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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你買包的時候是不是就想著顯擺?

你說人為什麼喜歡買包呢,顯擺唄。顯擺金錢、獨一無二或者顯擺時髦、顯擺品味。

王十七的買包心路,其實也是蠻難以描述的。

第一隻奢侈品說起來是一個禮物,那個時候剛剛開始接觸這些,朋友比我洋氣很多,實在看不下去我太土鱉,直接從英國買了一隻米色DIOR錢包託人帶回國再順豐郵寄給我。起初覺得我應該會以一種朝聖的心態來對待,結果並沒有,反而有點失望,因為包裝質量都一般,只有小羊皮的柔軟手感讓我印象深刻,以至於我不止一次拿這個錢包說事表達對奢侈品的不屑(裝的),但是還是狠用了一陣。

這個錢包倒是真的有點低調,所以初出茅廬的我顯擺起來有點費勁,慢慢地也有了一點心得,去吃午飯或者買零食的時候拿在手裡,讓叮叮噹噹的象徵著地位的DIOR LOGO鑰匙頭晃蕩著發出清脆的響聲,安心地幻想著同伴們會偷偷瞟一眼我的錢包然後眼神如炬。就這樣一直用到略微有點染色,功成身退。

後來自己開始琢磨這一塊,當時試用期還沒過,一個月工資兩千多塊,我每個月攢著錢準備湊夠三萬去法國找親閨蜜。徹底開竅是有一次在高鐵站,看到一個金髮姑娘過安檢,箱子應該是RIMOWA,背了一個LANCEL水桶包MINI PRIMIER FLIRT。說誇張點,是直擊心靈的美貌(年輕的時候心靈比較淺)。

於是那年去法國,就拿第一筆攢下的錢買了一個LANCEL。初生牛犢不怕虎,我穿著個破洞牛仔褲運動鞋就大大咧咧地走進了香榭麗舍大道上的LANCEL旗艦店,看一屋子亮堂,各種射燈打在一直溜一直溜排著快挨到屋頂的包包上,完全不露怯。這股子勁我一直到今天都還在,逛國內外奢侈品店向來無所畏懼。

這包,買回來以後一直背,不管穿什麼都背,不明何為得體,直到買了第二隻包。然而事實是讓人痛心的,其實LANCEL又重又成熟,並不適合我。那個時候還不知道怎麼去挑,別人說好看,別人背好看,我就喜歡。前幾年才拿出來,送給了一個比較OL風的閨蜜,算給找了個好人家。

然後我就算入了包坑,也慢慢了解奢侈品這一些虛無的東西了。開始陷入一個假裝低調的迷思:覺得LOGO款太low,要買小眾的,但是還是要大牌,要買大牌裡面比較流行的但是不滿是LOGO的比較小眾的假裝低調款。

最看不上的就是LV,什麼老花、三彩、棋盤格,SPEEDY、NEVERFULL,我這麼特別的人怎麼能買。偷偷說,其實那個時候特別喜歡一款LV的圍巾,鋪滿LOGO那個,硬是不肯承認,有時候電梯裡面看到有人圍我就心潮澎湃,恨不得一步三回頭。

我先看上的是MULBERRY, ALEXA CHUNG大火的那段時間, ALEXA郵差包炙手可熱。當時,杭州的朋友們好像都還不是很了解這個牌子,所以顯得我特別有優越感。買MULBERRY是在希臘,店面不大,我試了三隻,猶猶豫豫不知道買哪個,有一個在瞎晃的外國友人說買ALEXA吧,你背好看!但是你知道的,我當時正在假裝低調的魔咒下自欺欺人得很開心,於是違心地買了BAYSWATER, 我不敢買ALEXA,沒錯不是不喜歡是不敢,覺得太多人背了,時刻撞包那怎麼行。

記得我提著巨大的MULBERRY提袋過海關辦退稅的時候,有個官員對我豎了個大拇指:GOOD TASTE。瞬間虛榮心爆棚。回國以後卻黯然地發現,BAYSWATER沒有肩帶,只能手挎,有點重,而且有點大,因為大了不塞滿就空落落的所以就會放很多東西,於是就更重。每一次出門前瞪著半天最後還是提溜著一個帆布包灰溜溜地走了。使用率甚至不及LANCEL,唯有淚千行。

第三隻是CHANEL WOC。其實我蠻慶幸自己無知的時候沒錢,就算亂買也不多,不然如果抱了一堆自以為很低調的不適合自己的包包回家現在也是沒地方去哭。那年WOC剛出來,我就馬上買了,因為符合大牌裡面比較低調的不滿是LOGO款這一條杠杠。當然後來也變成了街包。

CHANEL可能每個女孩子都想(或者曾經想)擁有一隻,正經入手了又會覺得不過爾爾。雖然小羊皮沒有想像中的嬌貴,不放錢包也算禁裝,但是我嫌她肩帶太長,而且鏈條肩帶背久了會有點重, 所以並沒有逃脫被束之高閣的命運。今年在二手平台已經轉掉了,買了的妹子是這樣歡天喜地,再三跟我道謝,我也為被我冷落至今的WOC感到開心。

我記得我當時是有一個很長的list的(除了LV),但是還是太窮,每年攢錢買一隻,為了買而買。list太長,經常攢著攢著就忘記自己要買哪只包了。

謝十八曾經問過一個問題:為什麼現在的人都特別追求小眾?講真這個問題我答不上來。作為一個在各種自以為的小眾圈裡面摸爬滾打過的人,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為什麼要追求小眾。我覺得有點汗顏。可能就是單純地想顯示與眾不同吧,以至於都拋棄了自己真實的喜好。

以前自以為是的低調,其實就是高調;也是一種賭氣,大家越喜歡的東西,我越不喜歡。

但是又不夠特立獨行,我的與眾不同都是假的,是裝出來的。

記得UGG剛出現的時候,身邊的人都嗤之以鼻,這樣像狗熊一樣粗笨的鞋子為什麼好看呢?大家都忽視了流行的力量,它會潛移默化更改你的審美。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我都撐住了沒有買,第四年冬天,眼看著大家再次穿上了各種顏色的UGG,我二話沒說也加入了狗熊大軍。你看,最終還是要繳械投降,何必負隅頑抗?

於是,王十七開始慢慢走上正道兒了。大概也是年紀大了那麼幾歲,世界看得多了那麼一點,也沒有什麼循序漸進的過程,就是突然某個瞬間,豁然開朗、一片清明。覺得以前的自己很可笑,敢於直面內心就是前進的第一步。不再刻意追求與眾不同,如果喜歡就毫不猶豫地買,冷門款也一樣,不在乎別人是不是認得出來。每一分錢都花在心尖尖上。

也開始沉澱下來,慢慢欣賞所謂的大俗款LOGO款, LV、GUCCI、FENDI等等的LOGO久經考驗,有一種特別的美。仔細想想,一條滿是LOGO的圍巾,和一條在右下角有一點點LOGO的圍巾,並沒有什麼不同。何必要遮遮掩掩,買了小LOGO的,但是戴圍巾的時候非要左疊右疊,把右下角的小LOGO翻出來,有人問了還一臉詫異:哎呀不小心露出來了呢。

所以,王十七大概就越過顯擺獨一無二,到了顯擺品味的階段了。

品味這個詞總歸有點被妖魔化了。活到現在,不敢說大徹大悟,但也算小有心得:品味本沒有高低,每一個人的生活經歷,看過的書、走過的路、受過的傷,最終都會在品味上體現出來,這不過是一種偏好。比如謝十八修的是西班牙語,還在西班牙、拉美國家呆過不短的時間,我剛認識她的時候,就是熱情洋溢的西班牙風,大花、長紅裙,張揚和自信撲面而來。在國內呆久了,也就慢慢被同化了,何嘗不是她的稜角也慢慢被磨平了呢?

這種對生活的理解,生活對你的影響,體現到衣服和包兒上,就是每個人獨特的品味。每個人所展現出來的自我,都不可能剝離開來看,從思想,談吐,到衣著,甚至是眼角眉梢的一抹風情,都一起構成了完整的個體。比如一個內心冒著粉紅泡泡的人,卻硬要套上一個嚴肅冷靜的殼子,穿上一身性冷淡,那麼就變成小女孩偷穿媽媽的衣服,除了大寫的尷尬也沒有什麼了。

大大方方把自己的偏好,展示出來,就是我理解的顯擺品味。

回到買包,我們還是要先忠於內心,現在鋪天蓋地的《教你這個冬季怎麼穿》《最流行的十款小眾包》之類的教程看看就罷,被牽著鼻子走就不應該了,像王十七這樣也結結實實走了一段彎路。自欺欺人的小把戲,騙得了一時,撐不過半年。違心違意買的每一樣東西,不管屈從於大眾審美也好,顯示自己獨特也罷,最終都是浪費。

挑出真正喜歡的東西以後,再考慮是不是適合自己。這就需要去試了,而不是看著一長串的街拍圖能腦補出來的,就好像我從來沒有想過我背一個粉色的GIVENCHY會很好看。去逛,去試,去感受,是你的包你自然懂得。

王十七現在買每一個包,不管是多少價位的,都會有一個漫長的挑選、試背、觀望的過程。期間還夾雜著非常理智的質問:是不是真的喜歡?是不是真的需要?有沒有雷同款?有沒有超過三套的衣服搭配?有沒有無法忍受的設計缺陷?有沒有徒有美貌而不實用?一輪問下來基本也就知道錢包能不能捂得住了。

其實,在自己能承受的範圍內,去取悅自己,應該是最簡單的事情。人有時候累,就是因為太在乎別人的看法,以至於陷入自己給自己畫的牢籠,連最原始的快樂都感受不到。你買的每一隻包,應該都代表了當下的一種心境,一種品味,或者是一種需求,以後一隻只一字排開,看到的是你的人生。而不應該是一些爆款經典款的排列組合,或者是故意求獨特而買的一些小眾包。

難道不是么?

不過,話說回來,還有很多妹子並不喜歡買包,說起來王十七最最羨慕的就是這樣的妹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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