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教科書是怎麼要求煎煮中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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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首先關於用水問題,以清凈而無雜質的河水、井水以及自來水為宜。入煎以前最好先用冷水將藥物淹設並略高一些,浸泡半小時後再煎。
其次關於火候問題,需要根據藥物性質而定。如氣味芳香、容易揮發的花葉類藥物,一般須武火急煎,煮一、二沸,即可服用,否則煎煮過久,可能喪失藥效;如滋膩質重,不易出汁的根或根莖一類藥物,一般須文火久煎,否則沒有煮透,浪費藥材。
關於煎藥時間,一般藥物煎煮15~20分鐘左右。但是對於一些礦石貝殼類藥物,如石膏、珍珠母、生牡蠣等不易出汁的,就需要先用水煎15~20分鐘,然後再加其它藥物同煎,處方時要註明「先煎」或「先入」。另外,還有一些含揮髮油的芳香藥物,如砂仁、豆蔻等久煎容易喪失藥效的,就應該在其它藥物將要煎好時,再放入煎一、二沸,處方時要註明「後下」或「後入」。
其它方面,有些粉末或小粒的種子類藥物,應該「包煎」,即用布包起來煎煮,以免燒焦或使葯汁混濁;有些藥物需要「另煎」或「另烊」,如人蔘、阿膠等,再沖入煎好的葯汁中飲服;有些藥物不必煎煮,如芒硝等,只要將葯汁沖入溶化後即可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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