,至少從目前看,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因為它有利於明確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之間的權責邊界。

比如現代企業制度里,出資人一般不管事兒,由出資人為主湊成的董事會主要管公司的大事兒,而日常的事兒就由經理層去打理了。經理層幹活的時候,就考慮怎麼按照公司章程,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多賺錢,守土有責,分工明確,運行高效。按照公司法理,賺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正是通過這一機制讓社會資源分配更高效!

其實國企公司制改制並非是新鮮事,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經啟動,全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面目前已達到90%以上。

本輪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其根本目的是通過將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改製為按照《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進而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制度和治理結構,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說得更直白一些,公司制改制,實質上是一場國資改革。因為這場改革的主體是國資委,而不是企業。就是進一步去除國有企業計劃經濟時代的影子,讓國有企業更像家企業的樣子。

比如實現出資人所有權和企業法人財產權的分離,賦予企業獨立的法人財產權,這樣有助於促使國企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

當然,並非企業組織形式的簡單變更,可以一勞永逸。一些企業形式上雖然改制了,也建立了董事會,但本質上並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董事會制度並未真正落實,換湯不換藥!

所以,有句話流行起來:改革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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