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大清康熙年間記載香河縣的軍事及馬匹情況小記

大清康熙年間記載香河縣的軍事及馬匹情況小記

選擇一個公眾號就是選擇一種文化以及價值觀。

兵防志

不逞小丑,何地蔑有。惟乃有備,治平可久。簡器除戎,乃望乃守。

詎恃泰寧,惟文是右。桑土綢繆,固厥戶牖。有馬足馳,有戈足負。

患起不虞,斯無袖手。(志兵防)

軍器

明萬曆年間,本縣庫貯軍器虎蹲炮四個,大鐵炮十個,佛郎機三位,三眼銃五十四桿,單眼銃四百五十四桿,鐵斧二十七把,撓鉤一十四桿,鉤槍十一桿,大小鉛彈二千九百個,火藥四百八十斤,俱舊存。長槍五十桿,鉛彈四千八百七十個,火藥二百斤,灰瓶一萬個,俱萬曆四十七年新置,今俱無。營州前屯衛軍器全無,亦並無文卷可稽。原有局料銀一百兩,均徭銀一百兩,打造軍器。解內府自官軍調發,邊口軍丁逃亡,均徭銀無征,只於地畝內征局料銀一百兩,充軍器銀,解進本縣,協濟該衛軍器銀。己見田賦志。

馬政

明時太僕寺寄養馬,本縣原額六百九十匹。嘉靖四十二五年節,經按院題減一百六十匹。後五百三十匹寄養五百三十戶。十社屯置十群,群有長,有醫獸,其草料銀通縣均派。每地六頃五十畝零養馬一匹,內以地多者一人為頭,如頭戶絕逃,輪二戶領養,每馬一匹於六頃五十畝內人戶派,起草料銀七兩二錢,許馬戶兌支,本縣每月一點騐,太僕寺少卿每歲終一巡查,其肥瘠虛實,得殿最縣官。凡瘦損馬匹,除退印外,姑容留養者,名曰團槽,限三個月添膘解烙。平時馬有倒失,馬戶報縣,對領簿驗皮色,失者審核得實,俱取醫鄰,結狀存案,通詳太僕寺三堂及順天府馬政廳,下縣照例處之。或免罪納價,或免罪買補,或問罪買補三等,以領養年分遠近為差,其買補馬匹,解寺印烙,先由馬政廳勘驗,次寺丞堂,次大堂,次少卿堂,或本馬不中,退回再買,至調發兌軍,亦馬戶管解交納,勞費不貲,賠累極苦,五年編審,乃得代焉。太僕寺頒行條款附列於左。

倒死馬匹宜從萬曆三十年少卿施所題例。初次倒死者十年以上,追銀十兩。未及十年者責令買補,買補復倒十年以上,追銀五兩。五年以上追銀八兩,未及五年者追銀十兩,凡遇災荒年分,顆粒無收,另外申請,以憑隨時酌處。

科罰之法宜從萬曆九年少卿蕭所題例。如領養三月內倒死者,免追補買,以領養年月稍近,不服水草所致。三月外倒死者問罪買補,以已服水草以作踐之罪罪之。三年內倒死者問罪買補,以領養年分稍久,或羸瘦所致倒死,買補復倒者,例追價銀十兩。

若馬倒不行申報寺院,並該府私自買補,名為冷補者查出從重究治。

如走失之馬問擬,當查年月久近科之,如出巡走失不到之馬,不分年月久近,俱行究擬。

按冏寺馬不得不寄牧近郊,近郊之邑不得不分派編戶,其勢然也,顧解俵之馬,傷殘於寄養者什之三四,迨兌於官軍之騎操而摧折尤甚。民間一任芻牧,而中人之產不數年而傾盡,使原額馬數至今在香河之民有孑遺哉。

國朝無寄養名目,民累得甦矣。

本縣走遞馬原額十六匹,每年挨里順甲應役,每匹領庫銀二十四兩,外甲內按地私貼至五六十兩,民稱煩苦。萬曆三十一年,知縣李垂街因稅監高淮往反騷擾,應付不給,請增十匹,共馬二十四匹,申允不役里甲,別招商人養馬走遞,名曰馬商。每馬一匹歲給庫銀五十二兩,既足馬價、工食草料等費,民甚便之,遂為例。三十四年,知縣馬從龍以經費不給,議裁遞馬四匹,移馬銀二百零八兩補之,後止馬二十匹。

按,招商遞馬里甲一蘇,民間無私貼之斂,況所招之商非強所不願,而官復厚給之,此香河不世之利也。邑舊頗僻,似二十匹足供傳舍,後以兵興多故,差使絡繹,應付至繁苦矣。

國朝里馬十二匹,皆官買官養,在正賦支銷,民困已蘇。營州前屯衛原額孳牧馬五匹,牡一牝四,每歲征孳牧銀二十兩,買備用馬一匹,赴太僕寺交俵後苦於解驗交納,申允孳牧馬免領,止於本衛地畝內歲征銀二十兩解太僕寺。

國朝裁革衛所,其征解俱免。

【注釋】

騐,同驗。

下等稱為"殿"﹐上等稱為"最"。

不貲[bù zī],無從計量,表示多或貴重。

冏[jiǒng]寺,即太僕寺,掌輿馬及馬政。

解俵[biào],同下文「交俵」,把東西分給人。

文白校對 尹懷利

選擇一個公眾號,就是選擇一種文化以及價值觀。

說香河聚焦香河文化產業,培植城市企業文化,關注深具探索精神的藝術家。

請將本公號推薦給你最賞識的人


點擊展開全文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說香河 的精彩文章:

香河一位法律工作者關於唐山大地震的回憶
大清康熙年間香河的徭役經費啥情況?
香河一位女作家心中對廊坊的「惦念」
香河皮丫和妞妞的快樂童年故事之八十放鞭炮
香河皮丫和妞妞的快樂童年故事之七十九打燈籠

TAG:說香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