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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托克維爾的民主思想-兼評《論美國的民主》

論托克維爾的民主思想

---兼評《論美國的民主》

李欣

【摘要】:民主自誕生時起,就具有複雜的內涵,具有不同的面相。托克維爾的名作《論美國的民主》,全書圍繞美國的民主展開,但具有普遍的意義。從一個嚴謹的學者的角度出發,並不一味偶讀鼓吹民主的優越性,而是用一種客觀的筆鋒陳述,字裡行間流露出民主的勃勃生機。從托克維爾的視域里闡釋民主思想的不同面相性以及民主與自由、「多數的暴政」、專制之間的關係,從而探討民主對於我國法治建設的作用。托克維爾對民主與民主靈魂的複雜性認識對我們的時代有高度的智力啟迪作用。

【關鍵詞】:托克維爾 民主自由 中央集權 多數的暴政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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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背景

阿歷克西·德·托克維爾是法國十九世紀中前期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治家,出身貴族家庭,經歷了法蘭西第一帝國、波旁復辟王朝、七月王朝、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法蘭西第二帝國五個「朝代」。托克維爾曾擔任凡爾賽初審法官、眾議員、法蘭西共和國外交部長,歷經朝代的更迭、革命的動蕩的托克維爾,他的一生著作不多,卻給後世帶來巨大的影響,正如他自己所言,「後人會淡忘他的政績,但一定會記住他的論著」。他的《論美國的民主》是世界學術界第一部論述民主制度的政治哲學和政治科學的專著,1835年《論美國的民主》上卷出版,1840年下卷又相繼問世,該書出版後,立即受到普遍好評,托克維爾也名揚海外。托克維爾的一生都在嚮往、追求民主與自由,正如國外學者所指出的,「與其他政治思想不同,他對於現代民主與民主的靈魂的複雜性的認識對於我們的時代有高度的智力啟迪作用。」托克維爾對當時的法國現狀深感憂慮,作為一個敏銳的思想家已經察覺到貴族時代已經沒落,民主與平等是大勢所趨。在考察美國監獄制度之機,對美國社會進行了長達9個月的考察與思索。終於寫就了被世人讚譽的名著《論美國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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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托克維爾在書中認為,建立一個新的世界,必須有新的政治理論,而這個理論就是關於民主的基本原理。他沒有通過對過去和現在的政治體制的對比中尋求這一政治理論,也沒有通過引用古希臘和共和國時期的羅馬的歷史來說明這一問題,他認為,現在民主理論要從當時的具體實際中去追尋,反對用一般的規律去解釋。在托克維爾所處的年代,具備這種實踐研究意義的國家只有美國。法國曾援助美國建立新的共和國,而美國的1779年,則對法國的1789年的特點勾畫出了主要輪廓。托克維爾希望客觀的描述美國的民主,將其所見所聞忠實的報道出來,絕沒有要求事實遷就觀點,而是讓觀點以事實為依據。原著分為上下兩卷,上卷共有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講述美國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主要是對美國民主進行社會學分析。原著的下卷主要分為四個部分,主要是論述民主對美國的智力、感情、民情和民主的思想與感情對公民社會的影響,它的實質是托克維爾以美國為背景來發揮,闡述他本人的政治哲學和社會學思想。

這本書的基本觀點是貴族制度必然走向消亡和民主的發展是勢不可擋的。美國實行的民主共和制,作者寫道,本書的目的是闡述這一現象的原因。他認為有助於維護美國民主制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書中選取主要者加以論述。首先是上帝為美國人提供的獨特的、幸運的地理環境;其次是法制;最後是生活習慣和民情。但托克維爾又準確的指出:「法制比自然環境更有助於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而民情比法制的貢獻更大」。美國的法制是良好的,美國民主政府所取得的成就很大一部分應歸功於法制,但法制也不是美國制度獲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民情的作用又大於法制的作用,只有美國的民情,才是使全體美國人能夠維護民主制度的獨特原因。尊重本國民情的基礎上進行理性的制度構建。托克維爾讚揚了民主制度在美國的成功發展,但也對民主制度下出現多數暴政的可能性提出了警告----他將其稱為是「溫和的暴政」、「多數人的暴政」。譽,不增其美,毀,不益其惡,托克維爾平靜的分析各項制度的成因和得失及可能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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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美國的民主》的民主思想思辨

1、民主的多面相性

在對托克維爾民主思想進行探析之前,我們應該先對「民主」這個詞的本身有個普遍的認識。孟德斯鳩是對於民主系統論述的第一人,雖然他並沒有直接論述什麼是民主政治,而是通過對共和、民主和專制三種政體的對比,完成了對民主政治的完整闡釋。當共和國的全體人民握有最高權力時,就是民主政治。對民主最直接的闡釋是人民治理或者人民統治。民主最普遍的意義是指人們有權參與國事並對其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力,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則,按照功利哲學的解釋,就是多數人的利益必然優先於少數的利益。按照身份平等這個諸面相中最基礎的一面來看,民主制度確實能夠實現最大的公平和正義。然而,由於每個人的才智、機運等差異懸殊,享受權利和行使權利的能力也千差萬別,最終會造成事實上的不平等或者不平均,此時,簡單依據多數決的民主原則進行統治,未必會實現社會的正義,相反可能造成所謂的「多數的暴政」。所以,民主自其誕生之初,就具備了兩張面孔,要麼是全體意志的體現,是實現社會最大正義的有效手段;要麼是多數對少數的暴政,甚至走向專制。正如孟德斯鳩在其《論法的精神》中論述的一樣,「民主政體應該避免兩種極端,就是不平等的精神和極端平等的精神。不平等的精神使一個民主國走向貴族政治或一人執政的政體:極端平等的精神使一個民主國走向一人獨裁的專制主義,就像一人獨裁的專制主義是以征服而告結束一樣」

托克維爾對於民主的基本概念,是建立在西方歷史傳統的基礎上的,尤其是孟德斯鳩對於民主政體中平等普遍性的論述以及對民主政體的批判性態度。托克維爾對於民主原則中的平等精神的解讀與孟德斯鳩是相似的。首先,關於民主的身份平等的普遍性。他在美國進行考察的時候,美國的身份平等的普遍性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在合眾國逗留期間見到的一些新鮮事物,其中最引我注意的,莫過於身份的平等。我沒有費力就發現這件大事對社會的進展發生的重大影響。它賦予輿論以一定的方向,法律以一定的方針,執政者以新的箴言,被治者以特有的習慣。」「因此,身份平等的逐漸發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這種發展具有的主要特徵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時每刻都能夠擺脫人力的阻擾,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幫它前進……因此,企圖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的意志,各個民族只有順應上蒼給他們安排的社會情況。」從開篇的緒論中我們可以看出,托克維爾認為最終實現身份的平等是上帝不可抗拒的意志。在民主的制度中,身份平等佔據著主要地位,但是極端的平等也將帶來一個「個人主義」的新人,這也是讓托克維爾一直焦慮不安地原因。「個人主義是民主社會的產物,隨著身份平等的擴大而發展。」「個人主義是一種只顧自己而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得每個公民同其同胞隔離,同親屬和朋友疏遠。因此,當每個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會後,他們就不管大社會而任其自行發展了。」等級限制解放後,解放的熱情催生了一種擺脫一切社會關係束縛的渴望。社會聯繫似乎構成了對每個個人自由感的侵害,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宇宙中心,個人完全沉溺於自己的小世界裡,完全忽視了對大社會的洞見。所以,要對於「個人主義」的預防,「個人主義」的滑落就是「利己主義」的產生。「利己主義可以使一切美德的幼苗枯死,而個人主義首先會使得公德的源泉乾涸;但是,久而久之,個人主義也會打擊和破壞其他一切美德,最終淪為利己主義。」要強調公民在享受平等所帶來權力的同時,也要履行公平的義務,提高公民公眾參與的熱情與使命感。托克維爾對於民主的認識並未止步不前,他以政治為背景,以法律為視角 ,紮根於日常生活中,建立在社會風俗習慣的基礎上,探究了民主的第三面相——「民情」。對於「民情」的定義,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這樣闡釋的,「它不僅指通常所說的心裡習慣的東西,而且包括人們擁有的各種見解和社會上流行的不同觀點,以及人們的生活習慣所遵循的全部思想。因此,我把這個詞理解為一個民族的整個道德和精神面貌。」 對於美國民主制度的考察過程中,托克維爾發現,源自鄉鎮自治的生活習慣以及新大陸移民的政治參與精神,是美國民主得以形成的自然原因,也是維持美國民主制度的重要保證。「鄉鎮的面積並未大得使全體居民無法實現其共同利益的地步;另一方面,它的居民人數也足以使居民確實能從鄉親中選出良好的行政管理人員」

托克維爾通過對於美國鄉鎮生活習慣和社會風俗的描述,看到了美國土壤下的「鄉鎮精神」。這種精神是基於全民自治的基礎之上,鄉鎮的最高權直接來自於人民,人人都參與公共事務的意識。「每時每刻都在使人感到與自己休戚相關,每天每日都在通過履行一項義務或行使一次權力而實現……使社會產生了一種勇往直前而又不致打亂社會秩序的穩步運動。」並且鄉鎮在處理關於本鎮的一切事務上是獨立的,不受縣或者州政府的干預。鄉鎮政治體制中權力的形成和行使都是在鄉鎮的範圍之內,美國的政治生活開始於每一個微不足道的鄉鎮,然而每個小小的鄉鎮卻又自下而上的形成了美國的國家和社會,美國不過是最大規模的鄉鎮而已。「美國聯邦政府的形式是最後出現的,它不過是共和國的變體,只是對在它之前通行於社會的並不依它而存在的那些政治原則的總結。」

2、民主的各要素分析

民主的基本價值和核心精神並沒有隨著歷史的發展和政治形態的演變而發生根本改變。從《論美國的民族》到《舊制度與大革命》,寫作內容不同,背後的主旨卻一以貫之。托克維爾深深憂慮,在經歷了大革命平等觀念洗禮的法國,過度集權的政治體制及其造成的流弊更加強化。而在一個民主化的個人主義社會,自由是艱難的,專制的危險就在眼前。

(1)民主與自由

托克維爾作為一個理性的民主派的背後是一個狂熱的自由主義者。自由本身的魅力,與自由的物質利益無關……誰在自由中尋找到自由以外的其他東西,誰就只配受奴役。他的自由觀絕不僅僅是沒有約束或限制的消極自由觀,自由意味著積極地參與公共生活,他明確地將自由與參與型民主聯繫起來,表明了他與古老的共和主義傳統之間的聯繫,其中自由與公民參與精神緊密相關。在法國的舊制度之下是沒有所謂的政治自由的,「法國早已摧毀了政治自由,導致人們幾乎把政治自由的條件與效果忘得一乾二淨。更糟糕的是,那些遺留的不成形殘疾以及似乎是代替政治自由的種種制度,讓人對政治自由持懷疑態度併產生種種偏見。」但是,二十年後,當政治自由開始融入法國人的精神中並且越來越吸引人的時候,托克維爾看到了一場徹底的大革命將是不可避免的。革命者不僅想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建立自由的制度;不僅要摧毀各種特權,而且要確認各種權利,使之神聖化。但是在《論美國的民主》的結尾時,托克維爾卻對民主社會中自由的逐漸丟失感到不安。自由不是平等主義自然而然的結果,自由的本身就是一尊藝術品,需要精心的雕琢與創造,只有通過培養公眾的自由感以及公眾參與的熱情,呼喚並再造自由。並且,在民主社會蘊育著使社會成員處於平等地被奴役的專制統治狀態。法國就是最好的例證。「即使沒有發生大革命,古老社會的大廈遲早也會倒塌,只不過不會瞬間崩潰,而是一磚一瓦地逐漸坍塌。大革命,是痙攣式地,直截了當地、毫無徵兆地、無所顧忌地、突然迸發地完成了需要經過點點滴滴地長期努力才能完成的事。民主制是不可拒絕,但我們不能對之一路高歌,將之盛讚,忘記了它的弊端。我們是要建立民主的自由還是民主的保證,這個一個重大的時代問題。」大革命並沒有創設什麼制度來培養人民對公共事務細節的興趣:它捲走了那些甚至在專制統治下都可以被寬容的東西,而它如果說也允許民眾在政府中擁有自己的聲音,則它所給予他們的,之時最大也最稀有的機會——國家參議院的選舉,一個紀念進行一次的活動,而公民並沒有為之做任何日常習慣上的準備;同時,公民們也沒有被鼓勵集體地承擔過去被特權階級掌握的那部分社會事務。一旦把自由當做手段而不是目標時,自由就註定會迅速蛻變。

(2)民主與「多數的暴政」

「假使有一天自由在美國毀滅,那也一定是多數的無限權威所使然,因為這種權威將會使少數忍無可忍,逼得少數斥諸武力。」托克維爾認為,美國的民主制度面臨「多數的暴政」的威脅。他在第七章詳細論述了多數的無限權威在美國民主制度總的形成以及後果。首先多數統治是民主政府難以避免的現象,因為民主政府的本質,正在與「多數對政府的統治是絕對的,因為在民主制度下,誰也對抗不了多數」,但他同時又說,「我認為,「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這句格言是瀆神的和令人討厭的;但是我又相信,一切權利的根源卻存在多數的意志之中。我是不是自相矛盾呢」多數的暴政首先表現為多數名義下的少數人的暴政。「在這個世界上,只要以人民的名義來實行暴政和主事不公,暴政也能成為合法的,不公也能夠變為神聖的。」「人民」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一個統治的工具,他們雖然行使「人民」之名,卻將人民踩踏在腳下,無論是少數還是多數人的自由都有可能在所謂「人民」的旗號下被冠冕堂皇地侵犯。其次,多數的暴政還包括選舉的暴政,隨著普選制和多數決的擴大,立法機構的有個不良傾向:有可能包攬一切權力。「立法機構的暴政,才是最可怕的暴政。」實際上根據的不是多數與少數的關係,而是不加劃分的權力總是過度危險的權力這一原則。在憲政方面獲得突出地位的多數專制,所影響的是少數的權利,特別是反對權是否受到尊重。最後,多數的暴政還表現在多數在社會上和輿論上對少數的暴政。

所以,面對多數的無限權威和後果,托克維爾從美國的制度下尋求了防止民主偏離正軌的最堅強壁壘。「現代的各國將不能在國內使身份不平等了。但是,平等將導致奴役還是導致自由,導致文明還是導致野蠻,導致繁榮還是導致貧困,就全靠各國自己了。」首先,法學家的精神成為平衡民主的重要力量。法學家是知識界一個特殊的特權階層,他們酷愛秩序甚至於其他一切事務,重視自由,又將法治置於自由之上。並且,法學家一面因為其愛好而自然而然傾向貴族和君主,另一面又因其利益而傾向人民。其次,陪審團制度不僅是一種司法制度,更是一種政治制度,是人民主權的一種形式。陪審團制度的本身,賦予了公民一種主政的地位,使人人感到自己對社會負責有責任和參加了自己的政府。陪審團制度以迫使人們去做與自己無關的其他事情的辦法去克服個人的自私自利,而這種自私自利則是社會的積垢。再次,結社自由已成為反對多數專制的一項必要保障。「都像是一個不能隨意限制或暗中加以迫害的既有知識又有力量的公民,它們在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反對政府的無理要求的時候,也保護了公民全體的自由。」在美國,以政治為目的的結社自由是無限的,而舊制度下的法國則恰恰相反。「最小的社會,不論目標任何,均使政府不快;它只讓那些由它一手組成並由它主持的社團存在。」因此,托克維爾寧願冒著陷入無政府狀態的危險,也要保障人們的這種「帶危險性的自由」。施特勞斯評論說,托克維爾賦予多樣化結社以一種尊嚴,這種尊嚴在政治思想中可能是新穎的。較早的作家們把鼓勵黨派或結社視為對社會有分裂作用的手段,而托克維爾則認為它對於民主社會的健全是絕對重要的。

(3)民主與專制

民主與專制可以在一個社會缺乏法制與民主民情的基礎上,實現某種程度的結合,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具有離散傾向,最終走向專制。在民主的社會裡,由於身份的平等,人們沒有彼此援助的義務,大家只關注自己的私人事務,而不關心公共生活,慢慢開始脫離團體,成為社會的冷漠者,政治的旁觀者。「迫於這種困境,他們自熱將實現轉向那個在這種普遍感到無能為力的情況下唯一能夠超然屹立的偉大存在。他們的需要,尤其是他們的欲求,不斷地把他們引向這個偉大存在;最後,他們終於把這個存在視為補救個人弱點和必要的靠山。」而這個偉大的存在和必要的靠山就是一個集權的中央的政府。 在中央集權制度下的每個平等弱小的個體,失去參與政治的機會與熱情,「個人完全喪失了處理事務的能力、審時度勢的習慣和人民運動的經驗,而且幾乎喪失了人民這一概念,因此,很容易想像全體法國人怎麼會一下子就落入一場他們根本就看不見的可怕革命」。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論述了中世紀民主專政的特殊專制形式:在這種社會中,不再有社會等級,不再有階級劃分,不再有固定地位;所謂人民,是由彼此幾乎相同而且完全平等的個人組成;人民,雖然被視為唯一合法的主權者,但卻被完全剝奪了親自領導甚至監督政府的一切權力。在人民之上,存在了一個獨一無二的代理人:這個代理人有權以人民的名義處理一切書屋,不必徵求人民的意見;監督這個代理人,是不具有任何組織機構形式的公共理性;阻止他的,是革命而不是法律;法律上他是臣民,實際上他是主人。這樣一個中央集權的政府是溫和的專制,他兼具自由的外貌和人民主權的基礎,但是卻使「公民的精神之火慢慢熄滅,心靈之光逐漸暗淡……使他們慢慢下降到人類的一般水平之下。」在這樣的邏輯推導下,民主的最終也將會衍生出一種新的專制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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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思想評析及對我國法治建設的啟示

托克維爾處於歐洲由傳統貴族社會向民主社會過渡的時代。他出身貴族,但卻目光長遠,看出貴族特權的時代已經日落西山。托克維爾的寫作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從美國的民主制度中尋求有益於法國政治體制的良藥。不健全的民主勝過任何一種專制。托克維爾詳細的描述了美國的民主制度,每個細節都以流暢的語言加以形象的表達。在民主制度下的美國人所呈現的精神面貌是那樣的充滿吸引力。在與自己的祖國法國的對比中,托克維爾不得不表示由衷的讚揚。他的這部著作在很大程度上完成了他的寫作目的,但肯定也不是全部。從《論美國的民主》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不少關於美國現實民情和對民主淵源的分析,托克維爾看到了美國式民主的優勢和特徵,但同時強調了其特殊條件下的存在。這種模式是不能照搬照抄的,而是有其深刻的背景作為依託的。托克維爾的《論美國的民主》在世界上產生了廣泛影響,不僅為美國人認識自己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參考材料和寶貴的鏡子,也為世界人們認識美國提供了一個可以借鑒的視角。《論美國的民主》被譽為史上最偉大的政治學經典著作之一,系統闡述了現代民主制度的細節與實踐,同時也是公民必讀、看懂民主政治制度的第一本書。

無論是美國的民主還是法國的革命,對於我們國家的法治建設都是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的。民主與法治本身並不是天然的相生相存,民主的社會不一定是法治的社會,同樣法治的社會也並不一定都是民主的社會。民主並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萬能鑰匙」,反而是有其自身的缺陷的。並且,它的模式也並非一種。如果離開了法治、憲政和個人的權利保障,民主獨立發展的結果很可能是集權主義的暴政。因此,民主的理念要在國家統治中最終得到落實,離不開法治的土壤。正如托克維爾指出法國大革命時,「民主革命在社會的實體內發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沒有發生為使這場革命變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應變化。因此,我們雖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減輕它的弊端和發揚它的固有長處的東西;我們只看到它帶來的害處,卻未得到它可以提供的好處。」沒有法治作為民主的土壤,民主很難立根甚至會走向反面。

在推進民主政治建設的過程中,並不是要對於西方的民主模式的照搬照抄,而是要注意法制的細節,如「遵守紀律的原則,保持政權均勢的原則,實行真正自由的原則,真誠至上地尊重權利的原則。」基於我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大背景下,既要以各方面完備的法律體系代替對個人完美道德的預期;又要防止西方極端個人主義和無政府主義乘虛而入。在增強民主參與意識的同時,增強法治觀念,再擴大自由完善民主,讓社會在穩定的環境中逐步實現民主政治,而不能讓激情的民主淹沒理性的法治。

第一,樹立法治權威,確立法律信仰。人治與法治最根本的卻別,即在於樹立起以憲法為核心的整個法律體系的至高無上的權威,使法律成為解決社會糾紛的最權威的力量。不僅如此,「法律如果不被信仰,那麼它將形同虛設。」除了法律權威之外,法律信仰還要做到每個人民的心中。執法者依法行政,司法者正確使用法律,公眾自覺遵守法律。

第二,權力制約,權利保障。如孟德斯鳩所言,「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建立健全權力制約機制是建立民主法制國家的基本環節,不僅包括眾向的權力制約還有橫向的權力制約。在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上,如果沒有地方分權的制度的民主政體,就沒有抵抗這種災難的任何保障。因此,應該給予地方於一定的自治權力,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由於歷史、地理以及文化的多方面因素,決定我們採取單一式的國家結構形式。我們需要警惕法國大革命前夕,所有權力都集中於御前會議,首都巴黎成為國家權力的中心,地方自由權利到處都在不斷消失,獨立生活的特徵在各地停止出現。在橫向制約,我國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和監督其他國家機關。在不斷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同時要重視司法獨立、法院獨立、法官獨立制度的構建。司法權的本質就是對其中最微賤者的不斷進行援助。法院的力量在任何時代都可以向個人的獨立提供最強大的保障,而在民主時代這尤其是真理。在民主時代,如果司法權不隨著身份的日趨平等而加強和擴大,個人的利益就永遠處於危險的狀態。

第三,公眾參與,公民精神。在民主的社會中,如果沒有公眾參與,那麼民主社會所宣揚的人民當家做主也只是美好而飄渺的願景而已。公眾參與的核心價值就是要公眾都參與到社會的公共生活中,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而構成法治的社會規範,也只有在公民參與制定時才能準確反映社會需要,並在參與社會治理的過程中得到監督和貫徹。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形成了對民主的一整套相對完整的理念,其中著重了強調了「民情」對於民主社會的影響,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鄉鎮自治精神」。「新英格蘭的鄉鎮有個到處可見的激勵人們進取的優點,那就是獨立和有權」。一個法治政府,一個富有生命力的政府,需要一個富有活力的公民社會來支撐起來,只有公民不斷參與到社會管理中來,法律的制定、執行和適用才能真正體現人民的意願與訴求,法治政府才能得以建立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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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托克維爾視域中的民主具有複雜的內涵,他看到了民主的不同面相,但他對於民主的未來卻是帶有悲觀色彩,充滿著焦慮和不安。所以身份平等與個人主義傾向構成了托克維爾的民主思想中內在矛盾,也形成了民主與自由、多數的暴政、專制各要素之間聯繫。所以,托克維爾不是對於民主社會的簡單描述,而是深入到民主人的內心探索民主人的心裡機制。

系統了解托克維爾的民主思想,有助於我們把握民主的內在張力,不僅具有制度上的意義,對於我國法治的建設也有著不可估量的影響。民主已經成長得如此強大,而其敵對者已經變得如此軟弱的今天,民主豈能止步不前。所以,在我們這一代,領導社會的人肩負的首要任務是:對民主加以引導:如有可能,重新喚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潔化民主的風尚,規制民主的行動,逐步以治世的科學取代民情的經驗,以對民主的真正利益的認識取代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策符合時間和地點,並根據環境和人事修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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