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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照四提升 做忠誠衛士」先鋒系列(二)

事迹簡介

彭長友

彭長友,男,58歲,中共黨員,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副局級幹部,1978年2月參軍入伍,1997年9月轉業安置到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從檢20餘年,先後在反貪局、控申科、辦公室等部門工作。曾多次榮獲「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稱號。在反貪局工作期間,因辦案質量好,所在的辦案組,曾先後二次被上級檢察院記集體三等功。在辦公室工作期間,負責檔案管理工作,該同志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來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2014年我院檔案管理順利通過了《四川省檔案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一級標準的複查驗收。

事迹簡介

陳紅艷

陳紅艷,女,48歲,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科科長。該同志從事檢察工作29年,從事控告申訴工作七年。在分管領導和該同志的推動下,切實加強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的有機銜接,強化對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而生活更加困難的被害人及其家屬積極給予司法救助和社會化救助,成為幫助「因案致貧」被害人解決實際困難的有效途徑,同都江堰市工商聯、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共同制定了《建立司法救助與社會化救助銜接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

事迹簡介

黎小兵

黎小兵,男,31歲,中共黨員,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導師制」骨幹人才培養第一批學員。曾獲「優秀公務員」、「優秀共產黨員」、「禁毒工作先進個人」、「優秀調解員」等榮譽稱號。該同志從事公訴工作6年,辦結各類刑事案件600餘件。其中,該同志辦理郭某某等人破壞交通設施案、余某某等人非法採礦案、唐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等上級交辦或在本地區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30餘件,依法、準確、有力地對涉案的罪犯進行了指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事迹簡介

李雄傑

李雄傑,男,32歲,中共黨員,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一科科長,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導師制」骨幹人才培養第一批學員。該同志從事反貪工作8年以來,參與辦理職務犯罪案件100餘件,主辦案件53件74人,通過辦案為國家、集體挽回經濟損失800萬餘元。該同志始終把查處和打擊職務犯罪作為工作的重心,嚴格執行各級檢察機關查處貪污賄賂案件的專項行動要求,從嚴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案件。

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

《第308期》

供稿人:劉靜怡

圖片來源:網路

編輯排版:周堃

都江堰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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