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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在中國司空見慣的事,在加國卻是嚴重違法!加國「雷區」真不少,多點知識少點糟糕!

近日,Facebook上的一段視頻引發軒然大波。有人在BC省白石鎮(White Rock)海邊發現一名華人大媽抓螃蟹,將小於法定尺寸,禁止捕撈的母螃蟹的蟹鉗摘下,並且將剩下的螃蟹身體丟入海中。舉報人錄下了整個過程並報警,視頻上顯示:警員到場後,搜查這名女士的口袋,搜出大量蟹鉗蟹爪。警員查問女子是否有垂釣牌照時,女子以普通話回答:"我不懂。"該段視頻獲得超過34萬次的觀看量。由於事件剛剛發生,該名女士究竟有沒有觸犯法規,白石鎮皇家騎警仍未給出明確答覆。

類似這樣的事件,在中國通常是小事一樁,就算引發爭議,也不會驚動警察。在中國許多常見的行為,到了加拿大卻成為禁忌或者違法。移民加國,誰也不想觸犯法律,那我們就來盤點一下加國法律的邊緣知識吧!

家養和野生動物要善待,但有獵牌就能大開殺戒!

虐待動物會坐牢

2011年6月,多倫多市一名越南裔男子用木棒襲擊破壞自家花園的浣熊,鄰居看見後撥打911報警,警員在事發現場發現一隻被打斷手的浣熊幼崽。警員在鄰居眾目睽睽下將該屋主、53歲越裔男子阮東拘捕。同時被帶走的,還有在現場發現的阮東的「行兇工具」——一條木棍。事後,阮東聲稱,浣熊破壞了他後院的花草,自己其實不會殺害浣熊,而只是想給它們一個教訓。但警方仍然控告他虐待動物(cruelty to animals)和「使用武器作危險用途」(possession of a weapon for a dangerous purpose)兩項罪名。

對於經常破壞居民庭園,甚至伺機鑽入屋內做巢的浣熊,居民可能對其深惡痛絕,但是在重視人道觀念的加拿大,法律規定人類不可對其加以傷害,更不用說殺害。加國法律規定,故易虐待動物的處罰由以前的最長6個月監禁提高至5年。

虐待寵物罪過不小

故意虐待動物的法律可不是嚇唬人的。201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溫莎市就有一名22歲的中國留學生,在照顧前女友寵物狗的三個月期間,連續幾天把小狗放在冬日的公寓陽台上不聞不問,最終小狗被凍餓而死。據稱,安大略省預防動物被虐待組織的工作人員為了協助調查對小狗進行了解剖,結果表明,小狗臨死前並沒患任何疾病,它在死時的體重是三磅,而狗主人說它原來的體重是八磅。安大略省預防動物被虐待協會對該名留學生進行控告,他可能面臨最高6萬元的罰款、兩年監禁,以及終生不可領養寵物的懲罰。

雖然虐待寵物嚴重違法,但加國並不禁止獵殺動物,只要申請牌照,就能合法獵殺黑熊、麋鹿等野生動物。所謂禁忌,只是針對不申請牌照而濫捕濫殺和虐待動物的行為。

在加國釣魚,有諸如不允許一次使用超過一條魚桿、一次捕獲超過2條魚、糟蹋和浪費你的漁獲等規定。捕螃蟹也有對數量、大小、種類的要求。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公園裡看到野生動物,對其投擲食物、進行誘惑或進行干擾都屬於非法行為,用攝影機追著動物拍照也可能被認定是對動物的騷擾,最高罰款可達25,000加元。

花錢辦獵牌就能合法殺戮,殺個熊啊、麋鹿啊,甚至還有獎金可拿,政府說這是保護生態平衡,因為熊多了會破壞大自然;可是如果沒有牌照,追著動物照相都是違法。好吧,政府你嘴大,你咋說咋有理,既然你不怕自相矛盾,我也不怕!

日常生活類,繁瑣規矩要牢記!

到別人家門口『扒垃圾』也違法,可能面臨幾百元罰款。

到收垃圾的日子,總會一些「拾荒者」在每家每戶的垃圾桶里撿玻璃啤酒瓶、葡萄酒瓶,或者易拉罐到Beer Store賣點零用錢,也有不少人撿回舊傢具、體育用品、日用品等。然而,這種行為在加拿大多數城市是一種違法行為。據多倫多市政府固體垃圾管理局政策規定,居民堆放在門前的垃圾,無論是食物垃圾、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還是廢棄的電器(冰箱、爐頭、乾衣機等)及傢具等,均屬於市政府的財產。除了收垃圾工人等官方許可人員外,其他人都不能拿走、翻扒、甚至挪動這些垃圾,如有違法行為會導致罰款。這種違反多倫多市政府《附例》的行為,可被罰款360元。居民如果發現此類行為,可以向市政府報告。

各市都有奇葩條例,一不小心就違法

加國許多市府的《附例》都有各式各樣奇葩的規定:安省溫莎市有這樣一條例,任何音樂、聲音,無論以何種方式干擾安靜的環境均屬違法,也就是說,公園裡面播放音樂肯定是不行的;多倫多市府規定公園說粗口違例,任何人不得以暴力,威脅、非法行為的放縱或使用褻瀆或侮辱性的語言,違者可被罰款$200。汽車重鎮奧沙華市規定不得爬樹,任何人不得對市政府的樹木進行干擾,包括爬樹,在樹榦上貼東西等;東部哈利法克斯市規定計程車司機不準穿T恤,上裝必須有領有袖。

還有一些更加奇葩的加國聯邦法律,比如:

?製造,印刷,出版,發行,銷售犯罪漫畫均屬違法行為;

?任何人假裝使用任何類型的巫術,魔法,即屬犯罪行為。

?刑法禁止任何人驚嚇女王陛下;

?聯邦法律規定日落一小時後,不能開船拖著滑水板,衝浪板,水橇或其它物體在水上滑行;

?與別人決鬥或接受邀請決鬥都屬犯法,罪名成立可監禁長達兩年;

加拿大禁止在公共場合喝酒,全國除了魁北克省外,在公共場合喝酒,或只是打開酒瓶都是違法行為。這些公共場合,包括國家公園內的露營地。在營地之內,從5月到9月禁止「白天喝酒」,而在長假期,則全日禁止酒精。

情侶車震也違法

2013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甚至裁決,現行反賣淫法中的禁止開設妓院等條款違憲,給聯邦政府和國會一年的時間按照憲法原則修改相關法律。2014年頒布的新法案,繼續強調了以刑法懲罰買春者。如在公共場所與潛在嫖客談交易、充當淫媒和開設妓院,幾乎全部觸犯刑法。

以上法規還有延伸,就是「車震」也是違法的。 加拿大資產的概念中私家車屬於房產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屬於自己的私人空間,但是法律規定在公眾可以看到的車中談皮肉生意都屬於違法。但是不少人誤以為和自己的情侶車震,又不收錢又不是賣淫,就隨便找一個僻靜的停車場辦事。律師表示,這種車震屬於法律中規定的行為不當(indecent act),很可能受到指控,這種行為最高刑期為六個月。如果在私有商場、公司停車場還會被控非法闖入。

結語

加國生活里的雷區還真是不少,移民加國,需要多掌握這裡的法律法規,防止莫名其妙地背上罪名留下案底,造成一輩子的麻煩和困擾。

《創業周刊》記者 Carol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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