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緬甸情侶必須談3年才可以結婚
天下
09-10
有句話叫做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為了避免「耍流氓」,在緬甸必須談戀愛3年以上才能結婚。
為什麼一定是3年?從心理學上來說,過了試探期、蜜月期的情侶們,在這個時段感情相對而言比較穩定。
在這個時候結婚,既不會太衝動,也不會等到感情疲勞。
而在結婚前必須要談戀愛,也是為了進一步了解對方究竟是不是能夠相伴一生的人。
在登記的時候,兩人必須拿出相愛3年以上的證據,才能夠領證。
而且戀愛也不能談太長,不然也有種「耍流氓」的感覺。
把人家姑娘一直耗著,卻又不給人家身份,是幾個意思呢?
最後能夠修成正果的情侶,還是祝福他們吧。
※澳大利亞美艷小寡婦24歲3個孩子,丈夫去世後又懷上了第4個
※吉爾吉斯22歲女孩被人綁架,居然是要去當新娘
※因看病時被醫生羞辱,英國20歲女高材生憤怒自殺
※巴西侏儒夫婦,身高不足90厘米,願望是開1家餐廳生2個孩子
※16歲英國女孩和母親一同整容,只為圓死去妹妹的一個模特夢
TAG:影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