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因P圖被原作者朱慶福告上法庭,並要求道歉賠償34萬
娛樂
09-10
日前,著名台灣男演員、歌手及賽車手、以及享有「不老神話」的林志穎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夢想家林志穎」發出一張篡改過的攝影作品。
這件事被原作者朱慶福知道後並將林志穎和新浪微博運營的公司北京微夢創科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並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法院最終審定案件後,讓林志穎賠償34萬餘元。
此作品的原圖是這樣的:
我們可以從照片中發現,林志穎把中間身高相對比較矮的正視鏡頭的那位壯漢的臉P成了自己的臉並配了一些誤導性的話。這條微博發出去後,得到了眾多的點贊、評論和轉發。
隨後由於遭到了原作者的起訴、林志穎解釋說此圖並非是自己修的,是他轉載到自己微博而已。
最終法院判決林志穎在自己的微博裡面置頂72小時的發表聲明,並且要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34.5萬元。
有網友戲稱「恭喜我穎賠款34.5萬,這點錢對於我穎不算錢吧哈哈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