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是「謊話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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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都是「謊話精」
文l心稻囈谷
吵架時的雙方,就如同兩隻戰鬥中的刺蝟,你射我一劍,我捅你一刀,電光火石間,互相折磨的傷痕纍纍。
愛一個人可以卑微到什麼程度?
張愛玲說,喜歡一個人,會卑微到塵埃里,然後開出花來。
我們都是愛面子的人,也從來沒有哪個老師教過我們要低頭。詩人都在歌頌愛情的美好,而它的瑣碎卻從來沒有被拿到檯面上剖析過。
在《媽媽是超人》的一檔節目中,伊能靜說她和秦昊吵架的時候,秦昊跑了出去,她追了上去,蹲下來用自己風衣的帶子,幫助了對方的攜帶,並對他說:你不要走,要不我就真的「撲街」了。
但是當初兩人在一起的時候,是秦昊追的伊能靜,讓她打開心結,重新相信愛情。
節目里,大家都覺得伊能靜做得太多,而秦昊根本就沒有她常常在微博里曬得那麼愛這個家庭,愛米粒。
但是我相信,能讓一個紅遍大江南北的大明星,能夠在這座繁華的都市裡,為留住對方,所做的一切,都是源於內心的愛。
可能秦昊作為一個父親並不稱職,但是沒有人是為一件事情準備好的,餘生可以慢慢來。我遷就你,你諒解我。
試想一下,如果伊能靜不追不攔,那最後的結局,是不是可能兩個人就在這個燈紅酒綠的北京走散了?一次可能還會自己和好,那麼三次四次,五次呢?
我們還有沒有勇氣去等一個人回來。
在遇到先生之前,我是一個急脾氣。
那時候二十齣頭的年紀,年輕氣傲,青春逼人,身邊追求者不斷。那時的先生,幽默瀟洒、風流倜儻,吸引異性一片。問世間情為何物?一物降一物。
兩個驕傲的人在一起,即使吃飯逛街旅遊,但誰也不肯低頭先向對方表達心跡,也從不拒絕身邊的人對自己的好意和追求。
雖然內心有些悸動,但是我是自由之身,有權自己選一個合適的終身伴侶,他也有這個權利,我沒有理由去干涉。
我們在彼此挑釁的眼光中,看見掩飾不住的情愫。終於在一次古鎮之行時,夜半時刻,吵翻了天。
我們像兩隻瘋狂的野獸,撕咬著對方,挖著對方最深惡痛絕的傷口,毫不留情。終於他發飆了,拿著香煙,落寞地走出了客棧。
在黑暗中我忍著倔強的淚水,暗暗告誡:不準心軟,吃飯逛街旅遊,普通朋友之間也可以做。萬一他以後移情別戀,我連提分手的機會都沒有,這叫我情何以堪?再說,這是他的自由,還有那麼多女生排隊等著他。如果真的喜歡,就應該有所清理。
等他回來進入衛生間的時候,我跑了出去。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我也沒有帶任何值錢的東西,連手機也沒拿。我只想就一個人在這個水鄉的黑夜裡,能夠冷卻自己的心。我可以毫不畏懼地迎上他的怒氣衝天,但是我的驕傲不能讓我委曲求全。
回來的時候,在昏黃的燈光下,他魂不守舍地徘徊在巷子口。青石板涼涼的,濕濕的,他赤著腳不知道往東還是往西,他眼裡的憂傷,突然把我刺了一下很疼很疼。
我站在原地沒有說話,誰讓他死要面子活受罪?
他看到我發瘋似地跑過來,突然一把把我摟進懷裡:從今以後再也不要離家出走了,回來就好,回來就好……我都跑到車站去了,我怕以後我找不到你了。他哭了,他說是被我嚇哭的,人生地不熟,一個女孩子半夜在這荒郊野外的,身上又身無分文。
我當時也被他嚇傻了,我沒有想過那麼多,我只知道他可以掉頭就走,我也可以掉頭就走,想趕快抽離這個烏煙瘴氣的場面,能跑多遠就多遠,一走了之很解氣。
越愛一個人,越容易在吵架的時候失去理智。這個世界上最心疼最愛的人,怎麼一瞬間就變成了可怕的陌生人?
為什麼甜言蜜語時是這張嘴,傷害我的也是這張嘴呢?
從那以後,只要我出走,他就跟在我後面,即使他再生氣,他的腳步總踩著我的影子,我也讓他跟著,他說在我轉身的地方能看到他。
而他即使怒火中燒,也絕不會離家出走,因為他知道我說的不是真心話,而他在我看得見的地方才是最放心的。
而一位朋友的朋友就沒有這麼幸運。
這位朋友在一家公司從事會計工作,因為本身性格內向,不愛說話,所以這段戀情對他來說來之不易。他也格外珍惜,兩人的關係發展不錯,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談戀愛的對方的缺點都可以視為小可愛,到了結婚的時候,所有的雞毛蒜皮的事都可能成為一場大戰的導火線。
這對年輕的戀人,賺錢不多,大學剛畢業幾年也沒有多少積蓄。那結婚買房的錢,自然就落到了雙方父母頭上。
就在不久前,兩人半夜十二點鬧得不可開交。本來雙方都同意各出一半,但是男方家長怕女方反悔,就要求雙方立下字據,到時候有憑有證。
這樣一來,女方覺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之前所有的委屈和淚水全部爆發了。
因為現在兩人住在公租房,是女生搖到的號。所以在激烈的爭吵下,男生自然就要被掃地出門了。雙方誰都不肯先放在面子,作出讓步。
感情的裂痕,憤怒地擴張、再擴張。這段感情終於在互相的鬥氣中,永遠地結束了。
吵架無論大小,儘管事後可能不知為何要吵,但當時總是令人心痛的。
站在原地的那個人需要多大的勇氣,才敢去拉住一個拚命想要離開的人。
又或者他根本就自卑膽怯,看到你決絕的態度,心灰意冷,覺得你真的不再愛他,你們也就真的結束了。
在拉扯的過程中,看著眼前的那個人,即便可能不是他的錯,他還放下自尊在求饒,令人憐惜。同時想想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歉疚之情就慢慢壓過了憤怒和不理智。
婚姻中的瑣碎總有磕磕絆絆的時候,牙齒和舌頭還會打結。
和先生吵架,我總是會在事後強調,我是針對事情,而不是針對他這個人,我還是愛他的,沒有少一點點,一如既往,甚至吵過之後,比之前更愛他。
他有時候會委屈,但是打心底里還是會諒解我的。吵得再凶,事後我們都不會再計較,在相視一笑里化解了。
和他在一起的這些歲月里,他教會了我如何去道歉、如何去挽留,如何在心愛的人面前放下自己的身段。
那時候,我們家所有的門,都是被他敲破的,只因為吵架過後我喜歡一個人躲起來。
想起當年的我們,如果不是先生的態度堅決,吵架時一定不能離家出走,即使互相恨得牙痒痒,也要在一個空間里,我想我們可能也衝散在紅塵里了,哪還有那麼多甜蜜的後來。
我依稀記得,有一天晚上我們吵得很兇,喝著啤酒看著電影留著眼淚。他指著電影《雛菊》里的男主跟我說,如果我不珍惜,那麼到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
時過境遷以後,先生還為這事耿耿於懷,他說:你這小短腿,怎麼能跑那麼快?幸好我追得上。
我挑了挑眉,小人之心地說:現在你不是翻身做地主了,每次都我道歉,你還想再活動活動筋骨嗎?
先生聽了我的話,嘴角抽搐,眼裡分明寫著:你這個自以為是的傢伙!
這就是愛情,開心的時候緊緊相依,難過的時候要抱得更緊。
只有這樣,才不會在嘈雜的世界裡走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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