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為8月新生兒領出生證,告知去做親子鑒定……
孩子出生,原本是件喜慶的事,但是付先生一家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因為8月份他的孩子出生後,去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時候,醫院卻不給他辦。並且告知他,必須要跟孩子做完親子鑒定,確認關係後才能辦理,這是怎麼回事呢?
付先生說,他和妻子之前一直在外地打工,考慮到孩子快要出生了,就在前段時間回到老家待產。8月17號上午9點多鐘,他的妻子突然感覺肚子痛,有分娩的徵兆。
結果,到了十點多鐘,付先生收拾完東西準備去醫院的時候,妻子已經無法行走,他趕緊撥打了120電話求助。
沒多久,鎮醫院醫生和護士就趕到了付先生家。
此時,縣醫院的救護車,也趕到了付先生家中。因為付先生的孩子要注射疫苗,再加上擔心有感的風險,隨後,他們一家三口又乘坐該救護車來到了縣醫院,在這裡住了下來。這一波三折,可把付先生折騰的夠嗆,好在妻子和新出生的女兒都很平安,也算是有驚無險了。可讓付先生沒想到的是,此後,在給孩子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又遇到了新麻煩。
來來回回跑了幾趟無果後,付先生又去該縣醫院諮詢,結果對方的答覆,讓他更加無法接受。
剛出生的孩子就要做親子鑒定,這讓付先生全家都無法接受。為何他們會遭遇如此離奇的經歷呢?8月22號上午,記者跟付先生一起,先來到鎮衛生院,當時幫助接生的醫生因為外出學習,並不在院里。不過,見到有記者到來,醫生忽然表示,他們已經跟縣人民醫院協商過,等劉醫生回來後寫個證明,就可以幫助付先生的孩子辦理出生證了。
怎麼記者一到,事情就突然好辦了呢?對於鎮衛生院給出的說法,付先生有點不敢相信,
隨後,記者又和付先生又一起來到了縣醫院,工作人員也給出了可以開具出生證明的答覆。
那麼,為何之前醫療機構一定要付先生去做親子鑒定呢?該縣醫院給出了解釋,因為付先生的情況確實比較特殊,當初雙方在進行溝通時,可能沒說清楚、才造成了誤解。接下來,付先生可以順利的為女兒辦理出生證了。
那麼,什麼情況下領出生證明需要做親子鑒定呢?遇到醫院讓家屬做親子鑒定的通知是直接拒絕還是欣然接受呢?對此安康專家表示:
《出生醫學證明》是孩子出生後第一份有效的法律文書,是學生申報戶口的必備證件之一。2015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的文件中明確表示,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而如果是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其監護人則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隨後憑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並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即可。
顯然,付先生的孩子在盱眙縣婦幼保健院出生的情況屬實,那麼醫院有義務為孩子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如果您在替孩子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時候也遇到了像付先生一家這樣的糟心事時,如果您的孩子的確是在該院出生的,請果斷搬出國務院的這條通知,向醫院說「不!」,如果您的孩子不是在醫院出生的,那麼還請老實地找一家像安康親子鑒定中心這樣的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親子鑒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