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離婚後發現前妻再婚懷孕 拒絕辦理安置房過戶
結婚的時候雙方歡歡喜喜,離婚的時候就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離婚一般都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如果沒有想好就貿然做出決定,可能就會導致離婚財產糾紛。
為了房產夫妻可能會爭個你死我活,魚死網破......
閃婚後拆遷
性格不和離婚
陳女士今年31歲,杭州蕭山寧圍人。2013年與來蕭工作的董先生相識相戀後閃婚。董先生是外地人,因為當時陳女士娘家馬上要拆遷,於是就讓董先生把戶口遷到自己家。
2014年8月,兩人的女兒出生。2015年,陳女士父母家拆遷,董先生也享有70(60+10)平方米安置面積,以及過渡費、安置費等。
2016年10月兩人協議離婚,女兒歸女方撫養。
雙方約定:夫妻倆在某小區購買的房子歸女兒,董先生在寧圍的70平方米相關全部安置權益也無條件贈予女兒,房子下來之後無條件配合過戶。其他個人名下財產及債權債務,則均各自處置、負責。
過戶時發現妻子懷孕
他轉身就走
本來一切夫妻雙方對婚內財產分割沒有異議,事情有了轉機是發生在今年3月。3月份的時候董先生配合陳女士前去辦理過戶時,看到陳女士已懷孕,非常生氣,扭頭就走了。
因為董先生和陳女士離婚才5個月,陳女士就已經再婚懷孕了。董先生越想越生氣,他認為前妻這麼快又結婚懷孕,肯定是婚前就出軌了。因為出軌了才要和自己離婚,結果導致自己凈身出戶。
離婚協議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籤訂的,於是董先生就反悔了。他現在不承認離婚協議里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和前妻有了爭執。
前妻陳女士沒辦法只能求助專業人士,浙江法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如董先生不能證明離婚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就不能要求撤銷相關房產的贈予。而陳女士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董先生履行辦理過戶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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