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惹下的風流債,卻讓我背黑鍋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夜路走多了,總會遇見鬼的。
2017年,老闆與妖精秘書之間的曖昧之事東窗事發,引出了一場桃色風波,危機到多人的飯碗,堪稱一場人事地震。
真是無巧不成書啊!前天老闆帶著妖精秘書去廣州參加一個會議,入駐某酒店。剛好酒店客房部的一個員工是老闆娘的遠方親戚,認識老闆,就把這件事透露給老闆娘。
老闆娘大吃一驚,趕往公司,清點人頭,查閱老闆的去向,發現了妖精秘書與老闆同行的蛛絲馬跡。等到昨天回到家中,老闆娘首先追問其去向,老闆也算坦蕩之人,面對突然襲擊起初保持緘默。最後,頂不住持續轟炸、反覆逼供,終於招架不住,如實供認不諱。
老闆招出曖昧之事後,老闆娘一哭二鬧三上吊,折騰了兩天,還不解恨,今天跑到公司來進一步發威。
余怒未消的老闆娘似乎改變了鬥爭的目標,開口便向人事總監提出幾條駭人的要求:
1、將那小妖精立即無薪炒掉,馬上走人,並且在她離開之前,安排與我見一面;
2、這小妖精是誰招進來的?炒掉招她進來的招聘人員,炒掉負責把關的HR經理,炒掉平時與她接觸過多的人員!
典型的「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犧牲掉妖精秘書就算了,難道還要搭上幾個陪葬者?總監不知和老闆娘說了什麼,最後的結果就是我收到了辭退信,原因是失察,沒有把好招聘的第一關,導致公司任用無德無能之人。
面對這種結果,我真是「無語問蒼天」。
當初招聘妖精秘書進來,我沒有做錯什麼。拋開任何喜惡因素,客觀地講,妖精秘書這兩年的工作做得不錯,這證明了當初的招聘並沒有出現失誤,她自身的個人能力與崗位的匹配度也基本吻合,符合公司要求。
至於後來發生那些亂七八糟的事,這不是我能控制的,可現在卻因為她後來的犯錯而牽連當初招聘的我,公司真是是非不明、濫殺無辜。
為了安撫我的情緒,人事總監後來把事情經過都跟我說了,表示自己真的無能為力,「老闆娘當時無理取鬧,不找個人出氣是不行的,所以只能犧牲你了,希望你諒解!」
職場有時就是這麼無奈,明明沒錯,反而要背黑鍋。不過這樣的公司,我待著也沒勁,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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