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購房者在這個行業處於弱勢?這篇文章也說不透……
為什麼購房者在房地產這個行業總是處於弱者地位呢?
關於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在糾結,房子對莆田人來說,具有其他東西不可比擬的特殊意義。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產,是一個個家庭一輩子的夢想。然而在莆田,關於房子的故事,好的壞的,真是多不勝數,關於房子的糾紛,不勝枚舉。特別是莆田今年引發多次維權事件,鬧的是全城沸沸揚揚,玉湖業主維權、市中心業主維權...而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從來就沒有停過。但是作為購房者,被稱為「上帝」的房子消費者,卻總是敗多勝少,偶爾獲取一場小勝,估計也就是前幾年莆田部分樓盤降價事件,業主取得勝利,補貼了點,也只能算是「名義上的勝利,實際中的敗者」。為了這場勝利所付出的金錢和精力,實在太大。哪怕開發商全額退款,賠償利息,也是得不償失。
那麼為什麼購房者面對事情是如此無奈與脆弱呢?
有業內人士表示,可以說是現行的制度讓購房者處於比較劣勢的地位。
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一直存在「拉鋸」,而在目前還不是很規範的市場環境下,購房者是處於比較劣勢的地位。現在房價地價都在漲,當然開發企業也不能不賺錢,所以高房價只能轉嫁到購房者身上。
這一點可以說是不公平的!高房價購房者承擔,而風險也是如此,比如部分開發商違約,延期交房,賠付違約金,可能不會很乾脆的給購房者的,有可能拿各種理由搪塞,甚至有的還需要打官司,購房者得自己花錢先支付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官司時間長,還不一定能贏回來賠付。反正弄得筋疲力盡,最後問題還是存在。這個還不算,如果爛尾了,開發商跑了,可能房子就沒了,前面付了的首付及月供,都損失了。當然,這裡說的是個別現象,但也是確有存在的現象。
如果購房者違約呢?比如沒有辦法支付月供。銀行就要來拍賣你的房子,把你欠的錢收走。還有若干你要支付的錢,一不小心,你損失了錢,最後連房子也沒有了。銀行在2005年那一場與最高人民法院,爭奪唯一一套住房,在按揭房的處置權上,取得了完全的勝利,而購房者無疑是失敗的!不管哪方違約,可以說購房者是損失較重的一方。
或許,現房銷售可以讓購房者免除這個風險,或者期房銷售過程,進行金融改革,也可以減輕購房者的風險。
所以說,開發商在賣房的時候也應關注購房者的需要。其實絕大部分購房者都將開發商的誠信看做置業的重要參考因素,而現實當中個別開發商缺乏誠信帶來的負面效應對購房者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所以,要讓購房者對自己產生認同,開發商首先應有誠信的態度。對於購房糾紛的發生,開發商要有積極主動的解決問題的態度,盡量滿足購房者的合理要求。實際上,對於品牌開發商而言,出現糾紛事件,開發商是寧願讓出利潤,也不願在自己品牌上留下不好口碑的。
開發商要讓購房者認同自己,首先就是要塑造自己的品牌。「造好房」是每個企業都要做的,但現在除了品牌房企外,其它中小房企造的房子根本談不上「品牌」。品牌房地產開發商有多年的開發經驗,更能打造出品質房源,對物業的關注也多,品牌對購房者的購買行為是一項比較可靠的指標。對開發商自己來說,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逐步成熟,品牌也將越來越成為一個競爭的優勢。
經過多次事件,也有購房者呼籲一個城市應當有一個平台用來保護購房者的權益,來協調開發商與業主之間的矛盾,這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聲明:莆田小房人,只是用一種購房者的分析角度來探討問題,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標準,本文拋磚引玉,希望能對買房者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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