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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億元財政資金讓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

本報訊(瀋陽日報、沈報融媒記者孫明鑫)9月11日,記者從市財政局了解到,近年來,瀋陽逐年加大政府投入,每年投入約2.4億元財政資金,採取「獎、助、貸、減」等多種方式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

在學前教育階段,實施「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對在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城市每孩每月200元,農村每孩每月100元,低於該標準的按實際收費標準資助。

在義務教育階段,落實農村學生「兩免一補」和城市學生免除學雜費、城市貧困家庭寄宿生補助政策。同時,從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向城市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將城鄉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費標準提高到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此外,對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小學每生每年8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標準免除學雜費。

在高中教育階段,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對民辦學校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補助標準給予補助。實施國家助學金政策,為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髮放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實施「當年考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次性補助」政策。為在沈戶籍的當年考入大學學生一次性發放入學補助。補助標準為:低保家庭一次性補助3000元、低保邊緣家庭一次性補助1800元。

在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實施「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免學費政策資助對象包括:在公辦、民辦職業(技工)學校就讀的所有農村戶籍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含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範圍約佔在校生的5%。「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包括:在公辦、民辦職業(技工)學校就讀的一、二年級農村學生、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在高等教育階段,實施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貸款等多項資助政策。對入學時需要繳納的學費、住宿費,學生可申請最高不超過6000元/年的助學貸款,有效解決開學時需要一次性交納大額費用的問題。學生如果參軍或從事邊遠地區教育等工作,該項助學貸款將由政府負責代償代還。

另一方面,為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生活費問題,設立獎學金、助學金補助政策。設立「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一等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資助範圍約佔在校生的5%;二等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500元,資助範圍約佔在校生的10%。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在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礎上,對品學兼優學生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獎勵範圍約佔在校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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