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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到底有多牛?

一、錦衣衛的來歷

「錦衣衛辦案,閑雜人等速速閃開!」

身著飛魚服,腰佩綉春刀。

錦衣衛,明朝著名的特務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

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

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

也就是說錦衣衛的命令下達者,只有皇帝一人。

二、錦衣衛的職能

錦衣衛原先是軍事建制。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

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即一部分是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

這些人雖名為「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權利並不是很大,只是名稱叫得響,負責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

這些人都不是等閑之輩,一個個長得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洪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人有一定震懾作用。

錦衣衛中負責「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

也就是有點類似於現在美國的FBI,只要是國內大大小小的事,都要管一管。

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是用來做儀仗禮儀,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生怕自己的天下坐不穩,認為司法機構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都不好用,為了培植自己的殺手鐧,於是將錦衣衛的保衛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

三、錦衣衛的權利

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稱詔獄,或是「錦衣獄」,由北鎮撫司署理,可直接拷掠刑訊,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均無權過問。

獄中「水火不入,疫癘之氣充斥囹圄」。

詔獄的刑法極其殘酷,刑具有拶指、上夾棍、剝皮、舌、斷脊、墮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種,史稱:「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

嘉靖時刑科都給事中劉濟有謂:「國家置三法司,專理刑獄,或主質成,或主平反。權臣不得以恩怨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為重輕。自錦衣鎮撫之官專理詔獄,而法司幾成虛設。」

由此可見,錦衣衛權利之大無人能及。完全可以越過司法機構來辦案。

四、錦衣衛的眼線

明朝的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是貧寒子弟出身,朱元璋起兵奪取天下,朱棣是靠武力奪取了侄兒的江山,由於這種出身的特殊性,明朝對皇權的維護有其他朝代所沒有的強烈慾望。

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無限度地擴大了。

錦衣衛的指揮使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既打擊異己,又作為自己升遷的資本。

如明成祖時的紀綱、明武宗時的錢寧等,在他們掌權時,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

臭名昭著的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計其數。

五、錦衣衛的勢力

傳說有一次明朝的開國重臣宋濂,秉性老實忠厚,年紀雖老,辦事卻還算得力,讓皇帝滿意。

有一天下朝回家,大概因為總是早起上朝,加上年紀大了,體力有些不支,過於勞累,就順口賦詩一首:「四鼓咚咚起著衣,午門朝見尚嫌遲。何時遂得田園樂,睡到人間飯熟時。」

第二天上朝,朱元璋一見宋濂便說:昨天做得好詩!可是我並沒有嫌你遲呀,還是改成「憂」吧。嚇得宋濂趕忙拜倒謝罪。

當朝宰相只不過在自己家中偶爾感嘆一下,沒想到第二天就傳到了皇帝的耳朵里,可見錦衣衛勢力之大。

錦衣衛的出現從明朝建立到其滅亡,始終在暗影中做著種種勾當,幾乎是綿綿不絕,對朝中官員大臣們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

甚至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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