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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偽裝成一個有品位有態度的搖滾型男?

當下正值中國搖滾30年,搖滾文化自興起至今,已經讓萬千男男女女為之癲狂。尤其是當一個有品位有態度的搖滾型男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時候,真是整個人都沉淪了。

而談起搖滾巨星,對搖滾愛好者甚至痴迷者來講,一定會想起約翰·列儂。

約翰·溫斯頓·列儂(John Winston Lennon,1940年10月9日—1980年12月8日),出生於英國利物浦,英國搖滾樂隊「披頭士」成員, 搖滾音樂家,詩人,社會活動家。

約翰·溫斯頓·列儂1940年10月9日午後6點30分出生於英國利物浦一個工人階層家庭里。列儂的父親在小列儂只有三歲時就拋棄了妻子和兒子,因此,列儂很小的時候就不得不寄宿在位於沃爾頓郊區的姨母家裡。列儂的父親Alfred Lennon常常出海,而且一出發就失去連絡,他的母親Julia覺得不能照顧好列儂,因此送他去和他的伯母咪咪及叔叔喬治同住。

可能是由於失去了父親的緣故,列儂在伯母家一直是一個很不聽話而且反抗性格極強的孩子。他經常逃學,也不好好做作業而是在作業本上亂寫亂畫。

1952年9月,列儂在進入Quarry Bank初級中學之後開始喜歡上音樂;1955年初列儂在學校里組織了一個搖滾樂隊「the Quarrymen」(採石工人)。

1960年,列儂組建了「披頭士」並開始在各地的俱樂部演出。

1965年,約翰·列儂獲英國女王頒發的大英帝國勳章。

1970年披頭士樂隊解散後,列儂發行《約翰·列儂/塑膠小野樂隊》與《想像》等專輯,也創作了《Give Peace a Chance》、《Imagine》等歌曲,列儂同樣也參與了許多社會活動,用音樂來呼喚和平,參與了反越戰活動。

1980年12月8日 晚上10點49分,列儂在紐約自己的寓所前被一名據稱患有精神病的美國狂熱男性歌迷馬克·查普曼槍殺,卒時年僅40歲。

1994年,約翰·列儂入選搖滾名人堂,2004年約翰·列儂入選《滾石》雜誌評出的「歷史上最偉大的50位流行音樂家」 。

而列儂以及披頭士當紅時的著裝,對於現在的搖滾歌手以及熱愛搖滾的人們來講依然有很大的借鑒意義,以為他們的裝扮,哪怕到了今天,看起來依舊還是很時髦。

對於一個搖滾青年來說,機車、長發、皮夾克,牛仔、絲絨、瘦西裝,這些元素一個也不能少,因為在披頭士流行的時候,這些一度成為搖滾的在人們心目中的標誌。這些令人驚懼一時的「反叛」服裝與裹挾它的搖滾樂一同,刺破傳統衣著和樂壇的固有模式,並與它們相互成全。而時至今日,牛仔外套、皮夾克和窄身西裝,不僅早已被無數搖滾明星穿成了時尚圈中不可或缺的風格單品,而且還保暖百搭,穿脫隨意,彰顯個性的同時也不缺乏態度。

牛仔夾克

首先值得一提的當然是牛仔夾克。對於一個熱愛搖滾熱愛音樂的人來講,衣櫥里怎麼可能少得了一件帥氣的牛仔夾克 。其實牛仔夾克不是自搖滾樂興起才開始流行的。它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紀初,而且它的出現甚至要早於牛仔褲。水洗、磨損、撕裂、污漬,這些關於牛仔布料的特殊處理方式,肆意組合出每件牛仔外套的獨特個性,令每一個搖滾歌手都對他欲罷不能。

在上個世紀,也就是搖滾的黃金時代,那個時候牛仔的款式還簡潔,保留著牛仔最本初的樣子。大部分是靛藍色,稍有其他修飾。被你們愛得狂熱的約翰·列儂在七十年代就經常穿著牛仔夾克出現在大眾的視野中。不知道牛仔夾克要怎麼搭配才比較酷?學學列儂用T恤和喇叭褲來搭配牛仔夾克,絕對是復古又摩登。

黑色皮衣

鮑勃·迪倫是黑色皮衣的忠實粉絲,時常身著黑色皮衣和高領衫,充滿了放蕩不羈的雅痞感。

所以是不是又學到一手了,黑色皮衣怎麼穿才時髦,直接向鮑勃·迪倫一樣,內搭一件純色的高領毛衣,時髦易穿而且十分保暖。關鍵是有種令人慾罷不能的苦帥感啊有木有!

在當年無數人驚悚於皮衣的叛逆和「破壞性」時,它卻只是大衛·鮑威手中相對低調的基本款。以「搖滾變色龍」大紅大紫於70年代 的大衛·鮑威前去尋訪安迪·沃霍爾時,頭戴軟帽,長發垂落,穿著皮夾克。有趣的是,在之後的短短几年裡,他挑戰性別,創造出3個身份,在極度鮮艷誇張或妖嬈嫵媚的造型中遊走,卻又在開始戒毒後,重新換回黑色皮衣。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講,皮夾克、軟呢貝類帽和格子襯衫不僅成了他在柏林戒毒時克己自律的標誌,還有種無產階級的時髦感。

除卻這些名垂青史的搖滾明星,牛仔夾克、黑色皮衣以及各種各樣的搖滾元素也是時常成為各個秀場的「座上賓」。

說到牛仔夾克,Givenchy 對牛仔夾克的改造更顯獨到。設計師不僅保留了牛仔夾克的全部版型,在面料選擇和細節上也是給人帶來不少驚艷。等你定睛一看你才會發現,原來傳統的牛仔布竟然被換成了靛藍色的紗料,細節上也配上了寶石光澤的深紅色金屬扣做點綴,整件夾克多了幾分牛仔布料表達不了的硬朗感。

在秀場上,皮夾克作為叛逆、先鋒、搖滾的代名詞,是百年長青的單品。最經典最搖滾的皮夾克自然是純黑色的。Haider Ackermann 本來就以超長且帶有微微喇叭的袖子著稱,將這樣的特徵結合在修身的皮夾克上更顯上身修長。

Saint Laurent 則是巧妙地將貝斯的配色放到了皮夾克身上,絕對貼身的窄腿褲和尖頭皮鞋還原了七八十年代搖滾明星的瀟洒風範。

不管是時裝秀場還是歷來令歌迷們為之癲狂的搖滾歌手們,他們對搖滾風格服裝的演繹,時至今日依然是時髦而有態度的存在。這樣的單品最適合現在這個深秋,可以扮酷撩妹的同時又不懼怕涼風習習!

總之,我們的口號是:我裝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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