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說,我寧可你單身,也不要去招惹窮人
美文
09-16
我今年32歲,在廣東一家公司做廣告策劃,幾年的奮鬥讓我做到了部門經理,每天工作充實,周末和朋友打羽毛球,日子也算逍遙,跟大不分同齡人不一樣,雖然我已經30出頭了,但是我媽根本不催我結婚,我媽覺得結婚必須門當戶對,急不得,所以,千萬不要去招惹窮人,否則寧願一直單身。
我媽說的話我是絕對認同的,我姐當年就是年少無知不聽老人言,非要嫁給一窮二白的姐夫,如今已經結婚5年帶著一個三歲的娃,依然還在租房子,每個月賺的微薄薪水交完房租與生活開銷後所剩無幾。父母告訴我隔壁鄰居,娶了個家庭條件差的,結果他老婆動不動就接濟娘家,只要有機會就給幾百幾千,這還不算過年要給的錢,惹得一家子都生氣。
我媽還說:我不用你找條件多好的,也要學歷文化相當,當然女生比男生低一些也是ok的,你看你是研究生,如果對象是本科生也沒問題啊,因為這樣你們的價值觀人生觀才會一致,理解和接受事物的水平差不多,否則會沒有共同話題;當然,家庭經濟能力兩家最好不要相差太多,所以絕不可能找農村的,到時候肯定無法跟親家溝通。
我媽總結的這些基本也在我的考慮範圍內,如果遇到有人介紹相親對象給我,我都會先問好這些條件,符合的我才會去見,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就去見對方就是浪費彼此的時間精力,以上就是我的想法,不喜歡也不要罵,歡迎大家各抒己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