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道學 > 論徽州的宗族祠堂

論徽州的宗族祠堂

摘要

祠堂是宗族祭祖、議事、管理和進行其他宗族活動的場所,也是族權的象徵。作為徽州建築中最具特色的公共建築之一,祠堂在徽州的村落建築中居於核心的地位。宋元時期,修建宗祠在徽州尚未形成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且多數祠堂還與家族廟宇連在一起。到了明嘉靖時期,徽州掀起了宗祠建設的高潮。此後,從萬曆時期一直到明末,徽州祠堂建設達到了一個高峰,表現為數量多、類型廣、規模大、規格高等特點。到了清代,以鹽商為代表的徽商再度崛起,在徽商、徽州籍官員和士紳的推波助瀾下,康熙至乾隆、嘉慶時期,徽州又掀起了一次祠堂建設高潮。這既是徽商、徽州科第繁盛的一個集中反映,也是徽州宗族與社會繁榮發展的一個縮影。徽州宗祠的布局大多位於聚落的中軸線上,或是較為開闊的空間,或依山傍水而建,或地勢相對較高處,建築規制以三進五鳳樓式磚木結構為主。徽州宗祠的布局和規制是歷史上特別是明清以來徽州宗族報本追遠、尊祖敬宗理念和實踐的結晶。

關鍵詞

徽州;祠堂;布局;規制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卞利,男,歷史學博士,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天津 300350),主要從事明清區域社會經濟史及民間規約與國家法律互動關係研究。

整修一新的歙縣潛口(今屬黃山市徽州區)汪氏金紫祠牌坊

祠堂是宗族祭祖、議事、管理和進行其他宗族活動的場所,也是族權的象徵。作為徽州建築中最具特色的公共建築之一,祠堂在徽州的村落整體建築中居於核心的地位,是聚族而居的徽州宗族的「聖殿」,是村落和宗族的精神寄託之所在。本文意在追溯祠堂的起源,梳理徽州宗族祠堂發展的歷史,探究其興衰的原因。

一、祠堂的起源和徽州宗族祠堂的興建

祠堂的起源與中國古代的宗法制度密切相關。根據文獻和考古資料,早在殷商時期,中國就出現了宗法制度的萌芽,甲骨文中已經有了「大示」和「小示」的文字出現,這是西周時期宗法制中「大宗」與「小宗」的直接淵源。西周實行宗法制和分封制,將宗族血緣與政治統治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形成了早期的宗法制。安陽殷墟已出現了宗廟的遺址,西周時期宗廟制度進一步完善。《禮記·王制第五》云:「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於寢。」這說明早在西周時期,我國就有了較為完備的宗廟制度,但西周宗廟等級森嚴,只有天子、諸侯、大夫和士祭祀有專門祖先的「宗廟」,庶人百姓則只能祭祀於寢室。天子和諸侯不僅祭祀祖先,而且祭祀社稷,《禮記·王制》載:「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社稷是國家的象徵,將祖先的宗廟祭祀與社稷祭祀結合起來,實際上就是將宗族血緣與政權融為一體,成了君權神授的依據。這一制度被之後歷代統治者所繼承和使用,成為家天下的工具。

顯然,宗廟是宗法制度的具體物化形式,後世的「祠堂」直接淵源於宗廟。「祠堂」一詞最早出現於漢代,原本是士大夫祭祀先人的場所。當時祠堂均建於墓所,墓與祠合為一體,稱為「墓祠」。這種墓祠直到宋元明清時期的徽州依然還有殘存,如清代乾隆初年,歙縣傅溪徐氏就專門建有墓祠。

歙縣徐潭徐氏宗族始祖墓祠平面圖

宋代的祠堂規制隨著宗族形態的演變而發生了較大變化。北宋王朝實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封建地主階級除了繼續通過特權兼并土地以外,以合法的買賣途徑兼并土地已逐漸成為當時積累和集中土地的主要手段,以致土地買賣活動日益活躍,「貧富無定勢,田宅無定主,有錢則買,無錢則賣」。貧富的起落無常,田宅的得失變化,使得個體小農在財產和人身關係上普遍缺乏一種安全感,需要尋找新的精神寄託。對統治階級而言,分散的個體小農在失去田宅後可能會對社會造成衝擊,影響社會穩定。因此,他們也需要在變化了的形勢下建立一種新的社會組織,以便將分散的個體小農納入其中,以達到穩定社會秩序、鞏固政權的目的。適應這種形勢變化的需要,封建的宗法組織逐漸改變了自身的存在形態,在程頤、程顥理學思想的指導下,漸次形成了特有的宗族血緣共同體。從北宋中葉開始,在地主階級的倡導和扶持下,長江流域及華南各地的地方性宗族組織得到了迅猛的發展。范仲淹在蘇州建立的救濟宗族中貧困成員的義田,歐陽修、蘇洵創修的旨在敬宗睦族的新式族譜,一時為各地宗族所效法。以纂修族譜、設置義田和創建祠堂等方式,強化血緣性宗族組織的控制功能與作用,在北宋中葉以後成為一種廣泛的實踐。有關宋代祠堂的規制,朱熹在《文公家禮》中指出:

今以報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實有家名分之守,所以開業傳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於篇端,使覽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而凡後篇所以周旋升降、出入向背之曲折,亦有所據以考焉。然古之廟制不見於經,且今士庶人之賤亦有所不得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禮雲。

君子將營宮室,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祠堂之制,三間,外為中門,中門外為兩階,皆三級。東曰阼階,西曰西階。階下隨地廣狹,以屋覆之,令可容家眾敘立。又為遺書、衣物、祭器庫及神廚於其東,繚以周垣,別為外門,常加扁閉。若家貧地狹,則止為一間,不立廚庫,而東西壁下置立兩櫃,西藏遺書、衣物,東藏祭器亦可。正寢謂前堂也。地狹,則於廳事之東亦可。凡祠堂所在之宅,宗子世守之,不得分析。凡屋之制,不問何向背,但以前為南、後為北、左為東、右為西。[1]875

作為理學之集大成者和徽州地域學術流派——新安理學的創始人,祖籍徽州婺源縣的朱熹有關祠堂的論述,基本上建構了南宋時期宗族祠堂的規模與制度,這就是「三間」制度。祠堂的這一制度,至明清時期演變為儀門、享堂和寢堂的「三進」制度。儘管受制度和環境的限制,宋元時期徽州的宗祠尚未能完全根據朱熹創立的祠堂規制和結構進行建設,但它還是初步奠定了徽州後世宗祠的雛形。

徽州的宗祠興起於宋代。據文獻記載,在朱熹理學思想的影響下,向以朱子桑梓自居的徽州拉開了宗祠建設的序幕。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俞芳在為《新安黃氏會通譜》所撰寫的《序》文中就曾指出:「幸而皇宋誕膺景運,五星聚奎。於是吾郡朱夫子者出,闡六經之幽奧,開萬古之群蒙,復祖三代之制,酌古准今,著為《家禮》,以扶植世教。其所以正名分、別尊卑,敬宗睦族之道、親親長長之義,燦然具載,而歐(陽修)、蘇(洵)二子亦嘗作為家譜以統族屬。由是,海內之士聞其風而興起焉者,莫不家有祠以祀其先祖,族有譜以別其尊卑。」在休寧縣,茗洲吳氏宗族在淳祐年間即創建宗祠觀宇,奉祀始祖程氏小婆太夫人;率口程氏宗族、臧溪臧氏宗族和祁門善和程氏也先後創建了本姓宗族的祠堂。元代至大年間,婺源考川胡氏宗族也修建了明經胡氏宗祠。此外,宋元時期,婺源清華胡氏宗族、桂岩詹氏宗族、大畈汪氏宗族和歙縣江村江氏宗族也分別興建了本宗族的祠堂。

不過,整體而言,宋元時期徽州宗祠的興建還只是處於零星的狀態,尚未形成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且多數祠堂還與家族廟宇連在一起。因此,弘治《徽州府志》將記載祠堂和廟宇的內容合為一卷,名之曰《祠廟》,其中所列的不少祠宇是祭祀精英人物的行祠、忠烈祠等,如「忠烈行祠」「世宗行祠」「定宇先生祠」等。嚴格意義上說,這時的祠廟與明代中葉以降興盛的宗祠規制有很大不同,這種墓祠、祠廟相結合的祠堂多數還是僅限於祭祀越國公汪華等少數精英人物。

二、明代徽州宗族祠堂的大規模建設

(一)嘉靖時期徽州宗祠建設高潮的掀起

宋元時期,徽州拉開了宗祠建設的序幕,並創建了一批宗祠建築。從明初至明代中葉,徽州延續了宋元時期宗祠建築的規模和樣式,興建或修繕了一批祠堂,如祁門縣善和程氏宗族就在景泰元年至二年(1450—1451年)重修了宋代的程氏宗祠——最高祠堂,程顯在成化四年(1468年)十一月撰寫的《重修最高祠堂記》中描述了善和程氏宗祠的規模:

景泰間,浮梁之族有名潤通者,於尚書為十九世孫,慨先業之不振也,與諸房子姓謀合泉布,掄材鳩工,撤而葺之,以舊祠堂高出寺後、風雨無所蔽障,遂卜地於寺之西北隅建焉。實當尚書長子朝散之墓左,為室凡五,深二丈有奇。其崇視深而加隆,其廣亦如之,塗以黝堊,繪以丹壁,中奉尚書之主,而五府君侑焉。始功於景泰庚午九月辛亥,訖事於辛未三月望,修廢舉墜,煥然一新。

但是,徽州宗祠的大規模營建,是在明代中葉特別是禮部尚書夏言關於臣民祭始祖、立家廟的奏疏獲得明世宗恩准之後。嘉靖十五年(1536年),夏言在題為《請定功臣配享及臣民得祭始祖立家廟》奏疏的第二部分,提出了《乞詔天下臣民冬至日得祭始祖》的建議,指出:

夫自三代而下,禮教凋衰,風俗蠹弊,士大夫之家、衣冠之族尚忘祖遺親,忽於報本,況匹庶乎?程頤為是緣情而為制,權宜以設學,此所謂事逆而意順者也。故曰:「人家能存得此等事,雖幼者可使漸知禮義。」此其設禮之本意也。朱熹顧以為僭而去之,亦不及察之過也。且所謂禘者,蓋五年一舉,其禮最大。此所謂冬至祭始祖雲者,乃一年一行,酌不過三,物不過魚黍羊豕,隨力所及,特時享常禮焉爾。其禮初不與禘同,以為僭而廢之,亦過矣。夫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豺類莫不知報本,人為萬物之靈也,顧不知所自出,此有意於人紀者,不得不原情而權制也。邇者平台召見,面奏前事,伏蒙聖諭:「人皆有所本之祖,情無不同,此禮當通於上下,惟禮樂名物不可僭擬,是為有嫌,奈何不令人各得報本追遠耶?」大哉,皇言!至哉,皇心!非以父母天下為王道者,不及此也。臣因是重有感焉,而水木本原之意惻然而不能自已。伏望皇上推恩因心之孝,詔令天下臣民,許如程子所儀,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始祖以下、高祖以上之先祖,皆設兩位於其席,但不許立廟以逾分,庶皇上廣錫類之孝,臣下無禘祫之嫌,愚夫愚婦得以盡其報本追遠之意。溯遠祖,委亦有以起其敦宗睦族之誼。

這一奏疏被允准,明世宗對品官之家立家廟祭祀祖先和庶民祭祀始祖、先祖的條件有所放鬆。從此,中國民間宗族祠堂規制和祭祖禮儀發生了重大變化,累世簪纓、名臣輩出的徽州宗族世家,在祭祖禮儀制度改革後,紛紛建立家廟及祠堂。

建於明嘉靖、修於崇禎年間的休寧縣古林黃氏宗祠圖

嘉靖年間,歙縣棠樾鮑氏宗族子弟、兵部侍郎鮑象賢在為休寧古林黃氏宗族所撰寫的《大宗祠碑記》中指出:「夫君子將營宮室,祖廟為先。蓋祖宗者,類之本也,尊祖則能重類,重類則能均愛。是故統昭穆之序,致祇事之誠,深肅之懷,盛蒸嘗之薦,凡以合類明親也。自禮樂廢弛,宗法不立,寄空名於行序之間,飾浮美於譜牒之末,而族義乖違,漫無統紀,議者必欲准古冢嫡世封之重,山川國邑之常,然後推明宗法綱紀。其間則事體難於適從,墜典終於不復,非所謂與世推移、變通盡利者也。若夫緣尊祖之心,起從宜之禮,隆報本之仁,倡歸厚之義,則近世宗祠之立亦有取焉。」正是在明朝政策指導和徽州籍官商士大夫的共同倡導與解囊襄助下,徽州的祠堂在嘉靖時期出現了井噴式建設高潮。據刊刻於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的《徽州府志》統計,這一時期徽州府屬六縣共建有224座宗族祠堂,其中徽州府治所在地歙縣為最多,數量達70座之多,佔總數的31.25%。

我們注意到,作為宗族聚居之地的徽州,明代嘉靖年間大規模營建宗祠活動,除明王朝祭祖禮儀改革這一動因外,還與社會經濟發展以及宗族遇到挑戰的形勢有密切關係。明代中葉以降,伴隨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急劇轉型,徽州宗族子弟大規模外出經商,社會風氣日漸澆漓。這一社會現象的出現,對徽州宗族制度和宗族統治造成了劇烈衝擊。因此,營建祠堂、強化宗法觀念、加強宗族組織、鞏固宗族制度,便成為形勢發展的迫切需要。與此同時,擁有強大宗族背景的徽州商幫經營的巨大成功,也為宗祠建設提供了有力的物質保障。他們將經商所得的利潤大規模投入到祠堂的建設中,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徽州祠堂的建設。「祠堂之設,所以奉祖而聯族也」。宗族祠堂顯然已經成為報本追遠、懷慕祖先的一個重要標誌。在上述各種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徽州形成了「廳祠林立」「祠宇相望」的興盛景象。

整個嘉靖時期,徽州宗祠的建設呈現出以下幾大特徵:

第一,數量多。自夏言《乞詔天下臣民冬至日得祭始祖》奏疏被明世宗批准的嘉靖十五年之後,徽州社會迅速掀起了一次興建宗祠的高潮。在這次祠堂建設的高潮中,徽州六縣境內聚族而居的各大宗族興建了數以百計的祠堂,其實際數量應當遠遠超過嘉靖《徽州府志》所統計的224座,呈現出數量多的特徵,所謂「村落家構祠宇,歲時俎豆其間」。

第二,類型廣。嘉靖年間徽州大規模興建祠堂的類型極為廣泛,其中既有合族的宗祠,也有單一合戶的祠堂,還有所謂的墓祠、書院等專祠。正如祁門善和程昌編撰的嘉靖《竇山公家議》所指出的那樣,「追遠報本,莫重於祠。予宗有合族之祠,予家有合戶之祠,有書院之祠,有墓下之祠。前人報本之意,至矣!盡矣!思報本之義而祀事謹焉」[2]19。

第三,規模大。嘉靖時期徽州的宗祠起點高、規模大,而且越到嘉靖後期,隨著徽商經營和徽州科舉的巨大成功,宗祠的規模也更加龐大。

婺源縣黃氏宗祠——經義堂

建成於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的婺源橫槎黃氏宗祠,「寢堂七間,堂後穿堂一間,夾室兩廂,共九間。堂之外翼以廊,東西共十間,而會於大門。門七間庖湢守室稱之」。而休寧汪溪金氏宗祠「祠基坐西面東,原系田地山經理,今屬為祠基,入深計一十六丈四尺有零,橫計闊六丈一尺有零。祠後眾存溝一道,從左繞祠前,流入街渠,兩畔有地,以俟後裁」11。

績溪縣龍川胡氏宗祠

第四,規格高。嘉靖時期特別是嘉靖中葉以後,徽州祠堂的規制逐漸定型,大體為儀門、享堂和寢堂等三進五開間規制。例如,建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的績溪龍川胡氏宗祠,該祠堂分別由門樓、享堂和寢堂共三進七開間構成,是一座飛檐翹角、雍容華貴的典型五鳳樓建築。

總之,嘉靖時期是徽州宗祠建設的井噴式發展時期,它不僅在數量、類型、規模、規格和規制方面承繼了宋元和嘉靖以前徽州宗祠發展的態勢,而且逐漸形成了五鳳樓式三進五開間的基本規制和特徵,並在此基礎上進行了改進,成為此後徽州宗祠的基本規制與形態。

(二)萬曆至明末徽州祠堂的繁榮發展

承接嘉靖時期的發展態勢,萬曆以降至明末,徽州宗祠在徽商大規模經營成功、積聚了巨額財富的背景下,不僅數量上繼續增加,徽州境內規模稍大一點的宗族大都建立了屬於自己的合族或合戶祠堂,而且在規模和規格體式上又進一步發展,一些規模龐大的大族祠堂,特別是統宗祠開始出現,並逐步達到了歷史的巔峰狀態。以績溪為例,據統計,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前,徽州六縣共建有宗祠和各類支祠224座,績溪僅有18座。但到了萬曆九年(1581年),績溪就增至34座12,數量幾乎翻了一番。

歙縣(今屬黃山市徽州區)潛口汪氏金紫祠享堂

萬曆時期興建的最具代表性的徽州宗祠,當推位於今徽州區潛口汪氏金紫宗祠和呈坎貞靖的羅東舒祠。汪氏金紫宗祠位於潛口下街,又稱「下祠堂」,該祠始創於宋元祐年間,聚居潛口的望族汪叔敖四子相繼入仕,汪叔敖遂以子賢而被贈以金紫光祿大夫,汪氏宗祠亦因此被稱為「金紫祠」。至明永樂時,汪善一曾修葺之。正德年間,汪弘仁、汪弘義始將祠址遷建於今金紫祠所在之地,但規模不大。

歙縣呈坎村(今屬黃山市徽州區)羅東舒祠

嘉靖初,汪文顯曾率族眾擴大宗祠規模,惜未竟,其子憲使、上林銳意成之。但因憲使以伏節死,夙願未遂。隆慶、萬曆之際,汪上林棄官而歸,決意成之。直到萬曆二十年(1592年),方才仿照明皇宮太和殿建築式樣,鳩工庀材,開始重建金紫祠,歷時3年竣工。據許國撰寫的《金紫祠記》載,金紫祠「自壬辰迄乙未,越三載而功成」13。這座規模宏偉的祠堂建築群坐北朝南,結構沿中軸線對稱布局,總共多達7進,縱深達196米,總面積近7000平方米,號稱「金鑾殿」。

萬曆至明末,徽州祠堂建設達到了一個高峰。吳子玉在《沙溪凌氏祠堂記》中云:「寰海之廣,大江之南,宗祠無慮以億數計,徽最盛;郡縣道宗祠無慮千數,歙最盛。蓋我郡國多舊族大姓,系自唐宋來,其譜牒可稱已,而俗重宗義,追本思遠,儉而用禮,茲茲於角弓之詠。以故姓必有族,族有宗,宗有祠,諸富人往往獨出錢建造趣辦,不關聞族之人。諸絀乏者,即居湫隘,亦單力先祠宇,毋使富人獨以為名。由是,祠宇以次建增益增置矣。」14

三、清代徽州宗族祠堂的發展歷程

(一)康熙至嘉慶時期徽州祠堂建設的鼎盛發展

經過明末清初戰亂洗劫,富庶的徽商經歷了一段時期的沉寂和低迷,至康熙中期再度崛起,特別是徽州鹽商在兩淮和兩浙鹽業中,幾乎取得了壟斷地位。擁有巨額資本的徽商不僅生活奢靡,而且對徽州故里的教育、文化和宗族事業,慷慨解囊,捐助巨資纂修家譜、修建祠堂,實現光宗耀祖的目的。康熙至嘉慶年間,徽州的宗族祠堂在經歷了明末的建設高峰後,再度興盛,並發展到了巔峰狀態。對此,許承堯撰修的《歙縣誌》云:「邑中商業,以鹽、典、茶、木為最著,在昔鹽業尤興盛焉,兩淮八總商,邑人恆占其四,各姓代興,如江村之江,豐溪、澄塘之吳,潭渡之黃,岑山之程,稠墅、潛口之汪,傅溪之徐,鄭村之鄭,唐模之許,雄村之曹,上豐之宋,棠樾之鮑,藍田之葉,皆是也。彼時鹽業集中淮、揚,全國金融幾可操縱,致富較易,故多以此起家。席豐履厚,閭里相望。其上焉者,在揚則盛館舍、招賓客,修飾文采;在歙則擴祠宇、置義田,敬宗睦族,收恤貧乏。」15這一時期,在以鹽商為代表的徽商及徽州籍官員和士紳的推波助瀾下,徽州又一次將祠堂建設推向一個高峰。

規模宏大的休寧古林黃氏宗祠正是創建於元代、重建於明嘉靖元年(1522年)、清代乾隆年間進行重修的典型祠堂建築。按:嘉靖元年,古林黃氏宗族「前代建有祠宇,合其族姓以奉蒸嘗。元末兵興,鞠為墟燼,歲時展序,惟次第相率就其私家,汔可成禮而已。

嘉靖壬午,其宗老某等議以齒聚益繁、祠宇久廢、無以安遠寧宗之意,乃即所居東偏拓地一區,廣若干丈,深且倍之,中為享堂,後為寢室,廊廡洞達,門閌宏深,內有廚藏,外有泡湢,而珍守宗器,陳飭祭儀,滌潔牲牷各有其所」16。至明末,古林黃氏宗祠正堂頹壞,「族議重造,以崇禎之壬申告竣,廟貌壯觀」17。延至清代乾隆年間,古林黃氏宗祠再次傾圮。乾隆三十年(1765年),族議予以重建。重建後的黃氏宗祠坐東朝西,整座宗祠為3進5開間,儀門依然為五鳳樓式建築,儀門左右為1對抱鼓石,門前為1對石獅。儀門後為天井,縱深約20米,兩側建有廊廡廂房各5間。中為享堂,高聳寬闊,雕樑畫棟,拱頂飛檐。出享堂後門為天井,天井盡處即為寢堂,是供奉黃氏歷代祖宗牌位的場所。

康乾時期,徽州祠堂得到了廣泛發展,達到了巔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數量急劇增多。從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到道光初年,績溪和休寧縣境內分別建有各類祠堂116座和294座18。即使是某一村落,也出現了一村多祠現象,僅歙縣江村乾隆年間就有30座各類祠堂19。正如嘉慶《黟縣誌》所云:「新安多故舊,自唐宋以來,中原板蕩,衣冠舊族多避地於此。數百年來,重宗誼,講世好,上下六親之施,村落家構祠堂,歲時俎豆其間。小民亦安土懷生,雖曩日山賊、土寇時亦竊發,猶能相保聚焉。」

第二,類型更加廣泛。經歷了明代嘉靖、萬曆時期的繁榮發展,明末清初的低迷徘徊之後,至康熙、乾隆、嘉慶時期,徽州宗祠建設不僅數量呈急劇增長之勢,而且祠堂的類型也更加廣泛,跨地域的統宗祠以及眾多不同類型的支祠、家祠、家廟等大量出現,規模宏大,富麗堂皇。乾隆《績溪縣誌》所云:「邑中大族有宗祠,有香火堂,歲時伏臘,生忌薦新,皆在香火堂、宗祠,禮較嚴肅。春分、冬至,鳩宗合祭,蓋報祖功、洽宗盟,有萃渙之義也。宗祠立有宗法,旌別淑慝,凡亂宗、瀆倫、奸惡事迹顯著者,皆擯斥不許入祠。至小族,則有香火堂,無宗祠,故邑俗宗祠最重。」20祠堂林立,類型廣泛,是這一時期徽州宗祠發展的典型性特徵。

第三,規模更為龐大。與明代嘉靖、萬曆時相比,清代康乾時期徽州宗祠規模更龐大,且數量更多,規格更高。富甲一方徽商的鼎力資助和徽州仕宦的全力支持致徽州宗祠建設規模更為龐大。世界文化遺產皖南古村落黟縣西遞村,有1座宗祠(已毀)和現存2座規模最大的支祠追慕堂、敬愛堂,都是由當時號稱「江南六大首富」之一,擁有「三十六家典當鋪」「七條半街」和「家產五百萬金」的典當富商胡學梓捐巨資建造,其中僅建胡氏宗祠,他就一次性捐白銀3859兩7分,外加舊料木屑銀100兩21。

第四,祠堂祭祀和維修經費更有保障。康乾時期,徽州宗祠不僅在數量、類型、規模和規格上都超越了以前任何一個時期,而且在徽商和徽州籍仕宦的捐助和支持下,經費成倍增加,從而使祠堂祭祀和維修有了充足的保障。「祠之富者,皆有祭田,歲征其租,以供祠用。有餘,則以濟族中之孤寡。田皆族中富室捐置。」15歙縣江村江氏宗祠建成後,為保證宗族祭祀和維修費用,江承珍一次性捐助購置了祀田、義田百餘畝,「以供祀事,以周貧困」,江允暐也捐助祀田,「以供春秋二祭」22。

總之,清代康熙至嘉慶時期,徽州宗祠的建造達到了一個巔峰的狀態,這既是徽商、徽州科第繁盛的一個集中反映,也是徽州宗族與社會繁榮發展的一個縮影。

(二)「咸同兵燹」與同治、光緒時期徽州祠堂的重創與重建

經歷了康熙至嘉慶時期的鼎盛發展階段以後,隨著清王朝鹽法制的改革和隨之而來的鴉片戰爭,特別是清軍與太平軍在徽州進行了十年拉鋸戰(即咸豐、同治兵燹,簡稱「咸同兵燹」),徽州宗族祠堂受到了嚴重破壞,一批規模宏偉、富麗堂皇的祠堂被戰火焚毀。對此,同治《黟縣三志》亦云:「近年兵燹,祠堂存毀略半。」23但事實上,黟縣在咸同兵燹中被毀的祠堂遠遠不止一半。據載,咸同兵燹以前,黟縣全縣共有祠堂404座,而兵燹之後僅剩下104座,祠堂被毀率達74%強,幾乎近2/3的祠堂毀於兵燹24。受創較深的績溪縣旺川村,「自咸豐十年粵匪蹂躪,祠宇被毀,譜籍皆成灰燼。數年間,歿者甚多,無廟可栿」25。

咸同兵燹後,徽州宗族開始了宗族記憶的修復與重建工作,其中除了纂修家譜和修繕祖墓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重建或修繕被焚毀或破壞的宗祠。畢竟祠堂是祖先神靈魂魄之所和宗族權力的象徵。績溪宅坦胡氏宗祠——親遜祠剛在道光時期整修一新,但因「亂後宗祠後進全堂經賊殘毀」,亟待進行修繕。36世胡業(1818—1871年)不忘母親囑託,親自率領諸弟「出貲專修,躬親董理,煥然一新」26。不唯如此,胡業之子37世胡佩玉(1837—1918年)還出資整修了親遜祠前道路,同時又命其子「出貲重建祠碓」。「以助餉平亂授都司銜,晉封三品」的36世孫胡道升(1832—?年)也加入了整修秀山親遜祠的行列,經過整修,至同治十年(1871年),親遜祠再次展現了新姿。

但是,咸同兵燹後,無論是徽商、徽州宗族,還是徽州本土社會與經濟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創,除極個別宗族外,整體上再也無力恢復和建造規模宏大、極盡奢靡的祠堂建築了。

四、徽州宗族祠堂的布局和規制

(一)祠堂在聚落中的空間布局

與其他公共空間相比,作為宗族成員祭祖和議事的公共活動空間,祠堂在聚族而居的徽州村落建築中處於至高無上的地位。因此,它的布局大多位於聚落的中軸線上或村頭較為開闊的空間內。或依山傍水而建,或地勢相對較高之處,以使祠堂建築地勢凸起,顯示祠堂的威嚴。還應指出的是,在聚落建築中,祠堂一般與普通民居保持一定距離,這不僅能夠突出祠堂與其他建築的區別,同時通過祠前坦地或道路街巷,將其與民居等建築維持一種相互依託的互動關係。

黟縣南屏葉氏宗祠奎光堂

以黟縣南屏葉氏宗祠和支祠為例,宗祠敘秩堂,祀始祖伯禧公,系葉氏宗族思聰公派創建於明代成化年間,位置處於南屏村心。「正屋基坐東朝西,系經理稱字型大小,於康熙十三年改造祠樓。乾隆十五年重修,三十九年又重修。乾隆四十三年,殷瑞府邑侯名濬哲以『安分樂業』匾額表閭」。支祠奎光堂,祀四世圭公,系由葉氏六世祖廷璽公等始建於明代弘治年間,空間位置也是處於南屏村心,坐西朝東,「系經理稱字型大小,於雍正十年改造祠樓及大門。乾隆五十二年,重建前堂,並改門樓」27。世界文化遺產——皖南古村落中的黟縣西遞敬愛堂坐北朝南,處於村落中軸線的中心位置,所有民居通過縱橫交錯的道路與街巷連接起來,形成一個整體,使村落宛若航行中的巨舟,祠堂則位於巨舟的中心。

從上述文獻記載和田野調查來看,在徽州傳統聚落中,宗族祠堂大體上呈現出坐北朝南或坐西面東的布局。但由於徽州地處山區,受地形、地勢和周圍環境的限制與影響,也有不少宗族的祠堂(含統宗祠、支祠、家廟等)並非按照坐北朝南或坐西面東方位選址和建築,如歙縣北岸吳氏宗祠就不是坐東朝西而是坐東朝西偏南。

歙縣棠樾村女祠清懿堂

那麼女性宗祠在聚落空間布局中的朝向如何呢?從現存的歙縣棠樾女祠清懿堂坐南朝北和徽州區呈坎村貞靖羅東舒祠內則內祠坐東朝西的坐落朝向看,通常女祠多是坐南朝北或坐東朝西,但並不是所有的女祠都是按照這樣的坐落朝向規劃和設計。就規模和規制而言,從現存的棠樾清懿堂來看,徽州女祠的規模與規制絲毫不亞於男性宗祠的建設規模。

歙縣棠樾鮑氏宗族女祠——清懿堂

(二)徽州祠堂的規制

《禮記·月令》載:「(仲春之月)是月也,耕者少舍,乃修闔扇寢、廟必備。」鄭玄注曰:「凡廟,前曰廟,後曰寢。」徽州的祠堂規制繼承和沿襲了西周以來的宗廟或家廟的規制與風格。

從家譜的記載和現有徽州祠堂的遺存來看,除極少數家廟和祠堂以外,絕大多數徽州宗祠為三進五鳳樓式磚木結構建築。所謂「五鳳樓」,主要取「有鳳來儀」和「五鳳朝天,四水歸堂」之意,主要用於祠堂第一進即儀門屋頂裝飾,五鳳樓有10個角,呈5對展翅之狀。五鳳樓下正中的祠堂大門,即被稱為「儀門」。「儀門」,亦稱「大門」「門廳」「過廳」等,這是徽州祠堂建築的入口。第二進為「享堂」「室」「正寢」等。享堂是宗族進行祭祖活動、舉行祭祀禮儀和商議宗族大事的地方,是由古代「廟」演變發展而來。第三進為「寢室」,亦稱「寢堂」,是供奉祖先神主牌位的地方。通常,徽州宗祠的寢室中供奉的祖先神位,主要由百世不遷之祖以及左昭右穆四親。如明代休寧林塘范氏宗祠寢室供奉牌位的神龕,其順序即依次為「百世不遷之主嵬然中龕,分支考妣左右享焉」28。

為了加強對祠堂的管理,徽州宗族還制定了非常煩瑣而苛刻的《祠規》,對違犯祠規的人員進行嚴厲的懲處,使祠堂始終保持森嚴肅穆的狀態,以強化宗族的社會控制。僅以清雍正年間休寧縣江村洪氏宗族的《祠規》為例,來說明徽州宗族對祠堂保護與維繫的重視。

一、宗祠當時常洒掃潔凈,幾席無塵,祖靈始安。平常皆封鎖門戶,無事不得擅開。各家亦不許於祠內私用匠作、堆積物件,並居住優人,以取褻慢之罪。違者,公議重罰。

二、管辦祠事,每歲以二人督理,自長而下,依序順行挨值,不得推諉。祭祀諸物,務必豐潔,以盡誠敬。祭日,支裔畢基,每人給胙肉壹斤。如不到者,罰銀叄錢。

三、狂風暴雨,管祠人便須入祠看漏。如有損罅,即議修葺,其費悉於祠匣內出支。任事者須以敬祖為心,務重其事勿忽。29

洪氏宗族《祠規》還是相對較為簡單的,但已涉及宗族事務的管理和規範問題,可以說,明代中葉以後,徽州宗族的祠規內容越來越細化,大有取得宗族族規家法之勢。正是這些煩瑣而嚴厲的祠規,使得徽州宗祠祠堂能夠得以遺存至今。

儘管徽州宗祠的建築規制主要以五鳳樓式的建築為主,但並非所有宗祠都是按此規制規劃、設計和建設。相比之下,政治地位顯赫、經濟實力雄厚的宗祠,大都以富麗堂皇的五鳳樓式建築為主,且規模龐大,要素俱全。相反,政治和經濟實力不濟的宗族,其祠堂規制則較為簡單。總之,徽州祠堂的規制是複雜而豐富的,其規模的大小、規格,與宗族科第興盛、徽商經營成功密切相關。但無論哪一種規劃的祠堂建築,都體現了徽州宗族報本追遠、尊祖敬宗的理念和實踐。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古代民間規約文獻集成」(14ZDB126)階段性成果。)

注釋及參考文獻詳見原文。

文章來源:《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5期

圖片來源:作者供圖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老子道德經 的精彩文章:

為什麼說「儒、道」文化本一家?
羅天大醮祈和平,愛國護教大道興
我願這樣老…
最純樸的鄉間田野風情,美醉了
孫振民 書成快意 詩罷春風

TAG:老子道德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