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打了兩次胎,到頭來你卻要悔婚,還逼著我還回你十萬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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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網友情感故事】
我和男朋友經朋友介紹認識,談了一年後,我們開始談婚論嫁並同居。在一起半年後,我意外懷孕了,但當時男朋友一直說現在以事業為重,沒有能力養孩子為由,讓我打掉孩子。孩子沒了之後三個月,男朋友給了我家10萬塊的彩禮,他家全款買房,我家陪嫁一輛車。
本以為這次可以順利舉行婚禮,可誰知道就在我們快舉辦婚禮前,我再次意外懷孕,而男友這時卻以雙方性格不合,矛盾多為由,提出悔婚分手,還逼著我再次流產,而且還要求我給回他家的十萬彩禮。看著男朋友的嘴臉,我竟覺得一陣噁心,不知道自己當初是不是眼瞎了才為了這樣一個男人如此兩次作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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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婆婆你就是我親媽,以後你卻只能是我婆婆!
※給你媽買4千金項鏈就應該,給我爸買199的東西就補貼娘家,離婚!
※誰說婆婆最難搞,嫂子才是門後的婆婆
※不就是你懷孕時我媽害你早產兩個月嗎,你至於對她記恨一輩子?
※你不尊重我父母,還想著房子加上你的名字,這婚我離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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