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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賺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是有你的一半,不過以後沒有了,你去別人家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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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在結婚之前是一家公司的文員,每個月的收入不高,我在一家公司做銷售,業績不錯,每個月的收入1萬左右。後來我做到了銷售經理,收入大概在兩萬左右。結婚以後老婆就表示她不想去上班,覺得朝九晚五的有些辛苦,我想著我的收入也還可以,養家糊口完全足夠,房子結婚前也買好了,所以就答應了她的要求。

老婆每天就是在家做做飯,或者做一些家務,可能很多人會說做家庭主婦很辛苦,但我知道這根本不辛苦,因為在娶老婆之前這些事情都是我一個人做,根本花不了什麼時間,現在只是多做一個人的晚飯,早餐我自己吃,中午在公司吃。老婆過得很輕鬆,大部分時間都在逛街,或者跟其她朋友一起喝咖啡。我不想干涉她的生活,但她卻總是干涉我的生活。比如我每個月給父母錢她喜歡管,我跟我姐的感情很好,前段時間她離婚了,現在住在父母家,侄子現在才一歲半,姐姐打算等孩子上幼兒園的時候就出去找工作。

想著姐姐生活也不容易,所以我便每個月給姐姐2000塊錢的生活費。後來老婆知道了就跟我鬧,還說我們家的錢為什麼要給外人。我告訴她,那是我父母以及我的姐姐,她們是與我相伴幾十年的至親血脈,不可能是外人。老婆說現在我跟她結婚了,我跟她才是一家人,其他的都是外人。關於她的這種說法,我不認同,也不想理會。後來她沒完沒了,說什麼我賺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這錢也是她的。

我告訴她說,就算這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有你的一半,那也只有一萬塊錢屬於你,另外一萬屬於我,這一萬塊錢我想怎麼花是我的事。沒想到後來她竟然跑到我父母家去鬧,還想問我姐姐把錢要回來。為這件事情我們大吵一架,她口口聲聲說我賺的錢也是她的,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我這人沒有半點對不起她,她想買什麼我也從不過問,可她的行為讓我十分心寒。所以我對她說:「對,我賺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是有你的一半,但以後沒有了,我們離婚吧。」

我實在無法理解那些不賺錢還口口聲聲說男人的錢應該屬於她的女人,不勞而獲還不知足嗎?你們覺得我做的對嗎?如果你們遇到這樣的老婆,你們會選擇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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