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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民主的理論定位與制度化

「天下公議」曾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政治理想,但並未完整貫徹實現。近現代儒家士大夫的「協商參政」開闢出了中國協商民主的獨特道路與實踐樣式,但尚未在憲制體系層面獲得明確定位與制度化鞏固。時至今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對協商民主進行了這樣的制度定位:「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這一定位表明:其一,協商民主是中國民主政治的有機構成,而且是「特有」和「獨特」因素;其二,協商民主是群眾路線的政治化和制度化。

具體而言,中國協商民主已逐步體系化,不僅包括以政協制度為載體的高層政治協商民主,也包括在具體立法、行政及社會治理中各層次的協商民主。通過廣泛的協商民主制度網路建設,將各級決策的開放性、民主性提升到新的高度,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廣泛性與代表性。當然,中國協商民主有著自身觀念資源和制度實踐形式,但其豐富發展也需要借鑒外來理論與實踐經驗。進一步,協商民主與作為政體形式的人大民主之間具有何種關聯?這在西方民主理論中被一般化為協商民主與代議民主的關係問題。再進一步,作為制度體系的中國協商民主到底如何在依法治國框架下真正結構化、制度化及有機嵌入中國式代議憲制體系之中,仍然是需要進一步探索與完善的國家治理課題。

在此改革背景下,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作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申報設立了總課題「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下設若干子課題,其中包括高全喜教授主持的「協商民主與國家治理現代化」課題。2017年9月8日,「協商民主的理論傳統與制度形式」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四合院會議室順利舉行,該會議是本項目之研究與研討活動的一部分。

本次研討會邀請到國內知名的法學家、政治學家及青年學者20餘人蔘會,議程上分為開幕式和四個專題研討:

(1)民主理論與協商民主;

(2)協商民主的制度化;

(3)協商民主的中國經驗;

(4)互聯網與協商民主的擴展。

開幕式由課題負責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憲法與國家治理研究中心」高全喜教授及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分别致辭。高全喜教授簡要介紹了課題設計的理論構想與研究進展,對協商民主研究如何把握法學視角與政治學視角的平衡以及突出協商民主的制度化之維提出了富有啟發的見解,也為課題組以及會議研討提供了大致的基調與方向。

姜明安

姜明安教授是包括該課題在內的基地總課題「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負責人,從整體課題的結構和預期目標角度對協商民主課題予以定位,期待該課題能夠在汲取西方理論經驗的同時,更多地挖掘中國自身的協商民主觀念資源和制度實踐形式,適度回應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協商民主體系化的有關論述和要求,以便使課題最終成果對中國的民主法治建設起到重要推動作用。高全喜教授同時也是該基地的學術委員,通過承擔課題、接受諮詢等方式參與基地學術建設。

四個研討環節錯落有致,異彩紛呈,富含理論張力和經驗比較。

1

聚焦協商民主的理論傳統

第一個環節,呈現協商民主在民主理論史與民主理論體系中的獨特地位與角色。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徐湘林教授對民主研究中的「啟蒙主義情結」及「純粹概念討論」的學術趨勢進行了一定的批評,提出民主研究要更加重視經驗與運行,而協商民主正是中國民主研究富有價值的議題和素材,能夠矯正西方的「選舉中心論」。叢日雲教授從自身對美國民主變遷的觀察中認為協商民主過度放大平等價值和更大程度參與,破壞了民主政治中精英與大眾的平衡,民主政治需要重建這種平衡。王占陽教授則對平等主義民主持肯定態度,但也批判性分析了中國協商民主過程中的若干觀念偏差與實踐變形。在自由討論中,學者們圍繞英國脫歐及特朗普當選、美國「白左運動」政治後果等熱點議題深入探討了民主的當代變遷與民粹化傾向,剖析辯論了協商民主內部的精英取向與大眾取向的矛盾。

2

聚焦協商民主的制度化

陳劍教授從基層民主協商的角度展現協商民主的經驗化脈絡及具體表現。包剛升副教授提出對協商民主概念之規範正確性的質疑,對協商民主的威權化傾向予以適當揭示和批評。這種理論性辨析是重要的,因為協商民主內部本身就有張力,「專家」與「大眾」分擔不同的價值賦重和制度角色,不可越位,不可相互取代,只能通過制度的精密設計及實踐的責任倫理加以動態平衡。李洪雷研究員則從國務院主持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立法角度討論行政決策中的協商民主,結合草案評述了行政協商民主的合理性、操作空間和局限性。過去十餘年中國的行政改革較大尺度地接納西方行政法發展中出現的「公開參與型」治理觀念和技術,在國家法律與行政法規層面逐步體現出來,而且成為中國推進依法行政與治理現代化的共識性方向。「行政協商民主」是依法行政的合法性擴展,是最具有實踐潛力與活力的制度改革領域之一。

3

聚焦協商民主的中國經驗

張小勁教授從基層治理與民主協商的角度分析了中國協商民主在改革中積累的經驗與不足。賈西津副教授結合社會組織在協商民主中的地位與作用展開,提出了對中國協商民主社會化運行的觀察與批評,指出協商民主地方經驗存在不可持續性的缺陷。李筠副教授從政治友愛精神解釋協商民主的倫理基礎,並期待中國協商民主的基層實踐能夠培育托克維爾式的民主「民情」。何淵副教授從中國區際衝突案例分析中展現區際協商民主的制度價值與實踐運用,指出現有協商機制的民主開放性和參與度還有待制度性加強。田飛龍副教授將協商民主定位於「方法論民主」,將代議民主定位於「本體論民主」,廓清了協商民主的理論地位與角色,同時結合自身研究村民自治、行政協商民主的經驗分析了中國協商民主的分散化、擴展性及其制度鞏固的瓶頸問題,對中國民主政治發展提出了「頂層設計」與「基層積累」並行的實踐路線,對於單純寄託「基層積累」式的托克維爾路線予以一定批評,認為有「政治浪漫派」之嫌,而需要頂層性的「聯邦黨人」路線加以提升及呼應。唐飛博士後側重從制憲政治協商的角度呈現協商民主在憲法政治中的特別運用,以及進一步辨析了協商民主內部的實質民主取向和程序民主取向,引述西方最新的理論資源加以批評性分析。

4

聚焦互聯網條件下的協商民主

這一節主要由若干名青年學者發言及討論。畢競悅博士提出了「互聯網+協商民主」的制度操作思路,結合現實案例及中國場景加以展開,對互聯網協商民主持審慎期待的立場。張紹欣博士後從哲學與數學史的角度解析了互聯網及人工智慧的邏輯基礎,為互聯網協商民主的討論提供了必要的知識前提。翟晗博士以2010-2011冰島制憲案例中網路協商民主的應用為例,說明互聯網協商民主的優勢和不足。趙強博士以新中國制憲政治中的協商民主要素來說明制憲與協商的關聯。郭富民博士則提出了互聯網協商民主的「伊甸園」和「巴別塔」雙重意象,分析了互聯網與協商民主之間的多重張力,提示這一發展路徑的不確定性。互聯網已全面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協商民主如何藉助及嵌入互聯網世界,對協商民主的制度化實踐至關重要。中國是互聯網大國,正快速成為互聯網強國,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通過網路空間獲取知識、意義和政策參與機會。這樣的巨型社交網路必然成為國家公權力與民間社會競爭性介入的主要實踐領域,互聯網的「天然自由」與國家理性的「管制秩序」之間如何建立新的契約性與權力性平衡,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現實挑戰。協商民主在這一「網路共和國」(桑斯坦)的建構過程中不僅僅是建構的主體力量,也是建構對象本身。如何做到互聯網協商民主的「團結緊張」與「嚴肅活潑」,既有安全和秩序,又有自由和活力,並不容易。這一節的討論具有前瞻性和開放性,也是本課題聚焦前沿、回應實踐的特色。

整場學術研討會既有理論傳統的鉤沉辨析,也有中國制度實踐的具體形式描述批評,更有前沿性的互聯網協商民主討論,在法學與政治學交叉之餘增加了互聯網的技術維度。這些討論大大深化了協商民主的理論內涵與實踐層次。高全喜教授在會議結束時高度評價了此次討論會的效果與成果,期望課題組及與會專家繼續在協商民主框架下思考和推進中國協商民主理論化與制度化的時代改革進程,並對會議合作單位《學術界》雜誌社以及會議合作媒體法治周末和澎湃新聞對本次研討會的大力支持,予以感謝。

「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制度規劃與規範期待,也是中國協商民主發展的理想性制度目標。我們確信,作為「方法論民主」的協商民主因其方法的科學性與民主性,可以極大修正和補充作為「本體論民主」的中國式代議民主,在進一步增強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同時,將民主精神與方法代入廣泛的立法、行政與社會治理過程之中,拓寬和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充實和提升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最終培育高度成熟及理性化的公民文化與公民行動能力。讓協商民主成為中國公民的日常養成所,讓成熟的中國公民群體成為中國代議民主及共和國政治的堅實基礎,這或許就是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實踐理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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