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為何微博新用戶協議是叢林中國的一股清流應獲得掌聲和支持?

為何微博新用戶協議是叢林中國的一股清流應獲得掌聲和支持?

博最新的用戶協議最近引發激烈地討論。

看上去是一群盜版和抄襲洗稿的受害者們在假裝用戶猛烈的反對微博在叢林中國所計劃實施的用戶原創內容的保護協議。

在這份最新公布的協議中,主要有三項內容:

1)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

2)未經微夢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任何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或委託任何第三方以違反上述規定的方式訪問微博平台或收集任何微博內容;

3)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私自複製、使用、編輯、抄襲、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發布微博內容等行為)採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

這三條中,第一條是對用戶提出的要求,第二條是對要求遵循Robots協議的,第三條是微博維權的委託。

客觀的說,我是支持新浪微博最新的用戶使用協議的,基於兩點基本的事實:

一是真正地用戶自己維護和保障自己權益的成本與收益完全不成比例;

二是當下的環境對知識和文字的尊重已經接近於零以至於盜版抄襲洗稿大行於市毫無羞恥之心。

所以每一個認真的生產知識和寫字原創的人不應該舉雙手歡迎和支持微博的這一股清流嗎?

我們先來看用戶到底是誰?

第一類是普通的微博用戶,主要使用微博作為圍觀、發表生活、工作感悟之用;

對此類用戶,內容價值不高,並不具備傳播性,我相信微博新規對他們沒有什麼本質影響。

相反,如果這類用戶有一天創作了高質量有傳播價值的內容,微博新規反而是一個利好,因為如果其他人引用抄襲了自己的內容,微博將會代理用戶進行維權。

而微博新規在某種程度上還能刺激普通用戶對高質量內容的原創,因為此前自己創作的內容在面臨侵權的情況下,維護權益的成本太高,委託給微博反而是一件好事。

第二類是具有高質量內容創作能力的用戶,俗稱的大V們、網紅們;

此類用戶具有高質量內容的生產能力同時也是微博流量的受益者和既得利益者。當然這些用戶還具有個特點即同時多個內容平台和媒體平台的內容輸出者。

對於這些用戶而言,當下面臨兩個窘境:

一是中國內容創作叢林規則中,盜版、抄襲、洗稿嚴重,是一個受害者;

二是出於獲得影響力和流量的需要,自己的原創內容又迫切希望能夠在多個內容平台分發。

那麼對於微博的用戶協議,尤其是第一條不得自行授權的規定頗感為難。

如果站在微博的角度,如果在享受微博流量紅利的同時,有沒有為微博帶來差異化的內容,那麼微博又不是雷鋒又有什麼理由還繼續支持你呢?

大V、網紅們如果確有必要,經過和微博協商達成一致,我想也並不是絕對不可以授權給其他人,畢竟微博協議只是約定用戶不得自行授權。

對大V網紅們來說,微博只是一個內容渠道,在內容發布商擁有自行選擇權和決定權,中國的內容媒體平台幾十個還是有的,所以對於不在乎微博的大V網紅們來說,完全可以不顧及微博協議,所以對於在乎微博流量和渠道的大V網紅們遵循微博的協議也並不是問題。

至於糾結者和在乎的人恐怕要自己做出選擇了。

第三類是機構用戶,包括媒體以及內容生產機構,主要是把微博作為內容分發渠道。

此類用戶是專業的、團隊性質的內容生產者,這些用戶自身是內容分發渠道,或者至少擁有自己的分發渠道;同時在很多內容媒體平台也有自己的分發渠道。

微博用戶新協議的要求對這些機構用戶本不應該成為問題,因為這些機構可以通過與微博達成官方的授權協議確保不違反與微博的用戶協議。

況且對中小機構用戶來說,如果能夠通過微博維權,也是一件好事。

但是為什麼微博新用戶協議一出來就有這麼多反對的聲音呢?

我想這其中既有道德優越感的原因,也有利益的原因,還挾裹著某種為民請命的味道,最關鍵的是反對者及不考慮真正地用戶在叢林中國所面臨的盜版抄襲洗稿現實的問題,也不考慮打開中國的內容客戶端千篇一律毫無差異性的現狀,就著急忙慌的搬出了所謂的著作權、知識產權等等清高的概念。

好像微博犯了多大的錯誤。

理想國當然人人嚮往,字面的法律人人都有可以評判,但是脫離現實的國情討論這些問題無趣之處就在於:如果按照所謂的著作權、知識產權行事,那就是現在的局面——劣幣驅逐良幣,盜版、抄襲、洗稿橫行,全網的內容千篇一律,用戶打開任何一個內容客戶端幾乎都是一模一樣。

難道這些用戶們所希望看到的?

況且微博只是要求用戶不得自行授權,做到告知、協商並不是多麼難的事情的吧?當然,微博要提供對外的協商的流程和窗口,我相信這應該是必然之舉。

作為中國兩大社交媒體平台之一,微博在此刻優化用戶協議,可以理解為微博正本清源優化與用戶的關係,進而優化自己的內容質量的行為,以微博的影響力,這應該是一件好事受到真正地原創內容作者的們的歡迎,也應該受到追求高質量差異化內容的用戶們的歡迎。

所以我支持微博的用戶協議的,基於六個基本的事實:

1)微博在內容渠道上並不具備壟斷性,內容創作者們有充分的選擇權

2)中國內容生產領域的洗稿、盜版、抄襲橫行,對著作權和知識產權的叢林蹂躪已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微博是一股清流

3)內容維權的集體代理權是個人和小機構生產者維護權益的最佳制度安排,當前主要內容平台大都出台了類似的政策或者服務。

4)內容差異化的來源是原創

5)在任何平台,你不能吃著平台的肉還拆著平台的牆。

6)理想國並不存在,擁有所謂的著作權你自由並不能保護你的權益,只是給他人做嫁衣。

所以,我是支持微博用戶協議新規的,這是一股清流,真正地保護用戶著作權,應該受到真正地用戶的歡迎。


點擊展開全文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志剛水煮通信 的精彩文章:

TAG:志剛水煮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