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拒絕剖腹,產婦跳樓身亡!分娩究竟多痛,為何要剖腹產?
這幾天,一則產婦跳樓身亡的新聞不斷地刷爆新浪微博的熱點。據新聞報道,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的產婦馬某,於2017年8月30日15:34分,以「停經41+1周要求住院待產」之主訴入院。經醫生診斷,因胎兒頭部偏大(彩超提示雙頂徑99mm,一般足月胎兒雙頂徑不大於90mm),陰道分娩難產風險較大,主管醫生多次向產婦、家屬說明情況,建議行剖宮產終止妊娠,產婦及家屬均明確拒絕,堅決要求以催產素誘發宮縮經陰道分娩,並在《產婦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順產要求。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時許,產婦進入待產室。生產期間,產婦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離開待產室,向家屬要求剖宮產,主管醫生、助產士、科主任也向家屬提出剖宮產建議,均被家屬拒絕。最終產婦因難忍疼痛,導致情緒失控跳樓。醫護人員及時予以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
從一開始的家屬聲稱:「院方拒絕做剖腹產手術。」到後來的院方發聲明,並放出了醫院的監控錄像及家屬的簽字。家屬院方各執一詞,相信事實究竟如何,網友們心裡也都有數了。
究竟是誰拒絕剖宮產?
1. 產婦夫婦在產前簽署《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簽字、按指紋確認順產意願;
2. 《護理記錄單》記載產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
3. 監控視頻中產婦與家屬溝通被拒絕。
也有很多網友疑問為什麼院方不按照產婦自己的意願進行剖宮產呢?院方的聲明中也解釋了這一問題:產婦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孕婦分娩時究竟有多痛,會痛到無法忍受而自殺(雖然裡面也摻雜著感情的因素)。
在一次順利的分娩過程中,產婦要經歷的疼痛有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宮縮初期陣痛
這個過程是程度比較輕的宮縮不適,有點像痛經時的子宮攣縮感,但是不劇烈,有點像溫水煮青蛙。
第二階段:宮縮加劇(開宮口)
這個階段包括第一產程直至生產完畢,疼痛像潮水一樣,每一輪陣痛一波一波的的逐漸增強,直到變成一個衝天巨浪,到達疼痛頂點的時候,痛感會讓人全身顫抖冷汗直流,持續幾分鐘,然後再慢慢消退。疼痛的感覺描述起來,如果單獨只是一次,其實強烈程度並沒有劇烈的膽絞痛和腎絞痛那麼疼(這兩種痛也是要命的),但是重點是,這樣的疼痛是持續的,源源不斷的,疼8-10小時。很多媽媽會把此時的疼痛描述為「刑訊逼供」,可能只有電視劇里那種長期的反覆折磨,才比較符合產婦當時的心境吧。而且就整體而言,初產婦分娩時疼痛程度顯著高於經產婦。
第三階段:分娩
到了這個階段,宮口已經開全,產婦還沒從第二階段的痛苦恢復過來,就要開始用力把孩子往外推了。
上面說的只是正常情況下的生產疼痛,新聞中的那個媽媽,她不僅是第一次生產,而且寶寶已經41+1周,也就是過期產,寶寶頭部偏大,不難想像她的痛苦是多麼劇烈,2次走出產房希望剖腹產卻兩次被拒絕,疼痛中的她該多麼絕望。
都說能順產就不建議剖腹產,但專家指出,有幾種主要情況下必須剖腹產,否則可能母子雙亡。
一:胎盤早剝。胎盤在寶寶出生前已經開始從子宮壁上剝離了,寶寶不出生就會缺氧帶來生命危險。
二:宮頸停止擴張,或胎兒停止在產道中繼續下降刺激宮縮。如果讓產程繼續下去的各種措施都無效就要趕緊剖腹產。
三:胎心不正常。胎兒也許受不了引產或接下來的產程,需要剖腹產。
四:臍帶從宮頸脫出來了。此時要立即讓胎兒出生,否則脫垂的臍帶會阻斷寶寶的氧氣供給。
五:胎兒過大。准媽媽骨盆無法容納胎頭。
六:嚴重的妊娠合併症。如合併心臟病、糖尿病、慢性腎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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