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偏偏要這樣噁心「愛情」?你們高興就好
天網恢恢,突然殺出來一個網紅「李雨桐」,狂撕痴情歌手「薛之謙」;
宋喆被抓,馬蓉拒絕離婚,說對王寶強還有愛情。
光天化日,偏偏要這樣噁心「愛情」。
然後,眾多網友(吃瓜群眾)又再再再再再再一次「再不相信愛情了」乘以2。
掰指頭算了一下,這一年年的都沒閑著。
早先明星的私生活,捂著掩著蓋著恨不得藏一輩子,現在的明星,家裡大小事過節收禮罵架,講真是一天更新三四回。
而面對狂轟濫炸的明星曬私生活,網友心累又不放棄吃瓜的嫻熟站隊,其中最常見之一就是,相信愛情VS不相信愛情。
秀個恩愛,數萬粉絲相信愛情了,雞湯點贊,出個緋聞,數十萬粉不相信愛情了。
明星表示很無辜,我自顧自的翻雲覆雨,毀自己的日子,跟你相不相信愛情有什麼關係?你真的是那麼容易相信愛情,又那麼容易不相信愛情的人嗎?
相信愛情?
薛之謙是個唱苦情歌的,聽者便直接定義他是個痴情的人,他就是歌里凄凄慘慘戚戚被甩了的那個男主,於是他的整個愛情都跟歌一樣凄美。
這種腦補的一廂情願,不擊都碎,看西遊記的時候我們也沒想著吳承恩就是孫悟空,勵志成功取得西經。
一首歌,凄美便愛上一個歌手,一部戲,一個角色便愛上一個演員,每次都很容易的愛上信息堆砌的遠在天邊的某個人,相信他的一切人設。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卻很難相信自己的愛情。
曾經討論女生的直覺有多准,有個女生說,上午被表白的,高興的接受了,但是下午某個瞬間,直覺男生笑的不自然,遂偷看了男生手機,發現自己被小三了。
憤然分手,結束了一段沒滿24小時的感情。
我們容易相信的是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愛情。
不相信愛情?
別人的愛情分分合合,當事人還沒怎麼著,吃瓜看客就已經痛心疾首,憤慨的無法遏制。這時候我們的愛情觀無比端正明朗,如此造作,分!結果沒兩天,人家倆人又好了。
相信愛情難,推翻愛情倒是快意決絕,就好像「早就知道會這樣」。
愛情里,分手就跟搶答題似的,通紅的按鈕近在手邊,先拍下去的人贏。
有一位男同學分手時對女友說:你眼裡的愛情太易碎了,再小心都接不住。
我們敢相信別人的愛情,卻不敢相信自己的愛情可以百折不撓,情比金堅。
寧願擠在看台下里孤單,也不想回身愛錯一個人。
「愛一年往往要傷個三五年」,那個有情人不敢冒的險,讓一個人偽裝成各種樣子,在孤單里止步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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