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3天宣布懷孕,產假結束就要辭職,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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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昨天微博熱搜有一個話題【入職3天宣布懷孕,產假結束就要辭職「隱孕」你怎麼看?】
寧波張先生公司招聘文員,面試時,孫小姐強調自己並沒有結婚,短期也不打算結婚。
孫小姐隨後就跟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可是,才入職三天,孫小姐就告訴主管自己懷孕了,要保胎休息。
懷孕期間,因為種種原因,經常請假。而公司照樣給其發工資,繳納社保,並派人在其產後去探望。
沒想到,產假一結束,孫小姐就打電話來說辭職不幹了。
張先生後來才知道,孫小姐是在知道自己懷孕的前提下才入職的,希望能在孕產期拿到工資並使社保不斷檔。
工會提醒:法律雖對女性權益有特別保護,但孕期、產期、哺乳期並不是護身符,女職工有遵紀守法的義務。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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