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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舊上海租界「紅頭阿三」罷工風潮

清朝末年,舊上海租界「紅頭阿三」罷工風潮

印度巡捕在租界的出現

1854年,上海租界工部局建立不久,即組建了負責在租界中管理道路交通、維持社會治安、調查犯法行為等的「巡捕房」。

起先巡捕房所僱傭的人員都是西人,其中以英國人為主。由於西人巡捕的薪水較高,為節省開支,1865年4月開始招聘華捕(華捕的薪水只有西捕的四到六分之一)。近20年後,印度巡捕開始出現在巡捕房中,但數量不多,促使工部局進一步使用印捕真正的原因是中法戰爭的爆發。

那次戰爭發生在1883年12月到1885年4月之間,是由於法國侵略越南並進而侵略中國引起的。上海租界工部局因此而擔心,「在租界內發生騷亂」。工部局董事會指示(捕房督察長)麥克尤恩上尉,命令所有巡捕進行特別戒備,以監視那些中國的流氓無賴或土匪,注意防止人們集會,以便在發生非常情況時能儘早報告。工部局尤其擔心中國民眾可能會對在滬法國人或外國人發生有所不利的行為。而住在租界越界道路——靜安寺路(今南京西路)上的西人更是感到非常不安,他們打算出錢給工部局道路委員會,要求該委員會派巡捕來保護他們。道路委員會覺得單獨增派西捕,從費用上說非常緊張;而派華捕,在那種情況下也不太合適從費用及利害關係來講,這時使用印捕就比較合適了。1884年8月11日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道路委員會建議,考慮到「靜安寺路上」的70位居民每人每月將認捐5元錢以支付上述費用,董事會應派出14個人在夜間巡邏這條馬路,同時應把卡德路(今常德路)拐角的平房租下來當作捕房。

董事會表示,願意立即派去6名印捕,並準備打電報到香港,要求再派12名巡捕來,這些人將由一名兩人巡長和一名華人巡長指揮,其全部人員的薪俸總數為每月350元。

會議通知道路委員會:工部局將指示督察長為對這些馬路巡邏三個月進行安排,並授權他僱傭多至18名印捕,以及租用在滬外僑本傑明先生的平屋,一切費用將由工部局提供。印度巡捕就這樣開始批量出現在上海的租界中。直到1885年2月底靜安寺路不再需要巡邏時,工部局的董事們由於對印捕的表現感到滿意,因此決定繼續留用他們,而且決定在捕房中繼續增加印捕數量。此後印捕逐年增加:1901年時168人,1907年416人,1915年567人,1934年達到了634人;以後略有減少:1940年557人,1942年4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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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頭阿三」稱呼的由來

這些印度巡捕,在舊時上海,被人們稱為「紅頭阿三」。為何有此稱呼,有幾種說法。一說見於1922年出版的《滬諺》,該書認為印度巡捕頭上纏著紅布,面色好像黑碳,因此就被人稱為「紅頭黑碳」,後來被訛讀為「紅頭阿三」。不過在上海方言中,「阿三」與「黑碳」,在讀音上還是有點距離的。一說認為印捕進入捕房,晚於西捕、華捕,因此地位要低於前二者,故被稱為「阿三」,至於「紅頭」,不用多講,就是頭上包著紅布。這個說法,也有點勉強。印捕進入捕房的時間確實晚於前二者,但地位和華捕差不多,在薪水上還要高一些。在招募印捕的那段時期,華捕最低的薪水是每月10元,而印捕是每月15元為最低。另外,在一般市民印象中,印度作為一個國家,屬於亞洲;但對其人種,總有意無意地認為偏向於歐洲。印度人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不過上海工部局的西人不是這樣看的,1893年,工部局舉行上海開埠五十周年紀念活動,並鑄造銀質紀念章和銅質紀念章,決定將銀質紀念章授予工部局職員和捕房中的歐洲籍成員,捕房中非歐洲籍成員發銅質紀念章。

結果,印捕拿到的是銅章,於是有40名印捕將銅章退回。「因為印捕認為他們應與歐籍人員一樣得到銀質紀念章,故拒絕接受。」(《工部局董事會會議錄》第11卷第616頁,1894年4月10日)另外一說是認為由印捕的「口頭禪」及管理道路時的態度而來。那些印捕,都是印度錫克族人,長得很高大,脾氣好像也很大。在管理道路交通上,常常很兇悍。比如1891年10月6日,工部局董事會會議收到E.P.威克姆先生的投訴,稱其在上月19日晚上10時到11時之間,乘坐一輛人力車沿福州路由西往東去時,76號印捕前來攔阻,並非常粗野地將他推到一邊,說「不能走」。由於他不知道有法律規定不能在這條馬路通行,所以他打算繼續前進。這時這名印捕又將他推到一邊,他亦回推了印捕一下,使印捕倒地,此時第90號印捕看到這一情況,便跑過來毆打他的頭部,並用腳踢他。接著這兩名印捕不顧他提出願意跟他們一起去中央捕房的要求,將他拖往老閘捕房。途中,他們遇見了霍華德巡官,才被允許離去。威克姆指控第76號印捕虐待他,第90號印捕野蠻地踢他。

對於威克姆先生的投訴,董事會的意見是:印捕只是執行命令,制止威克姆先生在這條路上由西向東行駛,如果他要對兩名印捕提出任何申訴,他原應立即進行,並在捕房揭發他們。

顯然,印捕的粗魯行為得到了工部局的偏祖。對西人尚且如此,上海許多靠拉黃包車、推小車運輸謀生的華人,更是受到了印捕許多粗暴的對待,一有小錯,就有執照被撬、車被扣押或罰錢的事發生,因此國人對他們很反感。這些印捕看見管他們的英籍上司,第一句話就是:「I Say」(讀音似滬語「阿三」),樣子也很恭敬,真像老鼠見了貓似的。國人於是模仿他們的腔調,用「I Say」來稱呼他們,內中是帶有鄙視和嘲噱的意味的。

清朝末年,舊上海租界「紅頭阿三」罷工風潮

印捕的幾次罷崗事件

印捕一旦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對待,或認為捕房方面作出了不利於他們的事情,就會引起他們的憤怒,進而罷崗。但每次都在工部局的「大棒」下結束,不過也在結束後獲得一些改善或利益。這樣的事情,粗粗算起來大約有四次。

最早在1891年8月,印捕對操練過多及五年正式聘約簽訂後沒有續簽不滿意。11日那天,正巡官卡梅倫先生髮現老閘捕房27名印捕的床鋪儘是臭蟲,為此向這些印捕每人課以3元的罰款,結果這些正在惱怒中的印捕便藉此由頭不去上班了,後來卡德路(今常德路)捕房的13名印捕亦參加了罷崗。

警備委員會隨即召開了會議,決定對這些不上班的印捕課以1天工資的罰金,並給予警告,如再發現這些印捕的床鋪污穢不堪,當加以重罰。一周後,他們了解到了罷崗的真實原因。在董事會開會時,督察長麥克尤恩上尉不贊成與印捕續簽聘約,「因為這些印捕都知道,只要他們表現好,他們就不會被辭退,他們在這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較任何東方國家的巡捕要高」。董事白敦先生則表示,他贊成與印捕簽訂為期5年的正式聘約,其他董事也均表示同意。於是決定由白敦和麥克尤恩上尉為這件事作出安排。不久,就與印捕簽訂了為期五年的聘約書。

1897年3月19日早晨,由於對操練太多,對負責操練他們的巴恩斯巡長不滿,抱怨上級警官中沒有印度人無法把心中的不平訴說出來等原因再次發生印捕罷崗事件。當天下午,「警備委員會在聽取了他們所有的意見後,判定他們所提出的申訴均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最後他們被告知,拒不值勤是一種極端嚴重的抗命行為,但如他們能在下午4時同去出勤,這件事可不予計較,並且董事會將考慮他們的申訴;對那些不回崗位值勤的人員,將立即予以停職,然後開除」。到那天下午,有44人拒絕上班。在那以後,卡德路捕房有15人也拒絕出勤,這樣,總共90名印捕中就有59人拒絕出勤,這些人全都停職了。警備委員會認為,沒有任何理由能證明這些人的行為是正當的,因此必須對此採取強硬的措施。

但是董事會考慮到有這麼多印捕罷崗,最後僅決定對停職人員中15名過去有劣跡的人,給予開除處分,其他一些人則通知他們:「如果在今天下午(20日)4時仍不去上班值勤,亦將予以開除。」回去上班值勤的話,可不予處罰。同時決定,不宜由巴恩斯巡長來訓練印捕。事情最後就這樣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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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工部局正在進行大量增加印捕的工作,但8月初董事會發現:「從捕房代理督察長及典獄長提供的證據表明,印捕中存在一種拋掉現任職務逃向美國的傾向,據說在那裡可以得到較高的薪金。總辦奉命與英國警察當局磋商,以期根據聘約阻止這些人由此外流。」9月,印捕們見辭職請求無效,便轉而提出每月增加10元工資。9月26日,董事會接到「由許多印度巡捕簽名要求追加薪金的請願書。總董稱,這些印捕在工部局儲蓄銀行的存款數額足以證明他們的富有狀況,而根據今年內報告的酗酒案件數字表明,要維持這一階層僱員的紀律,需要採取強硬的手段。若董事會同意,他已安排在次日早晨印捕股全體人員舉行檢閱,他將出席,以便告訴這些人,董事會認為,通過這樣的方式遞交請願書是最不受歡迎的,正因為如此,將對其置之不理。他還聲稱,如果通過正常的途徑,即通過有關的負責官員將他們中任何人可能認為他自己將遭到的冤屈遞交工部局,就將給予調查並糾正」。印捕因他們的要求沒得到滿足,9月30日爆發了罷崗風潮,總共172名印捕中有103人參加了罷崗。英國駐華公使於10月12日頒布命令,批准對參加罷崗的印捕進行刑事處罰,共有10名印捕被解職並被遞解回印度。在英國當局的高壓下,罷崗風潮平息。

清朝末年,舊上海租界「紅頭阿三」罷工風潮

次年工部局從印度新招募304名巡捕(其中有1名第二幫辦督察長)。為安撫印捕並加強對他們的控制,該年8月,工部局特地從印度聘請了一名錫克教佈道師為印捕佈道,並開始興建一座新的錫克教教堂。從這一年開始,印捕全由印度的徵兵參謀挑選,只有符合徵兵條件的人才能受聘。1908年工部局還建立了一座印捕醫院,有專門的印籍醫務助理配合醫生治療患病印捕。

最後一次是在1910年7月,印捕中的馬瓦爾人和曼傑哈人(均屬錫克人)發生衝突,印籍第二幫辦督察長伊什·辛格偏袒馬瓦爾人,導致曼傑哈印捕罷崗並舉行示威,在上海造成不小的影響。事情發生後,捕房督察長布魯斯上校表示如果不全部開除這些印捕,他不願再任職。究竟有多少印捕參與了罷崗,沒有詳細的記載,但是人數肯定不會少。這些鬧事的印捕當時就被拘禁起來,九天後才釋放。工部局總董與英按察使司衙門按察使、英國總領事、法律顧問等商討後,覺得還是採取盡量寬鬆的解決辦法,解僱10名左右印捕即可,但督察長建議立即開除25至30名最壞的分子,最終董事會決定開除25名印捕。不久那些被解僱人員的辯護律師向英國總領事遞交一份由20人提出的訴狀,要求全面調查導致他們被解僱的一些事件,其中附有所謂被解僱的始末。於是工部局聘請英印軍隊第四十七錫克團的戴維森少校來滬調查此事。經調查後,工部局解除了伊什·辛格的職務,並將帶頭鬧事的曼傑哈巡長諾蘭·辛格開除。算是各打五十大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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