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包公斷案到海瑞罷官,是什麼原因讓「清官難當」
導讀:從包公斷案到海瑞罷官,是什麼原因讓「清官難當」?回眸歷史,中國封建社會能夠稱得上「清官」讓後人推崇備至讚譽有加的,包拯與海瑞可以並駕齊驅、伯仲之間。
文|梁海鵬
回眸歷史,中國封建社會能夠稱得上「清官」讓後人推崇備至讚譽有加的,包拯與海瑞可以並駕齊驅、伯仲之間。
相似的官場生涯道路。
包拯(公元999年-公元1062年),字希仁,今安徽合肥人,出身於官僚家庭。民間又稱包青天、包公。1027年中進士。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官,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
1037年,包拯任天長知縣,期間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後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
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臟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臟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史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還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他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1056年,朝廷調包拯開封府任職,他於次年正式上任,一年多後離任。在短短的時間內,他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的井井有條。
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賢,號剛峰,廣東瓊山人。1549年,海瑞參加鄉試,寫了一篇《治黎策》,得中舉人。1562年,海瑞被任命為淳安知縣。1566年,海瑞向明世宗呈上《治安疏》,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結果入獄。明世宗死後,大赦出獄,官復原職。1570年,海瑞升調右僉都御史。轄區之內,他興利除害,讓百姓得到好處,深受百姓愛戴。
相似的性格脾氣。
包拯和海瑞,雖相隔幾百年,但他們性格脾氣卻極為相似。
一是剛直。敢於直言不諱,不搞陽奉陰違。對仗勢抖威的奸官,抗顏不屈。這一性格特點,決定了他們在處事方面力主正義,維護封建禮儀法度,絕不阿附權貴。
二是認真。辦事一絲不苟,敢於擔當。他們為官期間,斷案無數,不論命案、遺案,還是皇宮民間,凡經己手,大都「蓋棺定論」,幾無翻案。海瑞「談古今治禮興衰之故甚悉,至語及士大夫立身行己,惟以事事認真,集義養氣為主。」「不求合俗,事必認真,九分之真,一分放過,不謂之真。」他晚年卧病不起,兵部送給海瑞的柴薪銀中多了七錢。他得悉後立即將七錢銀退回,以示「不肯絲毫有染。」
三是「清高」。出眾的智慧和超眾的能力往往是清高的資本。包拯理政才能出眾,嚴肅中不乏詼諧,輕鬆中多顯幽默。許多案件一經他手,讓人於忍俊不禁中佩服其超常智慧。海瑞雖未中進士,但他無論理政斷案還是文章詩詞,都有出眾的表現,使其鶴立雞群。清高之性油然而生。
四是勤政。開封府公堂門前右邊有一鼓,逢有重大冤情之時,不論大小人物一經擊鼓鳴冤,包青天必定升堂開審,喊冤者可直接向包大人陳述冤情。包拯審案不分晝夜,日審陽間,夜審陰間。既明察又暗訪。海瑞既執政理事,又微服私訪,不辭辛苦。
相似的成名舉措。
如果說包拯和海瑞都屬於封建社會宦海中的「清官」,能夠出污泥而不染,一部分來自其性格特點的話,那麼,他們能夠在老百姓口碑中贏得「青天大老爺」之美譽,則是他們「執政」期間為民公平「斷案」、「嚴以律己」逐步豎起的豐碑。
早在天長縣時,包拯就智斷偷牛案。將那個割了農民牛舌的無賴予以嚴懲。我們現在看到的電影、電視劇等文藝作品中,包拯用智慧和執著偵破了一個又一個的大案要案甚至懸案,如著名的《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烏盆案》等。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後出任京東、陝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他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上書論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謄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告誡仁宗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等。可喜的是,他的建議多被朝廷採納實行。他無愧那個時代的「青天大老爺」稱號。
海瑞剛到淳安縣任職,就遇到了一個非常棘手的案子,因為這個兇殺案需要有驗屍技巧,而且這是一個已經定案還沒有上報的上一任遺留的案件。海瑞覺得案子有蹊蹺,於是重審,找出各疑點,秉公斷案,還事實以真相。他為友斷案,根據地方方言和風俗民情,還民清白。靠公正、精準斷案,海瑞名聲大振,一傳十十傳百,成了當地老百姓心目中的清官。
海瑞為官期間,穿布袍、吃粗糧,讓老僕人種菜自給。他就任應天巡撫之後,立即頒布《督撫憲約》,規定巡撫出巡各地,府、州、縣官一律不準出城迎接,也不準設宴招待。考慮到朝廷大員或許仍須少存體面,他准許工作餐可以有雞、魚、豬肉各一樣,但不得供應鵝和黃酒,而且不準超標準。
他推行一條鞭法,將過去按地、戶、丁分別徵收實行、徵發徭役的賦役制度改為按土地、人丁徵收貨幣與白銀;將過去由納稅戶輪流徵收解運改為官府徵收解運。把田賦、力役和其他雜稅合編為一條,統一按田畝核算徵收。他為官期間,打擊豪強,疏浚河道,興修水利工程,嚴懲貪官污吏,被百姓稱為「海青天」。
能在隨波逐流、沆瀣一氣的官場江河中「標新立異」、卓爾不群、獨樹一幟已是難能可貴。然而,包拯、海瑞他們能夠長期用手中掌握的權力為一方百姓說話辦事,撐腰打氣,則充分反映了他們表裡如一的思想風貌,更是值得頌揚。為官一任,能否真正為民辦事,不僅是對為官者執政能力的考量,更是對為官者道德思想的檢驗。
完美與遺憾。
包拯從為官到辭世,上書直諫、智斗官場、為民親民,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幾近完美。與之相比,海瑞則略顯遺憾。他從初任南平教諭,浙江淳安的知縣到南京右僉都御史,再到應天巡撫;從得罪權貴御史鄢懋卿被革職,到嚴嵩倒台官復原職,從罵皇帝被捕入獄,到明世宗死去得到釋放,一生經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曆四朝,在官場經歷了風風雨雨、沉沉浮浮。其任應天巡撫時,路遇洪阿蘭告狀太師徐階的第三子徐瑛霸佔民田,魚肉鄉里,強佔民女趙小蘭,而華亭縣令王明友卻受賄杖斃小蘭祖父。海瑞查明真相,判處徐瑛、王明友死罪,責令退田。徐階買通太監、權貴,企圖罷免海瑞,推翻定案。海瑞識破奸計,斷然處斬二犯,然後交出大印,慨然罷官歸里。老百姓苦留不住。這是海瑞急流勇退的智慧選擇,還是對行將腐朽的封建官場無奈的唾棄拂袖?雖然此案了斷,但難免令人扼腕喟嘆。
是什麼原因讓「清官難當」?
社會大環境制約著「清官」英雄輩出
從包公斷案到海瑞罷官,我們看到,中國封建社會貪官多如牛毛、不可勝數,清官寥若晨星、鳳毛麟角的宦海之中,能夠有「另類」登台亮相,贏得喝彩,本身已體現出時代的進步。能吏尋常見,公廉第一難。
中國封建社會,除最高統治者外,大致可分為忠臣、能臣、奸臣、庸臣等幾大類。拋開皇親國戚不說,自科舉選官以來,許多本來憑藉十年寒窗苦讀金榜題名的狀元俊傑,走入官場後,卻趨炎附勢、摧眉折腰起來。有的逐步成了貪官、昏官,甚至奸臣禍國殃民。而這些人又往往能吃香喝辣,繼續左右逢源。出門坐轎、錦衣玉食,飛揚跋扈、頤指氣使。這與封建制度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用人制度和升官發財、當官做老爺的亘古陋習息息相關。此種制度下,誰想自命清高、堅守德操,誰就會受排擠、遭打擊、被罷黜。這便愈發讓後來者追腥逐臭,同流合污。單就打官司而言,衙門水深深似海,老百姓「有理沒錢莫進來」。「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算是老百姓對地方官吏的褒獎。
因此,在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社會環境下,當包拯、狄仁傑、海瑞、況鍾等「清官」閃亮登場、走向歷史舞台後,老百姓就心生感激、難以忘懷。包公在開封府任職時,做出新規:大開正門,凡是告狀的,都可進去直接見官,直接面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改革,在中國法律史上,既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又有進步意義。清官廉吏,作為貪官污吏的對立面,他們自然在老百姓心目中升華成被頂禮膜拜的「神聖」形象。
家庭小環境影響著「清官」的為官之道
自古清官多無貪婦。清人余懷在《東山談苑》中載:清官張瑋曾經慨嘆「為清官甚難!必妻子、奴僕皆肯為清官,爾後清官可為。」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是清官從容為政的動力。張瑋死後,無錢下葬,只能停屍荒寺。其妻患病,無錢抓藥,饑寒而死。海瑞去世後,僉都御史王用汲去主持喪事,看見海瑞住處用葛布製成的帷帳和破爛的竹器,有些是貧賤的文人也不願使用的,禁不住大哭,湊錢為海瑞辦理喪事。包拯和海瑞之所以能長期清廉為民,都與家庭成員的甘願居守清貧、不羨「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攀比思想有關。稍作分析,張瑋的感嘆表面淺顯,實為泣血之言。就拿當下被查出的貪官來說,要麼妻兒參與收受賄賂,要麼情婦貪得無厭,最後貪官鋌而走險,瘋狂斂財,終致懸崖墜馬。堡壘最易從內部攻破,枕邊風猶勝萬馬千軍。此言不謬。
個人秉性是「清官」的立身之本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當官是圖榮華富貴,還是「執政為民」,最能考量為官者的意識形態。一個追求燈紅酒綠、聲色犬馬的人,不會也不可能俯首甘為孺子牛,為人民服好務;一個只靠察言觀色、溜須拍馬鑽營的人,不會也不可能體察人民群眾的冷暖疾苦。貪官與清官,既有社會風氣的影響,更在個人的道德修養。
包拯一生儉樸,即使當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習慣也和普通百姓差不多。他寫了一則家訓刻在家中牆壁上: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臟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其對自己和家人的嚴格要求可見一斑。
海瑞自幼攻讀詩書經傳,立志日後做官就做一個不謀私利、不獻媚權貴、剛直不阿的好官。當官後,他為老母祝壽,只買了二斤肉。他本人一直生活節儉,不畏權貴。任淳安縣令時,國公張志伯奉旨巡察各省,依仗權勢貪贓枉法,百姓怨恨。當張志伯的親信張彪來至縣衙強索賒銀萬兩時,海瑞斷然拒絕,反將張彪棍責逐出。張志伯聞報大怒,至淳安縣問責。海瑞據理算賬,指責其貪贓枉法。張志伯大窘,臨行索要縴夫400名再作刁難。海瑞因農忙不願擾害百姓,就親自率領衙役背纖,張志伯恐因此引起民憤,狼狽而去。海瑞此舉,恐怕現代官員都很難做到。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封建社會的包拯、海瑞,他們的所作所為,雖說其本質是為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的,不可能逾越他們所處的那個時代。他們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眾的領袖、反抗封建統治的先鋒。他們的秉公執法,援引的是統治階級制定的法律法規,而這些法律法規相對社會底層的老百姓來說本身就顯失公平。因此,我們不能用無產階級的世界觀和標準去衡量他們,要求他們盡善盡美。但是,他們用自身的行動,為後世豎起了正面的不朽豐碑,仍值得我們學習深思。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包公、海瑞遠離我們幾百、越千年了,從他們身上仍可明白,只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就能贏得人民的信任。在「兩學一做」教育活動的當下,各級領導幹部,既要遵規守矩,又要勇於擔當,豎起新標杆,立起好樣子。要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克服「庸懶散」,努力糾「四風」,以新形勢下的英模為榜樣,為實現偉大中國夢書寫輝煌篇章。
原創作品均為作者授權發布。
用手摁住,你關注了我!
用心留言,我結識了你!


TAG:齊國有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