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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掉學術的不是「網文10萬+算論文」而是學術行政化

浙江大學日前發布《浙江大學優秀網路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浙大在校師生在媒體及其「兩微一端」發表的網文將可認定為國內權威、一級、核心等學術期刊論文,納入晉陞評聘和評獎評優。該《辦法》推出後,引發廣大師生和網友熱議。

對這一學術新規,最有意思的討論,恐怕是如果有一名浙大教師,針對這一新規,寫了一篇網文,達到10萬+的點擊量,這算不算一篇核心期刊論文?假如算,那其他老師辛苦撰寫論文,發給期刊,等候評審消息,過了評審,還要等排版、出版,顯得多麼不值。

輿論對這一新規討論得很熱鬧,各路人士紛紛表達對新規或贊成、或反對、或調侃的意見。可是,卻似乎忘記了一點,作為浙大已經正式下發的文件,不管輿論爭議如何,都將在浙大實施。也就是說,討論浙大新規,對改變新規是幾乎無用的。有人可能會說,討論對浙大改變新規可能暫時無用,但對其他大學出台類似的規定會有用——會對其他大學制訂類似辦法產生影響。

這可能高估了輿論的影響了。這一新規,輿論不應該急於表達支持或是反對的意見,因為這屬於學術事務,而學術事務屬於學校內部事務,內部事務學校有自主權——輿論不應該干涉學校自主權。輿論應該關注的是,浙大出台這一新規,在校內是否聽取了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的意見,是否得到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的同意,以及浙大的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是否獨立進行教育和學術事務的管理和決策。這是關係到大學實行學術自治的根本性問題。如果浙大出台以上規定,是學校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的決策結果,那事先必定經過充分討論,對於決策結果應該尊重,反之,如果這一新規,只是學校行政部門做出,並沒有聽取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意見,那這一規定,不論輿論有多麼贊成,也是有問題的。

其他高校是否出台這樣的規定,規定是否合理,其基礎不是其他大學是否有這樣的規定,而是應由本校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結合本校的辦學情況,決定是否出台這樣的規定。這是比「網文10萬+可算學術論文」這一規定本身更應該引起輿論重視的。但是輿論基本對此毫不關注。

有輿論稱「網文10萬+可算學術論文」會毀了學術,但其實,真正會毀掉學術的是對學術的行政管理和評價。這是我國高校學術評價存在的最大問題:學術行政化和功利化。

眾所周知,我國高校對教師的評價十分看重論文,甚至已經演變為「唯論文論」。而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學術行政化的結果。簡單來說,就是由學校行政部門制訂教師考核、評價標準,然後再由行政部門具體落實。從學校辦學政績以及考核、評價方便出發,我國高校行政部門制訂的教師考核指標,都是數量化指標,對於論文,具體指標就包括論文發表數量,以及論文發表的期刊檔次(如浙大所發文件中提到的國內權威、一級、核心等等)。針對這一指標,教師們就花大量精力用於撰寫和發表論文中。有人說,重視論文,表明學校重視學術研究,搞學術研究撰寫論文也天經地義。可是,我國高校行政重視的並非論文本身,而是論文的發表。這兩者並不是一回事。

舉個簡單例子。某人要評職稱,重視論文的做法,應該是由申請者提交論文,由評審專家針對論文進行評價並組織答辯;而重視論文發表的做法,則是只要求申請者提交論文發表的期刊封面、目錄,評審者計算數字即:發表了多少篇、期刊的影響因子多少。我國高校現在採取的辦法是後者,而非前者。結果是,教師們都把精力花在炮製論文上,甚至出現論文造假、論文抄襲、買賣論文交易。讀者們想想這背後的邏輯就可以了:花錢買論文、發表,然後只要說論文發表了,交上發表的期刊封面和目錄,根本不看寫了什麼,也不問進行了什麼研究,就得到認可,這漏洞如此之大,會沒有人鑽嗎?

而重視論文發表的評價,就是學術行政評價,從本質上說,這種評價在乎的不是論文的原創價值,在乎的是論文發表給學校帶來的學術政績。正是由於我國高校教師在強調論文發表的評價體系下,想各種辦法發論文,所以我國大學在各大世界大學排行榜上的排名節節攀升,但很多人清楚的知道,很多發表的論文,就是派考核、評價和職稱晉陞的用場,並沒有什麼創新價值,甚至被斥為垃圾論文。重視論文原創價值的評價,會針對論文本身,而不是在乎其是否發表(有的論文由於各種原因沒有得到發表),發表在什麼期刊上,日本2002年獲得諾貝爾化學獎的田中耕一,其獲獎成果就發表在一次會議上,而他本人發表的論文也很少,都是發表在不很重要的學術雜誌或會議。

浙江大學出台的「網文10萬+算論文」新規,基本就是行政評價的延續。諸多跡象表明,這是由學校行政出台的規定,對網文的評價,實行的也是數量評價,諸如,規定明確「較大網路傳播」是指作品被不少於10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其中微信公眾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於10萬;頭條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於40萬。要知道,雖然閱讀量是評價一篇文章的指標之一,可是,有價值的嚴肅文章,點擊率不一定高卻是客觀事實,以閱讀量來評價作品,一方面可能導致為博眼球、賺點擊率的炒作,另一方面則可能出現「刷閱讀量」的弄虛作假。當然有人也說,一篇網文獲得10萬+不容易,可是,鑒於高校已經出現的不擇手段的論文造假,實現10萬+在這些手段面前,根本就不是難事。而如果按照學術評價,只要文章有價值,它發表在何處並不重要。評價應該關注論文本身。

近年來,我國教育部門和科技部門都紛紛意識到唯論文評價存在的嚴重問題,因此要求高校在評價教師時要破除「唯論文論」,可是,改革卻很艱難。最大的阻力來自於行政管理和評價體系,即行政部門主導教育和學術資源的配置,並主導整體的學術評價改革。學術評價從行政評價回歸到學術評價,關鍵在於要在高校內實行行政權和教育權、學術權分離,把高校學術委員會建設成為最高的學術權力機構。教育部也曾為此專門發文,明確高校建設學術委員會的規程。但是,真正建立能獨立發揮學術管理和評價作用的高校目前還很少,重大的學術決策,還是由學校行政說了算。

回到浙大的新規上,現在大家所見的是浙大的紅頭文件,而從學術管理和評價角度,在出台這樣的規定之前,在校內應該有充分的討論,學校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的委員,應該就此發表自己的意見,是贊成還是不贊成,贊成的話,該怎樣按照學術標準,進行評價、認定等等,而全校的師生也要就這與自己利益切身相關的評價改革,表達自己的意見。只有高校建立學術共同體,按學術原則和標準進行學術評價,處理學術事務,才會引導師生重視學術研究,追求學術創新,有學術尊嚴意識和學術榮譽感,而不是把精力用到炮製論文,追求論文發表,追求10萬+上。

文章來源:網路

編輯:思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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