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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先生來做飯

持淡定之心,追高雅之風,沐破曉之陽,

品荷之香韻,以文會友,以心交心。

今天先生來做飯

作者梅朵朵

當我打開門看到我家先生左手提著肉,右手拎著麵條站在門口時,我覺得自己簡直像看到了美國總統一樣吃驚,一是因為這位先生從不按時按點回來,今天居然趕到做飯點上回來了,再有就是他從不操心做什麼飯吃什麼菜,今天竟操起了這等閑心。

我們是地道的神仙伴侶,一直都像《天仙配》里「你耕田來我織布,你挑水來我澆園」所唱的那樣,他主外來我主內,他掙錢來我做飯。雖然我累死累活做家務,但在他眼裡——包括所有人,我從來都是靠他養活的大閑人。不過,本宮高風亮節,君子不計小人過。再說人家當個皇帝也不容易,不但無任何不良嗜好,而且沒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還一心一意為江山社稷而日理萬機。所以呢,本宮也就迷迷瞪瞪地當天和尚撞天鍾,兢兢業業地管理著皇宮所有內務。

雖然我對做飯討厭極了!可還是勤勤懇懇地、多年如一日地干著這個行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概我做了有三百六十四天零兩頓飯,而剩下的那頓飯,是在我軟硬兼施之下,且像老師指導小學生完成作業一樣,他皺著眉頭苦大仇深極不情願的完成的。

我常想,要是哪天我不買菜不做飯,坐在書桌前看著書或寫著文字時,他能對我喊道:親愛的,飯做好了,快來吃吧。我想,我樂的不成仙也成神了。至於是什麼飯,我絕不挑剔,只要不是一碗大肥肉,我什麼都吃。

看著我家先生左手肉右手麵條的可愛模樣,我當下喜上眉梢,繼而計上心來——今天我堅決不做飯了!

可是,我深知,要想讓他做一頓飯,其困難程度絕不亞於讓他建造一艘航母。他寧願在外面幹上三天三夜苦力活,都不願下廚。我直接省去了「今天你做飯」這弱智的請求,因為我知道這五個字組成的簡單的一句話在我說到第四個字的時候,他的臉一定會皺成一朵線菊。

為了完成我偉大而光榮的使命,我動用了全部腦細胞。

「你要不要喝茶?」我問他。

「嗯,要。」

我把茶奉上。

「咱中午吃啥飯?」我問。

「麵條啊,不是幫你買回來了嗎?」

「我不想吃麵條,我做的麵條一點都不好吃。」

「……」

「去年夏天你做的那頓麵條真好吃,比我做的好多了。」

「……」

「我同學都羨慕我,說我找你有福。」

「……」

「我覺得也是,看我多有眼光!」

他終於招架不住了。

「得得得,你去擇菜洗菜,我給你下麵條吃。」

「ok。」

我把菜擇好洗凈,又掂了掂那塊肉,對他說:「肉太多了,你切點兒下麵條,剩下的切成塊炸酥肉。」

他一邊帶套袖和圍裙,一邊豪情萬丈地說:「知道了,等會兒你只管吃飯就行了。」他話一出口,我趕快溜之大吉,並隨手帶上了廚房的門。

我對著鏡子梳了梳頭髮——這是我每次幹完所有家務坐下來看書前的一個例行動作,在書桌前坐了下來。能吃頓現成飯的感覺真是妙極了!這種感覺讓我瞬間有了靈感,我拿出筆和紙,刷刷刷,寫下《留得詩心盼雪來》,真是下筆有如神哦!

廚房的門吱的一聲開了。我一抬頭,我那位先生已站到我面前。

「肉我切好了,你炸酥肉,等會兒我下麵條。」

我一秒鐘都沒停,乾脆利索地說:「不炸!」我鐵了心要吃一頓現成飯。

這麼多年,我簡直像真嫁了個皇帝一樣——可惡的是,他從不把我當皇后娘娘看。他只要進了家門,便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享受到的絕對是皇帝的待遇。我不但要侍候他,還要侍候他的寶貝千金。而這個寶貝千金,從小被他嬌慣成不食人間煙火的主兒,十指纖纖不沾水,吃飯時恨不能讓我幫她洗手,我侍候她爹像侍候皇帝,侍候她像侍候大唐公主。我想,世界上大概再也沒有比我更勤勞的皇后娘娘了吧。

「那你去廚房看看肉切的大小吧。」

「不用看了,大小都行。」

「你真不炸?」

「真不炸。」

「那我去炸了,炸壞了可不要怪我哈。」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讓他炸魚,他倒了半瓶醬油,結果把魚炸得像炭塊。

我迅速投降,立即起身去廚房炸肉。當肉一塊一塊在油鍋里翻上來,露出真面目以後,我徹底服了我家那位先生。這酥肉要是放在飯店餐桌上,伸筷子夾起一塊兒,保證得吃十分鐘,而且能保證一天都不會餓。他切的酥肉塊足足有半個饅頭那麼大!我越看越生氣,啪的一下拔掉電磁爐電源。得!不炸了!我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捏住那半個饅頭大小的酥肉塊,打開廚房的門,快速走到他面前,全然不顧淑女風範,大聲說:「你看看,你看看,這肉塊也太大了吧!你沒吃過那個啥肉,也沒見過那個東西跑嗎!」

他正悠閑地半躺在沙發上,擺弄著手機,不用看我也知道他在刷河工大的微博,他頭都沒抬一下,雲淡風輕地說:「大了壯口。」

我剛想再說什麼,他皺起了眉頭——這是他的招牌表情,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這招牌表情一出現,標誌著某個人或某件事讓他心煩了。本來他有一個漂亮的寬闊而飽滿的額頭,結果因為經常皺眉而導致大大的腦袋瓜上的皺紋深如溝壑。我曾經用手把那些皺紋扒拉開,放進去一粒米,鬆開手後,他在房間里走了兩圈,而那粒米竟牢牢地在他的皺紋里安了家。我不止一次地想,他臉上要是沒皺紋,肯定比奧巴馬還要帥。我當然喜歡帥氣的他,對他的飽滿天庭更是情有獨鍾,尤其得意的是我家格格把他的大腦瓜完美遺傳了。只是,他額頭上的皺紋讓我非常憂心,有個人曾說過說他一臉皺紋,看上去像有「半百」的樣子。我一聽,嚇壞了。不行哦,我千萬不能惹他生氣,更不能讓他皺眉,免得他額頭上再多出兩道皺紋。想到這,我乖乖回廚房炸肉去了。

過了一會,我端著半盆炸好的虎虎生威的酥肉對他說:「好了,我炸好了,這下沒我的事兒了吧?」「沒了,歇著去吧,我做好飯喊你吃。」

重新回到書桌前,端坐在那裡翻開書,我覺得自己真有點像皇后娘娘了呢。

每天不用做飯都快成為我人生的奮鬥目標了。想想都美得不得了。

我正遐想之際,他已經把飯做好了。

「給你盛好了,快吃。」

什麼是幸福?原來是皇帝親自為你下廚,並把飯端到你面前時那一聲天籟般溫柔而甜蜜的「給你盛好了,快吃」。

可是,當看到他給我盛好的滿滿一大碗麵條時,我感慨萬千,在心裡暗暗對自己說,我再也不要做什麼皇后娘娘了,從今以後,再也不讓他做飯了,我一定歡歡喜喜地把他像美國總統一樣侍候著。

面前那滿滿一碗像剩了兩天又重新加熱的麵糊一樣的奇葩麵條,讓我覺得自己的命好苦哦。再看看碗中那些羞羞答答欲藏還露的半根筷子一樣的肉絲,我弱弱地說:「哥,我不吃這肉,牙不好,咬不動。」

「你嘗嘗,好吃得很!真的,我不騙你。」他說著,端起碗往我手中遞。我接過碗,又看了看滿碗棋子一樣的黑胡椒,再次下定決心,堅決把他當皇帝一樣侍候,哪怕他不把我當皇后,而當成僕人。

我看著端坐在我對面的他把一粒粒黑胡椒往嘴裡送,吃得津津有味,嚼得咯嘣咯嘣清脆有聲,我忘記了之前的「只要不是一碗大肥肉,我什麼都吃」諾言,把我的那碗麵條往他面前一推,說:「好吃你就多吃點,我不想吃了。」

這碗麵條給我帶來的深刻啟示是:人都有食言的時候,別太相信承諾,包括自己對自己的承諾。

他看了看那碗麵條,又看了看我,然後對我拋出兩個字:怪物!

這是他給我起的第三個外號了。

本期編輯白甫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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