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後,村民可永久享用了?新生兒還能分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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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損害,確保我國的耕地面積,國家從2013年開始對農村的土地進行了確權,到現在全國的土地基本完成了確權,其中包括宅基地的確權和耕地的確權。
但是土地確權後很多村民對於土地確權的意義與相關政策還不不夠了解,有網友問老農,土地確權後是不是土地永遠屬於自己了?新添人口還能否分得土地?等等問題,今天老農就詳細與大家分享一下關於土地確權的一些問題。
不管是大家種糧食的耕地還是居住的宅基地,凡是土地都不是個人所有,土地確權只是確定了村民的使用權,讓戶口在農村的村民無償使用土地有了法律保障。這樣不管怎樣進行土地流轉,這塊土地的承包權是屬於村民,村民不用擔心維權的問題。
土地確權後也不代表這塊土地可以永久享用,因為土地的承包年限為30年,上一次土地承包是從1998年開始,也就是說到2028年,農村的土地會進行重新分配。據老農分析,即使重新分配也不會對土地進行太大的調整,最多是在原有土地的基礎上根據人口變化增減土地。
那麼,在30年的土地承包期限內,新生兒能分到土地嗎?
農村土地30年不動產,很明確指出,增人不增地,少人不減地。按常理說在這30年的承包期限內,新增人口是無法分得土地的。
通常在土地承包時,會把村裡所有的土地分配給村民,要是哪家村民添了孩子,想要分地的話,只能從別人家地里分一塊,這顯然不太可能。若在當初土地分配時村裡留有機動土地,或者村裡有新開墾的土地,這種情況下新增的人口的家庭,可通過申請分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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