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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彩禮要了20萬,因為多要66600元,當天的結婚竟然辦成了離婚

人之所以不快樂,就是因為計較的太多,想要得到的東西太多,該爭時必爭,不該爭時應及時退位,要學會把握時機,審時度勢。總想過上高品質生活的人,整天總是忙碌著、奮鬥著,得到了開心一時,得不到痛苦一生。

去年,我初中同村同學結婚,在婚禮前一夜,我們一群老同學正在他家裡喝酒聊天,過了一會我同學接了個電話後過來虎著臉說:「不喝酒了,出事了」。大家一下子神情就緊張起來,都問這麼了?弄了半天,才知道,原來是女方要求明天早上接親的時候帶66600塊開門錢,意為66大順的意思。我們一幫老同學也不知道怎麼辦,就和他說,你趕緊叫你爸媽一大家親戚商量一下啊。

其實,我同學和他媳婦都是本地人,從小就在一塊讀書。兩個人初中畢業以後就不讀書了。直接和村裡的一伙人相跟著到南方打工。現在都談了五六年了,村裡地方不大,都知道兩個人是一對,男方家裡人今年年初催。本以為是板上釘釘的事情,兩個人在訂婚後就直接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女方當時訂婚要了彩禮錢20萬,其他酒水請客僱傭彩棚什麼的事情,當時說了都是男方家裡出錢。所以,這個開門錢男方商量了半天最後得出結論是不給!

第二天,男方一行人僱傭了吹打和七八輛車,熱熱鬧鬧鞭炮齊鳴,到了新娘家,開門後,女方一群親戚就問66600元開門錢呢?新郎就說:改天補上吧,現在一下子忙忙亂亂湊不出來。但女方家的小姨就是說不行,不給就不讓接走。一群人吵吵鬧鬧,竟然有人動了手。最後僵持中,我同學一聲怒吼:「草,走」!新郎官自己喊了頭車司機招呼著一群人就走了,我們也悻悻的跟著走了。後來就拉倒了,婚禮了沒結成各種扯皮鬧的不像樣,最後還搞出了個離婚登記了真的離了!心想兩個人在一起五六年,結了婚再離婚,實在是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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