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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戰爭征服一方為何熱衷屠城?佔領後,直接統治不是更好嗎?

人類歷史上醜惡的行為有很多,屠城無疑是較為突出的一種。縱觀歷史上大大小小的戰爭,多多少少都會有屠城案例的發生。秦國在吞併六國的過程中,每佔領一座城池,都會屠殺城內百姓;秦末農民戰爭中,項羽屠城6次,殺害百姓不計其數,劉邦有過之而無不及,僅穎陽一戰就斬殺軍民老弱婦孺16餘萬人;三國時期,軍閥混戰不斷,活下來的人只是原來人口的1%,而這其中死傷的大部分都是百姓……歷史上有關屠城的記載數不勝數,而每一個記載背後都是一場慘絕人寰的集體大屠殺。

屠城,既殘忍,又不人道。古代戰爭中人們為何熱衷於此道呢?佔領後,直接統治不是更好嗎?這是理性的選擇,還是情緒的發泄呢?

對於征服者而言,屠城有理性的一面,也是一個必選題。

首先,屠城可以就地獲取資源補給。古代戰爭影響輸贏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後勤供給。古代戰爭中,征服者每攻下一座城池,首先想到的就是補充給養,當然自己補充不可能,於是屠城搶劫便成了最好的選擇。明末的李自成一生屠城不下十二次,其中以崇禎七年屠陝西七州縣最為甚,而他屠城的目的,既是為了獲得給養,又是為了裹挾更多的百姓。

其次,在補充給養的同時,屠城也能有效地摧毀敵方的經濟和戰爭能力。這種行為在政權割據時期最為突出。南北朝的瓜步之戰,北魏官兵見男人就殺,見女人就搶,見財物就破壞,其意圖很明顯,就是要摧毀劉宋的戰爭能力。

再次,屠城可以有效地起到心理震懾作用。我們知道,殺一可以儆百,征服者通過屠一城而震懾對方軍民的考慮確實存在。所謂屠一城降十城,就是這個道理。這種情形多發生在少數征服多數的戰爭上。如蒙古伐金、攻宋時的屠城,滿清南下時的「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出於這種考慮。

最後,對不能徹底征服的地區,屠城可以斬草除根,徹底滅絕反對者。當然,歷史上這種情形比較少見。

綜上分析,屠城可以說是以非佔領為目的發動戰爭的最佳方法。當然,這是理性考慮的一面,但屠城有時也會因殘暴嗜血或泄私憤所起。曾國藩攻陷天京後,湘軍屠城多是為了泄憤。

以上對屠城原因的分析都是最直接、最表象的。很多人也注意到,屠城多發生在農業社會,進入近現代,更確切地說是工業社會後,類似的屠城案例卻少之又少,這是因為其背後的經濟和社會根源在發生了改變。人們不必再為有限的資源掙個你死我活,甚至大開殺戒。

屠城,無論是理性的選擇,還是個人的私憤使然,都是不道德的,也是違人性的。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屠城這類行為除了會被訂到歷史的恥辱柱上,還將絕跡在人類文明進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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