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證明卡是真卡」是道偽命題

「證明卡是真卡」是道偽命題

「證明卡是真卡」是道偽命題

高先生人在東莞,銀行卡也在身邊,可是卡里的錢卻被人在千里之外用ATM機盜取了3.8萬元。高先生將發卡銀行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銀行賠付其存款及利息。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對上述案件進行審理後認定,涉案交易為他人利用偽造的銀行卡所為,銀行未能提供證據證明高先生對銀行卡被偽造及密碼泄露存在嚴重過錯,最終支持了高先生的訴訟。(9月14日,澎湃新聞網)

如果說,有什麼是比銀行卡被盜更令人感到絕望,那一定是銀行卡被盜刷。因為,銀行卡被盜至少當事人知情,還可以通過掛失、凍結賬號等辦法減少、甚至避免損失,而銀行卡被盜刷卻總是令人猝不及防,當事人可能毫不知情就已遭受了損失。

客觀的講,銀行卡被盜刷的原因有多種,如身份信息泄露、賬號密碼被盜等等,但這些原因導致的銀行卡被盜刷問題大多發生在網上,而當人事可能還要負主責,比如點擊了木馬病毒鏈接等。像報道中,因銀行卡被偽造或複製導致的盜刷問題,其實不算常見,究竟該誰來擔責,也是見仁見智的事情。畢竟,即便有偽造的銀行卡,如果沒有正確的密碼,要想取款也需費一般功夫,況且ATM取款,每張卡每天僅有兩次密碼試錯的機會,被盜刷或多或少都有卡主對密碼保管不善的原因。

但是,如果銀行因此就想置身事外,還要卡主證明「卡是真卡」,無疑是在推卸責任。

首先,銀行卡的真偽不應由卡主來解答。銀行作為銀行卡的制發人,自身才是「權威」,卻讓當事人來證明卡的真偽,這明顯是一種耍賴行為。況且,即便真要證明卡的真偽,最終也只有找到相關銀行,這樣銀行就完全是「黑白皆由己定」「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吃虧的始終都是普通群眾。

其次,銀行既然可以對人民幣的真偽驗證清晰,為何ATM對銀行卡的真偽就無法驗證,或許這並非技術難題,而是缺乏最基本的安全底線思維,缺少為群眾服務、對群眾負責、保群眾財產安全的起碼責任心。

此外,群眾既然放心把錢存在銀行,就是一份信任,辦理相關業務,就存在「合同關係」。那麼,無論是什麼原因導致卡被盜刷,銀行都絕不能袖手旁觀,把自身責任摘得一乾二淨,即便過錯的主責不在銀行,銀行也有責任和義務協助群眾儘可能挽回損失,豈能用「卡非真卡」來推責。

因此,要卡主證明「卡是真卡」本就是一道偽命題,是建立在涉事雙方話語權不平等基礎上提出的無理要求,這無疑是讓儲戶失望、讓銀行失分之舉。希望所有的銀行都應吸取教訓,千萬不要拉業務時把儲戶當客戶,業務達成就把儲戶當用戶,如果缺少平等的對話和應有的服務姿態,最終可能會是銀行失去客戶、客戶勞心勞力的「雙輸」。(文/陸仁忠)

領導幹部切忌「沾花惹草」

近年來被通報與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的官員並不鮮見,但是在通報中點名人數的比較罕見,遼寧省撫順市原市長欒慶偉正是其一。(9月14日,中國青年網)

「寧為花下死,做鬼也風流」,這是好色之徒的真實寫照,有人將無可救藥的好色之徒比喻成「風流鬼」,一點也不為過。

「談色色變」,自古以來,中國將「色」作為評價一個人的標準,下至黎民百姓,上到管理者,概莫能外。時至今日,男女關係是否正常,成為人們評判周圍人乃至管理者的一項「指標」。

也就是說,全社會民眾希望他們心中的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是完美無瑕的人,特別是不能在女色方面犯錯誤。同時,那種「沾花惹草」型領導幹部將受到千夫一指,而聲名狼藉。

其實,不僅是民間從道德上,對黨員幹部所作所為進行輿論評價,而那種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的行為,更不為黨紀所容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也為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敲了警鐘。

事實上,在輿論面前不知進退、在紀律面前不知敬畏的領導幹部真實地存在幹部隊伍中,非常不光彩地樹立了「沾花惹草」反面典型。

據報道,內蒙古廳官趙錦退休前落馬,存在「與3名女性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行為;遼寧省撫順市原市長欒慶偉、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兼副總工程師張曙光等原領導幹部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成為他們落馬的違紀證據之一。

可想而知,當領導情婦是一種「傍官」行為,她們愛慕虛榮,希望享受權力帶來的金錢和地位,而保持長期的男女關係不花錢怎行?

或許,有些領導幹部本身並不貪錢,但是為了討好、取悅於所包養的情婦,為了滿足被包養女性對金錢的需要,他們利用手中權力瘋狂斂財,給她們買房買車買奢侈品,供其大肆揮霍,過著短暫的紙醉金迷的「好日子」。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上述「沾花惹草」的領導們,因為包養情婦,收受了老闆們、下屬們奉上的錢財,少則幾百萬元,多則數千萬元,並違背公平正義為他們撈取好處,干出了大量的違紀違法的勾當,觸犯了黨紀國法,受到「雙開」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有的被判刑已淪為「階下囚」;有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成為「准階下囚」,下場堪悲。

作為領導幹部,卻因「沾花惹草」而淪落,是人性不淡定所為,更是黨性不堅定、宗旨觀念不牢固所致,給廣大黨員幹部留下了深刻教訓,警示著黨員幹部們還須引以為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做一名上對得起黨和國家重託,下對得起臉面、家庭、社會的好黨員好乾部。(文/杜才雲)

「協警倒賣信息」戳中監管之殤

王旭光利用在公安機關擔任協警的便利,夥同兩名同事獲取車輛檔案、駕駛員等個人信息,並通過微信出售,不到一年間三人違法獲利約7萬元。昨日,該案在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法院一審公開審理,王旭光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7萬元。(9月14日 中國網)

在日常生活中,信息泄露事件並不鮮見,已經蔓延至各個行業,利用職務和履職便利的協警人員、銀行職員、電信人員、快遞公司等成為信息泄露主要源頭。在大家關注的徐玉玉案中我們發現,如果我們的相關訊息都掌握到壞人手上,無疑我們每個人信息安全都會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脅。可見,信息泛濫的當下,信息安全是如此重要,可以說信息泄露已經成為了公害,是沉痛的,是致命的,應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讓悲劇不再重演。

王旭光作為交警大隊協警,利用職務便利獲取車輛、駕駛員信息,並通過微信出售而獲利。他首先違反了保密條例,其次他知法犯法、監守自盜的違紀行為,觸碰了「法律」的高壓線,造成了誰碰誰觸電的結局,也是他咎由自取的結果。這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協警倒賣信息」案件引人深思。

「協警倒賣信息」案件折射出了用人單位的監管漏洞,直戳監管之殤。協警人員利用公安綜合管理平台查詢車輛檔案信息、駕駛員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並通過微信聯繫出售他人而謀取不正當利益,是相關部門領導疏於管理造成的,或者說是管理上存在混亂。試問,利用公安綜合管理平台查詢信息是否需要許可權?是否需要密碼?該協警人員是否超越了職權範圍?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違法所得累計約7萬元,可謂是屢次得逞,百試不爽。

「協警倒賣信息」案件應引起高度重視,發現了「內鬼」堅決懲處固然重要,但「亡羊」還需「補牢」,掌握信息單位應完善內部防控,加大瀆職問責,給個人信息牢牢加一道安全鎖,更是當務之急。

一方面應加強對掌握信息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管力度。如果相關單位加強對信息和人員的管理,打實打牢了「防火牆」,何至於發生信息泄露?一方面要強化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事實清晰表明,信息的泄露與協警人員的利欲熏心有關,所以應從源頭上堵住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閥門;另一方面也要加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打擊力度。

「協警倒賣信息」案件不能單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協警刑拘而告終。違法要嚴懲,責任要追究,對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對涉及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違法違規的絕不姑息遷就,以儆效尤,給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只有把法律織成密網,嚴格責任追究,形成威懾力,才能防患於未然,才能從根本上讓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得到保障。(文/盧顯瑾)

編輯:杜新華 監製:張鳴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網傳媒經濟 的精彩文章:

「血污河」為何非得舉報後才處理?
「作秀局長」不能以「貪」秀下限
男孩病癒復學被拒 怕擔責不是託詞
廣州賣卵黑市:少女賣卵一次賺1.5萬 學歷顏值決定價格

TAG:中國網傳媒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