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死了,誰活下來了?
近日,一篇「原創已死」的文章引爆朋友圈,一群將自己的青春和夢想託付給原創的中國設計師,一家四年拿下6尊德國紅點獎的創意熱店,正在無奈地面對被山寨和侵權打擊,面臨閉店的殘酷現實。
文章里設計師的獨白令人痛心,但也引人思考,原創設計要想在市場中生存下去,除了法律的保護,還需要什麼?首先,讓我們來看看現在在市場中生存的原創者與抄襲這的關係,以及原創對侵權者的態度。
第一類:投訴到底型
這一類型的例子不勝枚舉,究其原因主要是抄襲者嚴重觸及了原創的商業利益,有些還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因此原創對於抄襲者的態度非常強硬,一般都採取投訴到底,堅決維護自己的利益。
但由於訴訟費用高昂,時間也較長,需要原告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法律團隊,有時法律程序的結果並不能盡如人意。
最近比較著名的事件就是迪士尼將某位嘻哈音樂藝人告上法庭,訴其涉嫌冒犯或涉及侵權了迪士尼旗下熱門漫畫人物,利用其名頭參與商業活動
更有甚者其參與的廣告拍攝也涉嫌抄襲電影海報
迪士尼表示已經介入調查並搜集相關證據,如果情況屬實將投訴到底。
第二類:互利共贏型
原創者和抄襲者實現互利共贏,這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是在現實中卻時有發生。在時尚界,提到「抄襲」有一個傳奇不得不說,這個男人叫做阿曼西奧·奧爾特
在福布斯最新的財富排行榜上,他依靠其創始的ZARA母公司品牌價值超過比爾·蓋茨,成為世界新首富。ZARA的成功源於快時尚的品牌特性,不過令人驚訝的是,這個龐大服裝品牌的設計根基居然是「抄襲」。
Gucci的印花..ZARA直接給改成女裝,沒毛病啊~ZARA最新推出的這套和Dolce & Gabbana Fall-Winter 2017的芭蕉葉系列...也就是更深入叢林的區別吧...
一不小心又看到了「同款」,LOEWE大象手袋去年是真真的火了一把~這款鐳射象我就不知道歲月對你做了什麼。
雖然今年Fendi家的包包確實又美又少女,但是模仿的太過了哈~~他還以為圖案變了我就看不出來了~誰不知道花朵也是他家今年主打!哼~
面對來自各方的侵權官司,ZARA依舊我行我素,若是敗訴,ZARA也能輕鬆地將罰款從消費者手中賺回來。
比較諷刺的是,在一次Louboutin起訴ZARA抄襲其女鞋產品的官司中,法國法院甚至偏向於ZARA一方,判Louboutin賠償ZARA 2000英磅的補償金。
但其實被zara抄襲的這些品牌也不能說沒有從被抄襲中獲益,被抄襲的大牌往往價格高昂,曲高和寡,並非一般消費者承受的起,經過zara的「演繹」以及其快消品牌的營銷策略,使得這些大牌更多更快的被大眾消費者熟知和認識,更加牢固在消費者心目中的「高端」地位,並且培養起了一批現在消費不起,但未來可能成為品牌客戶的「潛在消費者」。從這個角度來說,原創者和抄襲者形成了「互利共贏」的利益鏈條。
第三類:置之不理型
另外還有許多原創品牌,並不屑於起訴抄襲者,因為雙方完全處於不同的市場,沒有任何競爭關係,這種品牌往往是靠著高端技術或者品牌歷史傳承贏得消費者的,就算仿冒品賣得再火熱,對原創品牌市場的影響甚微。
iphone VS山寨iphone
小米VS超米
陸虎VS陸風
消費者為何買單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原創品牌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去,僅僅靠品牌的設計和原創性是不夠的,設計師在設計創意的時候,同時也要思考消費者的心理,也就是他們到底心甘情願的為何買單。
首先當然是原創設計本身的好壞
像這樣
這樣
和這樣的設計
再有創意也沒有人會買單
另外,消費者看中的還有公眾影響力
科技含量
質量與售後
歷史傳承
........
原創設計也是商品,作為商家,一切的市場行為必須圍繞此目標展開:不論是為了近期的業績還是達成長期的戰略目標,必須向目標客戶清晰表達令人信服的購買理由。
最後
希望所有的原創品牌都能夠蓬勃發展
原創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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