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宋喆犯罪內情公開,或將判刑6年,馬蓉和母親均共犯
最近,大快人心的一件事,就是宋喆和馬蓉這兩個人渣終於遭報應了,為警察叔叔點個贊!
百姓間的離婚劈腿,一般公安局是不管的,屬於純粹的民事案件,都是當事人自己到法院起訴的。公安局管的,是刑事犯罪和社會治安案件,就是說,宋喆和馬蓉母女犯法了,觸犯了刑法,國家要追究責任!
等等,劈腿宋喆的不是馬蓉么?怎麼還有馬蓉媽媽?
這劇情太複雜了吧!
事情是這樣的:
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管理控制公司財物,馬蓉是公司的管理人員,宋喆與馬蓉合謀,利用職務便利,利用職權將公司財物轉移到個人名下,佔為己有,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71條的職務侵占罪,公安機關依法對其立案偵查!
目前,宋喆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不出14天內,一定會有重磅新聞出來,要麼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要麼無罪釋放。如果檢察院批准逮捕,那就代表檢察院也認為宋喆有罪,只要證據齊全,就一定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最好法院開庭審判!
那為什麼馬蓉媽媽也涉身其中,被公安機關找去詢問呢?
首先,馬蓉媽媽一定是知情者,如果能證明她與宋喆共謀過,那就極可能被定位共犯,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新聞報道的是真的,馬蓉媽媽確實為宋喆犯罪提供了幫助,偽造假冒公司印章供宋喆犯罪使用,那就一定構成幫助犯,屬於宋喆職務侵占罪的共犯,一定會被法院判為有罪的!
為了渣男坑姑爺,這個岳母也真是了得!
至於渣男能判刑多少呢?
我國現行司法解釋規定,數額巨大的起算標準為100萬以上,對應量刑規範化指導標準為5-6年有期徒刑!所以,宋喆的數額遠超100萬,估計就是頂格判6年!
點擊展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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