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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騙老婆的錢養小三,薛之謙是騙小三的錢養老婆,他其實是個好男人!

一個正能量的平台

文 | 作者:李煙

湖南長沙人,定居無錫

潛心寫文字,認真設計美麗旗袍

周末,

我們一起來看點令人輕鬆的題材哈!

看多五花八門「陳世美不認前妻」的橋段,

上周朋友圈當紅明星薛之謙與前妻複合,著實把我感動了一把!

祝福羨慕加感慨的情緒還沒收回,薛之謙就出事了。

網紅加模特李雨桐在微博上爆料:

她是薛之謙淘寶店的模特也是合伙人,

跟薛之謙一起搞了一個網店,兩人還彼此表白喜歡。

隨後,薛之謙前妻高磊鑫懷孕要薛之謙賠1000萬。

老薛答應後,用網店賺來的錢作為賠償。

事後,高磊鑫稱自己患病,老薛又賠。

這時,李雨桐就不高興了,

誰願意把自己的錢,作為別人給另外一個人的賠償?

而更讓她痛苦的是,高磊鑫還跟薛之謙又複合了!

對於李雨桐來講,這不明擺著變相訛錢么?

假如李雨桐說的情況屬實,

站在她的角度看,沒有一個女人能夠容忍這樣的欺騙吧?

簡直就是辛辛苦苦為他人做嫁衣裳。

兩人分手也不只有一天兩天,

李雨桐確實也從不說一句薛之謙不好,

直到他跟前妻複合才高舉復仇之劍。

大概薛之謙跟哪個女人在一起,

都沒有比跟高磊鑫高調複合這麼讓她感到憤恨吧?

李雨桐那邊有證有據,

薛之謙這邊沉默了三天後發微博澄清,

不過怎麼看都講不清的感覺,

微博上不少人粉轉黑罵薛之謙不是人!

粉絲的評論是這樣的:

薛之謙離婚時給了前妻高磊鑫一千萬,

李雨桐說那一千萬是自己幫著薛之謙打理網店賺的辛苦錢。

孰是孰非目前還不清楚,

反正就是離婚時薛之謙想方設法弄了一千萬給前妻。

如今這個社會,

男人但凡有外遇要離婚都恨不得讓老婆凈身出戶。

假如李雨桐說的是真的,

那段時間薛之謙還沒離婚就跟她在一起,

等於薛之謙騙了李雨桐的錢給了自己老婆。

這樣的男人,

分明就是個好男人啊!

前段時間網路上一美女嘆:

老公一月給十幾萬但是見不到人。

網上的評論火了,直呼:

「這不是很好啊么,我老公每月給一萬就行,一輩子看不到也沒關係」。

你說天天看著那個有外遇回來還黑著個臉的男人糟心不?

可是現在有錢沒外遇的男人又數得出幾個?

薛之謙不光之不回去,還絞盡腦汁給老婆一千萬,

假如那錢是通過感情欺騙李雨桐得來,

那麼他老婆無論如何也不會對他恨之入骨吧!

雖說是大多數男人拿家裡的錢去敗小三,

不過從小三那騙錢給老婆用的我也看見過,

這得有多重情重義並高智商拎得清的男人才能做到啊!

所以薛之謙的粉絲豎大拇指誇自己的偶像:

他是個好男人!

所以

薛之謙從國外回來,

粉絲們手拉手圍成一個圈,在機場護送。

別人騙老婆的錢養小三,

薛之謙是騙小三的錢養老婆,

真的是打那些只會吃裡扒外的男同胞的臉啊!

這麼一說薛之謙成了好男人的典範,

簡直就是對這個社會的莫大諷刺!

薛之謙刷新了女人對男人的容忍程度,

從此後說「忠貞不二」者都是路人。

別人離婚或複合其實都是別人的人生,

我只是有些心疼那些粉絲的爸媽,

養大的孩子不要工資去追捧別人,

看人家紅了又綠、綠了又黑,

反正他們從頭到尾都只是個小粉絲。

前段時間周傑發文轟塌了林心如的美好人設,

現在薛之謙再一次讓我們不相信愛情,

眼見他高樓平地起,又見他高樓夷為平地,

不過都是別人的人生。

這娛樂圈的光怪陸離,粉絲們是不是應該低頭看看自己,

難道一輩子做人家的跟屁蟲?

一個叫做楊麗娟的內地女子,

因瘋狂迷戀劉德華,為追星不惜傾家蕩產。

為見偶像一面,致其父賣房賣腎,最終跳海自殺。

韓國男星朴龍河去世,

韓國釜山市一名49歲主婦因悲傷過度自殺。

一名藝人的生日禮包在某公司網店預售,

3000份商品不到1秒就被一搶而空,

公司秒賺30萬元,還有大量粉絲要求加量生產銷售。

有些運營方會按照消費金額劃分粉絲等級:

消費滿3000元、8000元、2萬元、6萬元和12萬元,

會在官方活動中有不同的優惠待遇。

甚至還推出了「握手券」,一張券能與偶像握手交流約十秒鐘。

有些粉絲則難以接受偶像放飛自我或者出格的現實,

甚至會出現一蹶不振、自殘自閉等過度行為。

這些痴迷的粉絲讓我想起蟻穴里的工蟻,

忙忙碌碌一輩子都不是為了自己而活,

而是為 了巢穴里那隻養尊處優的蟻后。

六祖慧能說「人人皆佛」,

明代大儒王陽明強調「自性」

可是現在有多少人還記得「自我」?

要知道每個明星都是從普通人奮鬥上來的,

每位富豪都歷經艱辛打拚,

誰都不可能隨隨便便成功。

與其追隨和羨慕別人的成功或光芒,

還不去努力去打造和升華自己。

羨慕別人有才華,

其實自己低頭學習持之以恆也會變得越來越有才華。

所以我認為:

還是少去關注別人多關注自己,

埋頭苦幹,

完全有可能打造出一個非凡的自我!

天天去粉別人,

甚至把時間花在維護偶像與人的爭鬥或謾罵上,

真的是白白辜負光陰。

一將功成萬骨枯,

白白做了別人斂財的炮灰!

薛之謙們離婚也好復婚也罷,

聽聽他們的歌就行,真的沒必要誓死跟從。

他在或不在那裡,

可你卻沒有了自己!

過去花費的時間隨著偶像人設的覆滅從此灰灰煙滅,

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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