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該跟子女說:要是別人欺負你
幾天前,跟朋友一起聚餐,邊吃邊聊,她講到閨女被別人欺負了。
事情是這樣的,平時朋友有帶閨女去興趣班,那裡有個兒童玩樂區,報了班的都能在玩樂區內玩塗色書,裡面的水彩筆是大家都可以用的。
上周末他們去的有些早,就讓閨女去塗色玩,邊上坐了1個年紀相仿的小男生,倆人都坐那塗色,忽然,小男生要塗紫色,卻發現正在朋友閨女的手中,二話不說,他就搶走。
閨女說我正在用呢,你幹嘛。說著就往小男生身邊走,希望繼續用紫色筆。
誰知小男生抬起腳直接揣在朋友閨女的腿上,閨女直接摔了。
閨女也不示弱,一巴掌擊到小男生的背部。
朋友正打算去把他們拉開,小男生的母親一把抱起兒子,瞪著我朋友,「有沒有家教,怎麼能打人呢?有個三長兩短,你們賠不起!」
他當場對那個母親說道「本來小孩之間的事我是不打算參與的,但你既然這麼說了,我必須要講兩句。
1:我閨女坐著好好的,你小孩不由分說上來就搶,然後還對我閨女動手了,要賠不是,也是您的小孩來賠不是。
2:要說受傷,您小孩可是用的腳,孰輕孰重你應該分得清吧。
3:這裡有監控,不信隨時調閱,上來就指責別人沒有家教,我看不僅你家小孩沒有家教,就連你這個當母親的,同樣沒有家教。」
那母親氣的一句話說不上來,斜眼瞪了一下就離開了。
朋友問我們他這麼做對不對?
我們都說,就應該這樣,不然他們不知道要橫行霸道到幾時呢?
對於朋友閨女的做法,我們也表示了贊同,對於小孩之間,不需要太多的隱忍,受到欺負,那就欺負回去,您說呢?
※跟孩子去購物,剛巧遇見丈夫,我趕緊帶著孩子離開!
※胎兒6個月查出殘疾,當父母選擇拋棄他,她卻握住大夫的指頭!
※奶奶將小孩養得胖到這副模樣,還覺得驕傲!
※生完寶寶的這1年內,媽媽要受的苦!
※老師給同學們頒獎,人手一個,有個母親站起來指責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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