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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的建築再造與可視的空間:台北「富藝旅」舊屋改造設計評論

作品欄目簡介

《時代建築》從創刊伊始便以不同形式關注富有創意的中國當代建築作品,我們堅持選擇建成作品,關注其創新性和探索性,並重視其完成度和現場感受;堅持第三方評論為主,推動建築評論的獨立性和批判性。每期作品欄目在作品選擇上嘗試走向設計探討上有相對共性的可能性,在評論文章的作者的選擇上,力求其研究背景與作品的設計探索有一定的相關性。

本期介紹的作品中我們關注建築師對於一些應對特殊基地條件的設計思考。馮琳、鬍子楠以現象學的視角觀察張應鵬的蘇州相城基督教堂,分析了建築師在設計中對於科學理性、人神關係和主體體驗的反思,以及設計中反映出的宗教空間對回歸生活世界的探討;張婷分析了王方戟的七園居圍繞骨架、功能、場地、體驗的設計過程;相南分享了叢林旅店——齊雲山樹屋的設計體會;王暉以「距離感」為核心討論了日本大小建築事務所在杭州的雲樹酒店的設計;吳光庭以時間軸為脈絡分析了郭旭原和黃惠美的台北「富藝旅」的改造設計;李穎春聚焦於王維仁設計的越南胡志明市PCC設計中心設計過程中所面對的挑戰與解決策略;蒲儀軍和Martin Vesely以捷克的度假別墅案例,分析了捷克當代建築的價值取向;王興田、蘇雙容分享了日興設計的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建工學院與環境學院的設計實踐;另外,我們透過訪談對祝曉峰的新作東原·千潯社區中心進行了剖析。

欄目主持:戴春

本期作品文章

[1] 馮琳、鬍子楠.落入塵寰的聖石:蘇州相城基督教堂 [J]. 時代建築,2017(4):80-89.

[2] 張婷.落鬆動與咬合:七園居的設計過程與啟示 [J]. 時代建築,2017(4):90-97.

[3] 相南.齊雲山樹屋設計筆記 [J]. 時代建築,2017(4):98-103.

[4] 王暉.民宿與遙遠的近景:日本大小建築事務所設計的杭州的雲樹酒店 [J]. 時代建築,2017(4):104-111.

[5] 吳光庭.可見的建築再造與可視的空間:台北「富藝旅」舊屋改造設計評論 [J]. 時代建築,2017(4):112-117.

[6] 李穎春.越南胡志明市PCC設計中心設計:解讀王維仁的模數建構與綠色建築策略 [J]. 時代建築,2017(4):118-123.

[7] 蒲儀軍,[捷]馬丁.韋塞利.生活在別處:從度假別墅設計再看捷克當代建築[J]. 時代建築,2017(4):24-129.

[8] 王興田、蘇雙容.學、研、樂、住的「成長小鎮」: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建工學院與環境學院設計[J]. 時代建築,2017(4)130-133.

[9] 戴春.場所光陰—東原·千潯社區中心:訪山水秀建築設計事務所主持建築師祝曉峰[J]. 時代建築,2017(4)134-139.

可見的建築再造與可視的空間

台北「富藝旅」舊屋改造設計評論

Visible Space and Visible Approach of Adaptive Re-use

On the Renovation Project of the Hotel Folio Daan Taipei Designed by KUO Hsu-yuan and HUANG Effie

吳光庭WU Kwang-Tyng

Abstract

2017年,由台灣遠東集團所主辦的遠東建築獎,在台灣地區獎項中增列了「舊屋改造特別獎」。該獎項競爭異常激烈,經評選後,大尺建築師事務所提交的,由舊公寓宿舍建築改造為旅館使用的富藝旅獲得首獎,並由郭旭原及黃惠美兩位建築師代表領獎。這件作品是該事務所自1998年成立以來首度以改造設計作品獲獎。作品本身可認為是都市、建築、室內等不同尺度設計的綜合呈現,相當程度上反映出台灣當代建築師的設計素養與特質,以及建築師面對社會變遷的設計思考。文章以較長的時間軸為脈胳,以富藝旅為例,觀察及分析郭旭原及黃惠美兩位建築師自創立事務所以來,所展現的設計素養及面對的設計挑戰。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富藝旅

項目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巷23號

項目功能:旅館(老屋新生改造)

建築面積:2 830 ㎡

設計時間:2015年3月

建成時間:2016年7月

項目建築師:大尺建築+郭旭原建築師事務所/大矩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業主方:富邦旅管

建築材料:(外牆)回收木,洗石子;(開口)鋁窗,玻璃;(室內)回收木,硅酸鈣板,馬賽克,布品,羅馬崗石,賽麗石;(景觀)混凝土,回收花窗框料,環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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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從2000年以來,台灣的建築發展開始有不太一樣的建築視野。也許,我們可以以「集集大地震」(1999年)作為台灣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個重要的事件分野。災後重建過程因緣際會地為大量青年建築師提供了建築設計業務試練的機會,也促成了一次非常實質性的世代交替。由此,開始引發對某種(也許是約定俗成的)建築本質論是否存在的討論,表現出這些建築師在接受建築養成教育過程中,以非常「主要核心」(hard core)式的建築設計訓練,強烈且直接地表現出良好的建築空間形式,形成台灣當代建築設計的清新風格以及「共享經濟」(share ecnomics)的社會發展概念,其背後之形成因素是值得探討的。

建築外觀

1 建築公共性意義的展現

就筆者個人對台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築發展脈絡與經驗的長期觀察,大部分的建造行為來自於以政府部門因「施政所需」而興築的各式供公眾使用的公共建築。這其中摻入了許多非實質建築因素,這些因素影響到公共建築最後實質存在的空間形式,從而形成了似未被釐清的「公共」概念,並且在「後解嚴期」(尤其20世紀90年代之後)針對過去由上而下的公共建築設計操作,產生了關於「何謂公共」及「誰的公共」等根本性問題的質疑及批判。是否,只限於以政府部門為建造主體的建築才可以稱之為公共建築?從事實發生建築需求的角度衡量,所有的建築興築之目的均為供「人/眾人」使用,因此,將所有建築視為公共建築並不為過,將所有參與建築設計及興築的「專業者/建築師」稱之為「公共知識分子」亦不為過。這主要是因為每一棟建築,無論其屬於公有或私有,均涉及公眾集體性的公共利益,「且『私有』在實質環境中的擴張,產生公、私間的模糊性,使得『公共』更顯得必要及重要」[1]。有如維特魯威在古老的建築書籍《建築十書》上開宗明義地說建築是「持久/安全,有用/舒適,美觀」(firmitas,utilitas,venustas)一般,建築之所以存在,本身就有公共性的目的,並不因建築物所有者為公共部門或私人部門而有所差異。人們通常將建築區分為公有或私有,從而認定公有建築必須負擔社會、文化的巨大責任,甚至要以身作責示範某些理想的或實驗意義的公共政策理念。相對而言,所謂的私人部門(或可稱為公共部門以外的建造主體),因建築為其財產私有,所賦予建築興築的處理方式以個人(所有者)利益優先為前提,對於本該做出的與上述公共性有關的反應,僅維持法規所規定的基本低限原則,其該負有的公共責任顯現不足,導致在台灣,建築所形塑的環境呈現嚴重失真。尤其在近期以都市設計知識為主體的都市設計所審議的建築設計案例上,由建築師提供的審議文件更是強烈呈現著建築設計的物質性,而相對忽視甚至無視本應與建築的物質性基礎同時存在並呈現的非物質性部分。對所謂財產上的私有建築所有者來說,取得可及的且法定允許的容積獎勵的意願比起擔負建築應有的文化及環境議題更顯迫切。由此,環境的容顏愈顯貧瘠,一種因建築本身而生的單純的環境美感「小確幸」亦不易存在,反而使得「創意來自於反省」[2]。

從走廊看後巷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雖然建築的外觀不是建築審美的唯一標準,但當其建成露面之後,外觀立面的形式已經成為大眾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顯然我們的建築可能過度重視建築外觀立面的識別性,忽略了建築外觀立面識別性既包含又包含於公共性意涵的原意,尤其在大量的商用建築各自定義其識別性的情況下,都市視覺環境的紊亂可想而知。因此,相對於全世界建築文明之先進城市或地區的都市市容,台灣的商用建築可為建築設計發揮的「自由」程度之大是少見的,形成了一個幾乎無「稱職」「背景建築」(background architecture)的都市現象。而嘗試以傳統經驗的建築基本構成原理及元素 (平面、剖面)為「主要核心」(hard core)的建築設計呈現,似乎逐漸凸顯其在都市及商用建築設計上的必要性。

以大尺建築+郭旭原建築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大尺」)作品為例,從1998年起至今約19年的建築設計創作過程中,他們的作品看起來簡單、利落,外觀立面與體量變化有一種建築內外一致的構築邏輯,在遵守商用建築獲利關鍵因素(面積)的基本規則之餘,幾乎完全以「線」及「塊面」等建築基本構成要素來形成優美的實虛和比例關係,搭配使用低明度、質感及色澤良好的材料,反映出近年來少見的建築本體的單純與沉穩。這種單純感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設計師自我的外在投射,尤其在富藝旅作品的剖面圖及平面圖中,更可見強烈的空間感的形塑及幾何構成在內外空間形式上的構築挑戰,這些很基本的「主要核心」式的建築專業能力反映了建築師的自律,同時也是形塑任何建築所必需的,更是構成都市環境美感的基礎。

2 從室內走向建築的典範

筆者相信,能像大尺這般對建築設計有如此自律態度的建築師事務所在台灣為數甚多,尤其是相對較年輕約40歲左右的建築師亦應有類似的建築設計素質。我們也可以發現,以大尺為例的事務所有一個非常特別的特質,即是以室內設計來帶動建築設計成長,這是台灣獨特的設計業務模式。在近30年的台灣設計業務市場上,以此模式成長的事務所不知凡幾,有成就者亦不在少數。

挑空光井

從走廊看後巷、走廊保留舊有質感、天光灑在牆上

這一模式最大的特色在於,在事務所成立初期,建築師在人脈及社會歷練方面尚未完全成熟且個人創意、專業及整合能力尚待考驗之際,先取得業務性質相對較單純、業務較易取得且與建築業務特點相近、事務所管理及利潤上較易存活的室內設計業務,既可磨練空間設計成熟度(尤其在較建築為小的室內尺度上),又可直接面對材料、構造、水電、施工等內容,對於日後在建築設計業務上的精進,有非常大的幫助。經歷過此成長過程的建築師在建築設計整體風格上會呈現出更細膩且完整的精緻感。這種先室內後建築,甚至長期保持室內及建築業務同時存在的現象,在筆者的觀察及研究經驗中,幾乎是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台灣建築師成長最重要且值得參考的模式,大尺就是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因此,當我們看到大尺在作品列表上同時呈現室內設計及建築設計業務,也同時呈現室內設計業務中最「類建築」特色的「樣品屋」時,我們才會理解類似大尺的事務所與未經歷此過程的建築師在設計態度上的差異,這也是筆者認為的富藝旅作品的特色之處,即成功地以空間再造來表現建築構成的內涵。

3 對既有都市織理的響應

除了空間再造,富藝旅在對建築及都市環境(織理)的響應上,有意無意之間也碰觸到一些非常敏感的現實都市生活的議題,即富藝旅所在的街廓環境。就都市發展歷程與市民中產階級的生活空間特性的相對關係而言,富藝旅所在的住宅區街廓原來的建築形態是四樓雙並連棟的步登公寓,每單元住戶的建築使用面積大約110 ㎡,平面格局大致包含三間卧室、兩套衛生間及廚房、餐廳、客廳(一般稱「三房二廳雙衛」),這是台灣城市中產階級居住的最典型的住宅形態,大約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在台灣的城市中大量出現,成為社會及經濟穩定發展初期的台灣房地產市場的主流產品,最早大規模以這種建築集居形態所形成的都市小區是台北市「民生小區(1964—1992年分期完成)」[3],對應台灣的「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則屬「住3」類項(容積率2.25,覆蓋率40%),是台灣都市景觀中最重要的建築類型元素。而這一屋齡至少40年的建築類型在最近10年受到以「都市更新」為名的房地產市場的巨大衝擊,士紳化(gentrification)式的市場主流氛圍正在瓦解構成都市生活及社會環境穩定的建築原型,使得「更新=驅逐」[4]1。而這種屬於一般日常生活經驗的住宅形態在經歷至少兩個世代的中產生活沿襲之後,對應台灣新一代中產階級生活的建築形態會如何發展是值得關注及深思的迫切問題。富藝旅的業主在這波主流市場變遷過程中,在舊樓未來將走向更新的前提下,以「養地」策略,委託大尺提出,針對收購建筑後在待更新的過渡期面臨閑置及短期資金流動等問題的設計方案,實在是一舉數得的高明策略。這也反映了郭旭原所自述的「在房地產追求最大商業利益邏輯之下,我們始終保持著庇護白日夢,也守護築夢者這樣的理念去思索創作」這一信念[5],以及大部分當代台灣建築師所面臨的現實。在不拆除原建築及保留原建築結構系統的原則下,大尺以整修的方式將原步登公寓的建築形態改置成旅店,在設計主題上形成街廓內兩處建築從原先的日常狀態轉換成如舞台上男女主角因劇情安排所需而相互凝視的戲劇性空間張力,尤其在「兩相凝視」的街廓後巷,建築外觀具有如沿街立面的情景魅力,而非只是「新舊」在視覺上的簡單對比及概念呈現,也延伸了整修後建築的都市及社會適應力,成為另類的都市更新。筆者認為,富藝旅的個案完全體現了菲利普·巴內翰(Philippe Panerai)等論及良好定義街區空間結構沒落時所言「街區的背後是對城市的構思,我們將描繪其演化」之意[4]1,整件個案詩意般地再現了原本我們認為已失去的部分,而不再是「沒落」。

由外延伸入內的後巷端景

不同色系房間

4 結語

從室內、建築到環境是建築專業者最一般性的成長經歷,也是在公共性方面試練不同尺度設計的成長經歷,大尺在富藝旅項目所呈現的「單純性」無形也無意之中反映了建築在時尚追求過程中產生的荒謬反轉,而當我們積極想借更有力的科學工具協助尋求建築設計創意上更大突破之時,類似大尺在富藝旅中所反映的對真實建築及環境的關懷與熱情,似乎成為一種可以被理性方式釐清及期待且具公共性意義的「將建築視為場所的產物」[6]。

(圖片版權:大尺建築 + 郭旭原建築師事務所,攝影:鄭錦銘,吳啟明,林煜煒)

注釋:

即中國大陸所稱的「四層一梯兩戶」。——編者按

即「台北市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自治條例」。以都市土地使用計劃(Land Use Plan)為基本依據,依合理原則,將都市土地分為若干類分區,分別規定其土地使用性質及使用強度。以「住宅區」為例,分為「住1」至「住4」四種分區,又因土地位置差異及形成特色之需,每種再加以細分。其中,「住3」的使用強度為容積率2.25(台灣稱225%)、覆蓋率(台灣稱建蔽率)45%,台北市的住宅區中「住3」佔比最高。這套行之有年的條例使土地得以合理使用並促成都市的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1] 吳光庭. 意外的現代性[M]. 台北:田園城市出版公司,2015:40.

[2] 喻肇青. 再談都市設計[C]//林志崧,主編. 台灣的建築文化. 台北: 建築師公會雜誌,2015: 160.

[3] 康旻傑. 台北市戰後都市及公共住宅發展的未竟之案[C]// 林秀澧,高銘孝,主編. 計劃城事:戰後台北都市發展歷程. 台北: 田園城市出版公司,2015: 52-63.

[4] [法]菲利普·巴內翰,讓·卡斯泰,讓-夏爾·德保勒. 城市街區的解體:從奧斯曼到勒·柯布西耶[M]. 魏羽力,許昊,譯. 北京: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12: 01.

[5] 阮慶岳,孫德鴻,郭旭原. 可見不可見 [M]. 台北: 營建署,2015:07.

[6] [日]隈研吾. 我的場所 [M]. 游念玲,譯. 台北: 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2015: 13.

版面概覽

版面(本文共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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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深度閱讀請參看《時代建築》2017年第4期 水岸新生,吳光庭《可見的建築再造與可視的空間:台北「富藝旅」舊屋改造設計評論》,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作者單位:成功大學規劃與設計學院建築學系

作者簡介:吳光庭,男,成功大學規劃與設計學院建築學系 教授,藝術中心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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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雜誌責任編輯:戴春 王秋婷 周逸坤

如有任何有關水岸新生的建議、問題或討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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