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重讀】「補塗防晒霜」為什麼是防晒的關鍵
三畝,公眾號「言安堂」主筆,化工博士,護膚品配方師。
(一)
以前我發了一篇舊文,關於防晒的。其中提到了防晒霜正常用量和關於防晒霜的補塗問題,有一句戳到了大家的痛點:「
如果您沒有及時補塗,那麼塗了防晒霜還不如不塗。
」
什麼?這不是要了老命嗎?塗了防晒霜就給了自己安了一個滴滴答答作響的定時炸彈,如果不補塗的話會造成很多問題……
有很多業內同行朋友也說我這一句寫得太誤導,容易造成大家的誤解,從而低估了防晒的重要性。
容我細細說一下。
首先,「防晒霜」是「防晒」的一部分,說「防晒霜」有可能造成危害,並不代表否定了「防晒」。而且,說不及時補塗不如不塗,是強調」防晒霜」必須正確地使用,而不是告訴大家不要塗防晒霜。
其次,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必須補塗。有必要補塗的情況是在室外呆的時間很長(比如長時間烈日下的行走或者去海灘),如果一天之內直接接觸陽光的時間比較少,那麼反覆的補塗是不方便也沒有必要的。
當然,
那篇文章的確有語氣的問題
,考慮到寫這篇文章的時候「言安堂」基本上只是在很小的配方師圈子裡面撲騰,而現在有更多的讀者不是專業做護膚品的,所以特別要補充說明一下
。接下來比較
枯燥
,
沒心思看的朋友,直接跳到最後看建議
。或者直接讀大叔標出來的紅字
。
(二)
為什麼這麼強調補塗呢?
2006年
加州大學
Riverside分校的Kerry Hanson和Christopher Bardeen,以及加州大學Irvine分校的Enrico Gratton共同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叫做Sunscreen enhancement of UV-induced reactive oxygen species in theskin(翻譯成中文是「防晒霜對於紫外線導致的氧活性成分的增加」),說
人話的講法是「(不恰當使用的)防晒霜會讓紫外線的破壞增強
」。
題目很驚悚,但是
學術界
對這篇文章情有獨鍾
,這幾年引用了一百多次(科學家們評價一篇文章的好壞,在於這篇文章被其他人引用的次數,引用得越多,說明這個工作越有價值)。意思就是說,這篇文章的內容雖然別出心裁,但是大家還是認可的。
(三)
先不要罵這幾個冒天下之大不韙挑戰「防晒」神聖地位的傢伙,先
看看人家怎麼說的
。
首先,Hanson他們不是說不要「防晒」,而是說「防晒霜」的「不恰當使用」可能會導致相反的效果。所以「防晒」仍然是重中之重,可是是不是一定要用「防晒霜」?是不是一定要用現在的防晒霜的配方和劑型?
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
那麼到底這篇文章寫了啥呢?
這
幾個科學家
首先拿
活的
皮膚模型
做實驗
,往上塗抹防晒霜,等待0分鐘,20分鐘和60分鐘之後,再用相當於正午陽光10分鐘照射的紫外線照射皮膚模型表面。
然後對比沒有塗防晒霜的皮膚模型和塗過防晒霜的皮膚模型,看看哪個裡面的「氧自由基」(可以參看大叔以前的文章,這個東西就是皮膚變黑和皮膚癌的重要甚至是主要原因)含量高。
讓他們非常吃驚的是,塗抹防晒霜之後立刻用紫外線照射的皮膚模型中的「氧自由基」的確大大降低了,但是
塗抹防晒霜20分鐘和60分鐘之後再用紫外線照射的皮膚模型中的「氧自由基」相比沒有塗抹的皮膚模型卻大大增加了!!!!!!
這些科學家對這個現象的解釋是:
在0分鐘(塗抹後直接用紫外線照射)的情況下,沒有化學防晒劑進入皮膚模型內,防晒霜起到了它應該起的作用:遮擋紫外線,所以皮膚模型內的「氧自由基」大大減少了。
在塗抹防晒霜之後的20分鐘和60分鐘,
由於防晒霜本身對於皮膚模型中角質層的成功滲透,造成了
(1)防晒霜對於紫外線的遮擋作用大大減少
(2)防晒霜中的化學防晒劑進入「活」的皮膚表皮層(最上層的角質層是阻擋有害物質入侵的,幾乎是「死」的細胞,而角質層往下越深,細胞越「活」),而這些化學防晒劑增加了「氧自由基」的產生。
這樣看來,是不是有些道理呢?
(三)
等等!大叔你這麼說,防晒霜只能遮擋十幾二十分鐘就會產生相反的效果?那我趕快把家裡的防晒霜都扔了算了!
別急,你先再看看人家的實驗條件。
首先,皮膚模型的角質層比我們人體真正的皮膚的角質層要疏鬆得多,是一堵處處透風的牆。在加州大學的這個研究中能夠輕鬆滲入皮膚模型的那些化學防晒劑,並不能那麼快地滲透到真正的健康皮膚裡面。
其次,這項研究中用的「防晒霜」是非常簡單的一個配方,只用了一點增稠劑和防晒劑,再加了一點防腐劑。很顯然這種配方會加強防晒劑的滲透,而市面上一個大廠的產品(或者有良心的小眾產品)往往能夠更有效地組織防晒劑滲透。
還有,這個研究中採用的二苯酮-3,OC和OMC(黑話,您不要看)這三種防晒劑是個頭比較小容易滲透的,而專業配方中往往可以選擇肉大身沉穿不過角質層的防晒劑。
最後一點,這個研究中的防晒霜的SPF值都很低,不超過10。這種條件下有一點點滲透就會造成防晒效果的大量損失,而這點滲透又會造成「氧自由基」的生產能力大量增加,河水一漲海水一湊,就造成了「防晒霜塗了不如不塗」這樣比較反常識的結果了。
總之,加州大學這幫爺們兒,為了更快地做出對比效果,刻意地加強了對防晒霜的挑戰,同時減少了防晒霜的能力。
所以,不是20分鐘或者60分鐘的問題,而是一兩個小時的問題。如果配方做得足夠好,而紫外線又沒有那麼強的情況下,甚至一天都不需要補塗。
(四)
這麼一說,這個加州大學的研究報告就是誤導人民群眾啦!
你看,咱們不能從一個極端一下子滑到另外一個極端去了吧?加州大學這個研究為了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做出一個有(統計學)差別的結果的確惡化了一些條件,但是他們用的照射能量也是不高的(正午海平面陽光照射10分鐘的能量),所以
我們還是要根據這個報告來提高自己的警覺性
。
我們要注意的
不是反對「防晒」這個任務本身,而是要注意到「防晒霜」提供的「防晒」是有時間限制的,必須永遠提醒自己有可能這種保護已經失效了,並且在恰當的時候給這種保護一點增強。
根據這篇文獻提出的一點建議:
選用大廠
(或者有品質的小眾品牌)的產品
,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證配方真正能夠做到有效防護同時化學防晒劑很少滲透。
皮膚表面有創口和破損
的情況下,減少外出
(因為這個時候防晒霜提供的保護可能不足以抵消化學防晒劑由傷口直接進入皮膚之後造成的傷害)。一定要外出的話,盡量採用物理防晒(帽子,陽傘
)和純物理防晒霜
(二氧化鈦和氧化鋅)。
使用防晒霜之後,一旦
回家之後馬上
用溫和的潔面乳(不見得一定要用卸妝產品,如果沒有使用彩妝的話)洗一把臉
,減少防晒霜中的防晒成分繼續停留在臉部並且滲透的機會。
如果
長期直接暴露
在熾熱的陽光下,建議還是要補塗
。即使使用的是大廠的產品,也一定要每隔一到兩個小時補塗一次,確保對紫外線的遮擋效果顯著地高於化學防晒劑的滲透造成的危害(當然這種危害應該被配方師控制在最小的程度上)。
當然,如果
一直呆在室內
,臉上又有妝,補塗起來太麻煩,也就別費勁了,因為危害
還是可控
的。
關於化學防晒劑的品種和她們的滲透性能,以及產品的選擇,今天看起來寫不完了(時間不夠),以後找時間再和大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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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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