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哦,美麗也是災源(四)
【作者簡介】李芳洲,四川省作協詩人、作家、中國詩歌學會會員,高級心理諮詢師。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布】
十六
夜深了,兩人相擁而眠,屋裡一片漆黑,不知是世界遺忘了我們,還是我們遺忘了這個世界。
忽然。一陣刺耳的警笛劃破了沉寂,驚醒了聞俊和我。
兩人迅速穿衣起身。我趕忙整理好衣服和頭髮,小院的門在警察敲擊下被房東打開。警車和跟在後面的小車,先後熄了火。一位警官問房東:『被綁架的女子在樓上嗎?』房東張口結舌,摸不著頭腦,不知該如何回答。另一位警官又指著他,再吼了一遍,房東才朝剛剛亮燈的二樓指了指,退到角落。
三位警察和林魁主任一起衝上二樓。門開著,警察還沒來得及詢問,我便先發制人地問林魁:『你,你怎麼找到這來了?』
『我手機定位,還會找不到你么?』他氣沖沖地說。
警察急忙插嘴道:『是他綁架了你吧?』用手指聞俊。
我上前擋在聞俊面前,搶先答道:『沒誰綁架我,是我們在街上路遇,就約到這裡來聊天,你們別亂說。』
林魁主任怒髮衝冠地對聞俊吼道:『你誘姦良家婦女,黑燈瞎火的,聊什麼?你還發簡訊向我示威,這可是真憑實據,你賴得掉嗎?』說著,把手機遞給警官看,嘴裡罵道:『真是流氓、無賴、騙子。』
『你說什麼?姓林的,我正要找你算賬,你倒送上門來。』聞俊挽起袖子,滿腔怒火地奔向林魁。一場打鬥就要開始,說時遲,那時快,警察立刻將二人往兩邊推搡。
林魁主任道:『小子,她是我法定妻子,我們是領過證的合法婚姻,受國家保護的。你這混蛋,居然糟蹋她,侮辱我,還敢強詞奪理,還敢跟我動手。小子,你給我聽著,我敢娶她,既是掂量過的,更是她心甘情願的。你他媽給老子聽好了,只要你當著警察給我道歉,從此收心,遠離這座城市,我便饒你。若你不聽,再敢騷擾她,我可不是吃素的,文武我都奉陪。再說一遍,香如是我的女人。』說罷,挑釁地怒視聞俊,同時又氣憤、哀怨地看著我。
十七
見此情景,警察拍拍林魁的肩,勸道:『好了好了,快要大婚了,帶著新娘走吧,就當婚前一段花絮……』
想不到聞俊從廚房裡拿來兩把刀,一把丟給林魁,一把在手上晃著,喊道:『這女人原是我的,你趁人之危,把她搶走,奪妻之恨,焉能善罷甘休?咱倆到樓下院里決鬥,你敢不敢,敢不敢?』
我跪在兩人中間,哭喊道:『求求你們別鬧了,要不你們先殺了我吧,這樣就一了百了。』我哭著栽倒在地。
林魁伸手抱起我,為我擦了淚,表情複雜。怒其不爭的,有恨,有愛,更有澆不滅的妒火。
警察奪過聞俊的刀,正色道:『太不像話了,這什麼時代了,法治社會,還把中世紀那一套搬出來,使用兇器,我們馬上拘你。』說著給他戴上手銬,嘲諷道:『可惜你讀那麼多書,年紀輕輕,為一個女人動刀動槍,真沒出息!那書都讀到牛屁股里去了……』
我怕拘捕聞俊,檔案上有污點,會影響他的前途,便掙脫林魁的懷抱,向警察央求道:『看在他是學生的份上,且沒有真正危害到林主任的人身安全,放他一馬吧……』
警察聽了我的話,無奈地看看兩個男人,訓誡了幾句,要他答應不會持刀威脅他人,才放了他。
我滿懷愧疚地隨林魁上了車,自覺對不起他,不敢正眼看他,內心翻江倒海,潮來潮往、冰雪桃杏的交疊、更替著兩個男人的好。
不管曾經與聞俊有多恩愛,畢竟已將嫁作林魁婦。在這木已成舟的時刻,居然同聞俊做了那些事,怎麼對得起林魁為自己那麼多的付出和奉獻,以後如何面對這個仕途、學術成就一流,那麼驕傲的男人……我清楚,儘管他愛自己,但是要咽下親見這幕的一口氣,萬萬不能……我腦子很亂,在到家停車的這一刻,決定把心一橫,主動與林魁攤牌。愛他和他,自己既錯,又沒錯。然而命運既降下黑天鵝,就坦然、欣然、保住尊嚴地領受吧!
十八
為了鎮定自己,我沖了澡,換上維密內衣,乾咳兩聲,坐到了林魁對面,凝視他那雙燃燒著羞憤的眼睛,心虛得不敢開口。
還是他看著我梨花帶雨的樣子,長嘆一聲,問:『看著我的眼睛,說實話,是你主動約他,想氣死我,是不是?』
我直視他的眼睛說:『我發誓不知道聞俊回來的消息,當然也不敢說他強行把我弄上車的經過,只說在我逛街時遇到他,他非要讓我到他那坐坐、談談。』
林魁冷笑著指指我,說:『談就談到床上去了?這就是你對我的忠誠,對我的報答。』他一陣狂笑,笑得毛骨悚然,彷彿屋子都在震顫。那挪移的五官,使我既噁心又害怕。
我被他的狂笑激怒了,咬住嘴唇問:『一切聽你的,我咋解釋你也不會信,你看著辦吧。』
他第一次在我面前點起一支煙,吞雲吐霧。拿煙的手有些抖,臉也扭歪了,相信他內心也是風雲翻滾,電閃雷鳴,地動山搖。
他把煙灰彈在地毯上,抬抬下巴,粗聲問:『說,你瞞著我和他有多少次?』
我說:『只這一次。』
他冷冷地哼道:『哼,馬上就要舉行婚禮了,你竟敢同他幽會,還演出精彩的床上戲。你捫心自問,對得起我嗎?叫你媽來評理……』
我哭了,說:『你不相信我,那就離婚吧。』
他不等我說完,冰冷地問:『你以為我不會殺人么?』
我說:『魁,我真沒傷害你、侮辱你的意思,我……我……我……』
『但是你這樣做了。』他痛心不已地說。
『這樣,我們離婚吧。』我央求道。
這時他口氣反而平和了,一聲長嘆,語態堅定地說:『你只要答應以下三點,我還會愛你如前。』我如蒙大赦地呆望著他,任憑發落。
他說:『第一,婚禮照常舉行——我丟不起人;第二,必須同那小子徹底斷絕關係,否則別怪我林某不仗義;第三,最好讓他離開中國。』說罷,丟給我一半是冰,一半是火的眼神,進了另一間卧室。這是同居以來我們第一次分床而眠。
我回到卧室,手機沒電,用座機哭著把白天的經過,告訴了母親,要母親想盡辦法勸聞俊早日離開中國。母親聽了我的哭訴,要我別哭,要我放心,她會全力以赴辦好這件事的,並一再囑咐:『珍惜林魁,切莫做出讓人家傷心的事。女人啊,一定要自重。雖說今天這件事並不全怪你,但你一定要信守諾言,做個好妻子。當然,如果林魁一定不原諒你,那你就婚禮後和他離婚,把曾經花他的錢,算上利息還他。媽把房子賣掉,也不能讓你委曲求全,生活在愁雲慘霧裡,飽受身心煎熬。睡吧,睡吧,我苦命的孩子,媽媽理解你,美女啊,也有多少不得已……』
十九
凌晨四點鐘,林魁又睡回我身邊,也許是想通了。(後來我知道是他從分機上,竊聽到我和母親的談話,明白真相,不那麼恨我了。)
可我得努力說服自己,接納他,滿足他。但要求他寬恕聞俊,因為他畢竟和我相好在前。他捧著我的臉,答應,只要我鍾情於他,從此不再提那小子,讓他遠走高飛,他將既往不咎。平心而論,林魁也是少有的好男人,儘管心痛地滴血,也沒有動手打我。
我們這的風俗,是女兒出嫁前,一定要有婚車到女方家接人。因此,第二天下午,林魁便把我送交給母親。林魁剛走不久,聞俊就打來電話,說他當晚十一點的飛機,直飛洛杉磯,希望在機場見我最後一面,就永不回來。他說如果見不到我目送他的背影,他將堅決不走……
我很為難,也很無奈,很無助。又怕我悄悄送他被誰看見,告訴多疑的林魁,後果不堪設想,便硬著頭皮將此事向林魁講明。他聽後,異常暴怒地罵了聞俊一陣又一陣:『痞子,小人,無恥色狼……』經我媽一再勸導:『哎呀,小林,你大人大量,讓那小子早些走了,耳目永遠都清凈。這樣吧,我們三個一起去送他,只是不和他見面,既顯示了你的豁達與氣場,又可叫香如早些回來,一切在你的監視下,不是挺好嗎?』
林魁聽後,就答應了。
林魁和母親坐在停車場等著,叫我快去快回。我到國際窗口,看著他託運了行李,經過安檢,就在跨進安檢門的一瞬,聞俊忽地轉過頭來,拚命地吻我的臉,我的唇,我的眼睛、鼻子,然後緊緊地,緊緊地擁抱了我,讓我感覺彷彿經歷了一個世紀。接著,他平靜地放開我說:『再見了,永別了,不要忘了我。』最後,那溫柔似水,情深似海,鼎沸欲噴的一眼,讓我刻骨銘心,永志難忘。我傻傻地站著,他頭也不回地走了。我無淚可揮,呆傻了許久,才回到車上。大家都長出了一口氣。
顧問:朱鷹、鄒開歧
主編:姚小紅
編輯:洪與、鄒舟、楊玲、大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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