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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華:獨具特色、成就卓著的創新力作——評王輝斌《杜甫研究新探》

被稱為「小學校的大教授」、「小學校里的大學者」的王輝斌先生,是一位異常勤奮、成果豐碩的學者,他數十年來苦心孤詣地追求學術的極境,截至目前為止,已經出版了學術專著二十餘種。王輝斌先生的學術視野之開闊,也十分罕見,他所從事的學術研究,上自先秦兩漢,下至元明清,涵蓋著中國古代文學的整個歷史範圍。從研究探索的內容來看,既有對作家生平事迹的考證,也有對作品真偽的考辨,還有詩、詞、文、賦的歷史演變及樂府詩史淵源的探索,等等,所有這些,都屬於他探索研究的對象,這在當代的中國古代文學界,應該說是很少有人能與之匹配的。一個人的精力總是有限的,但是王輝斌先生彷彿有著無窮無盡的精力,以致終年在學術的大海里自由遨遊暢行。近日,筆者有幸拜讀了王先生歷經二十四年研讀杜甫的結晶——《杜甫研究新探》(黃山書社,2011年10月第一版),不禁為他孜孜不倦、嚴謹治學的精神所感動,因為書中所充滿的很多新見,解決了我十數年來讀杜甫的許多困惑。由此而可知,這確實是王先生的一部嘔心瀝血之作。

一、新穎獨創,成果豐碩

一部學術著作的學術價值,嚴格來說並不在乎是否建立了所謂的嚴密體系,也不在於是否為內容豐富浩瀚動輒超過百萬字的煌煌巨制,而在於有沒有提出超越前人的新見。我很贊同司馬遷提倡的「成一家之言」的學術境界。然而,在當今學術逐漸被商業化侵蝕的時代,學人也往往浮躁淺率,急功近利成為時尚,學術創建談何容易!更不必說讓一個學者沉潛數十年專精獨詣的致力於一個特定的研究對象。王輝斌先生卻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出色。就本書研究的對象來說,杜甫研究可以說是一個非常難以出新的領域,從中晚唐時代開始,關於杜甫的研究就已經開始了,一千多年來,各種研究的文獻可謂汗牛充棟,要在前人及時賢成果的基礎上將杜甫研究再向前推進一步,付出的艱辛可想而知。而要避開已有定讞的成果,或找出現有成果的薄弱環節,並從中發現新的東西,更是一件難上加難的工作。王先生在數十年勤奮研讀的基礎上,以他的靈心慧眼,敏銳的在杜甫研究領地,開掘出了屬於他的一方富礦。通讀《杜甫研究新探》全書,彷彿有一股磁力緊緊吸引著我們的眼球,這股吸引力就是書中隨處可見的創見,讓人耳目一新,甚至振聾發聵。本書主要對杜甫生平事迹的諸多方面進行了科學嚴密的考證,涉及到杜甫出生地、卒年、母系、婚姻、行跡、交遊等具體問題。乍看起來,這些問題似乎已經不成為問題了,因為自宋代「千家注杜」以來,杜甫生平中的的許多問題都被學者們反覆探討過,彷彿都有定論了。其實不然。王先生以他獨到的眼光,在兢兢業業探求的基礎上,仍然得出了一系列的創見,如論證了杜甫生地為洛陽說,婚姻上的續弦再娶說,李杜初識梁園說,李邕對杜甫的影響說,杜甫岀峽後兩改初衷說,杜甫卒年為大曆七年說,杜詩為學者詩的範本說,杜甫創作法門為「三苦一神」說,杜詩藝術轉型始於秦州說,《江南逢李龜年》為李白所作說,等等,都是發前人所未發。其中杜甫婚姻和卒年兩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在顛覆我們已有認識的同時,又自然讓人信服其結論。雖然成為定讞還需要得到更多學者的進一步認同,但是作為一家之言,王先生已經完成了他的研究任務。是非功過自有歷史檢驗,也就任隨後人評說。作為一部僅30萬字的著作,有如許之多的創建,也可以說立於天地之間而毫無愧色的。

二、觀點鮮明,言必有據

王輝斌先生為人誠懇善良,謙遜厚道,熱情好客,在大小學術會議上每次看到他,都給人雄辯善談的印象,並且觀點新穎,不願輕易與人苟同。這一為人處世的特點,反映到他的著作中,就是觀點鮮明,儘管招來不斷的商榷爭論,但是他依然觀點鮮明,不肯輕易改變自己的看法,而且堅信反覆的探討有利於問題的最終解決。

作為考辨的文章,完全要靠材料來說話,一方面是努力挖掘新的材料,另一方面是對為人熟知的材料進行新的詮釋。有了堅實可靠的材料,才能得出讓人信服的結論。如對杜甫出生地的考證,王先生對傳統的「徙河南鞏縣說」(《舊唐書·杜甫傳》,以及為當代學者所坐實的「杜甫於公元712年生於河南鞏縣瑤灣說」(陳貽焮《杜甫評傳》),都產生了懷疑,因為在杜甫現存的全部詩作中,並沒有隻字片語言及他的出生地就在河南鞏縣。於是,王先生沿兩條路線進行探索,一條是考明杜甫父輩的履歷行止,一條是研究杜甫詩歌對這方面的述寫。前者主要是考證杜甫祖父杜審言及父親杜閑的婚姻、子女、仕宦履歷等情況,以確定杜甫的出生地,根據《舊唐書·食貨志》的「三年一造戶籍」的硬性規定,斷定當時任洛陽丞的杜審言必定占籍洛陽,因此全家戶口應該入籍洛陽。再根據杜審言的經歷進行梳理,得出了兩條重要結論:一是杜閑29歲之前一直不曾入仕;一是杜閑萬歲通天元年(696年)至景雲二年(711年),一直居住於洛陽。然後依據杜閑與崔氏的結婚時間,參之杜審言去世時間及其服喪的相關規定,認為杜閑婚後在開元二年(714年)生長子杜甫,因為這期間沒有材料證明杜閑遷出洛陽,又不曾入仕,故杜甫生地只能是洛陽。這樣的結論,在顛覆傳統或權威說法的同時,給人以沉穩信實的感覺。為了使結論更加堅實,王先生又對杜甫集中全部「故鄉」詩進行考察,認為杜甫詩中有30多首提到故鄉,一類是泛指,二類指後期生活的長安,第三類則具體指洛陽,通過細緻分析,從而提出了杜甫的出生地為洛陽的新說。「弄清這一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洛陽的歷史、文化、士風,是成就杜甫為一代詩宗的重要因素,而對杜甫思想的變化與發展,對杜甫文學創作與審美觀念的形成等各個方面的研究,都將會因此而獲得新的認識與突破。」(該書第20-29頁)

又如對杜甫婚姻問題的探討,也是非常厚實可信,完全是靠材料說話的。王先生先考明杜甫與楊氏結婚的時間及楊氏之卒年,再依據杜祐《通典》及《新唐書·食貨志一》中「開元二十二年」的詔令,推斷杜甫出生於奉儒守官的家庭,不會輕易違背當時的法令,因而確定杜甫結婚時間為開元二十二年(734年),時年23歲,從而否定了傳統的杜甫開元二十九年結婚說。(第31頁)接著,王先生又通過對杜甫詩歌中「山妻」與「故妻」的詮釋,以及《入衡州》詩中「猶乳女在旁」句的合理箋解,最後得出結論:「楊氏卒於大曆二年春夏之間的夔州。」(第35頁)然後,再通過對《簡吳郎司法》、《宋高司直尋封閬州》二詩中「姻婭」一詞的考釋,以確定杜甫續娶的那位「山妻」,與吳司法、高司直之妻為姊妹關係或從姊妹關係。最後又通過對《奉酬薛十二丈判官見贈》一詩的全新解釋,確認這位「新寡」後的「卓女」之丈夫就是杜甫,從而使杜甫「續弦再娶」的歷史真實大白於天下。(第41頁)所有這些,可以說是王先生獨到的發現,事實證據確鑿,可視為定讞。其後,陳冠明先生著《杜甫親眷交遊行年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一書,據此立「山妻」條目的舉措,即足可證實之。

再如對杜甫卒年的考證,也屬於言必有據的創見。最早記載杜甫卒葬情況的,是中唐元稹應杜甫之孫杜嗣業請求所撰寫的《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並序》一文,其中說杜甫「竟以寓卒,旅殯岳陽,享年五十九」。但元稹並沒有說具體的卒年,後來北宋呂汲公《少陵詩譜》據墓誌、本傳,首次將杜甫卒年確定於大曆五年,並逆推五十九年以確定杜甫生於先天元年(712年)。這種說法經過清代仇兆鰲、楊倫《杜工部年譜》的引用,到目前為止,已經成為學術界的定論。所以,人們很少去懷疑這一說法。而王先生由於考證杜甫父輩及杜甫的婚姻、子女情況,發現杜甫生年應該在開元二年(714年),順推五十九年,卒年應該是大曆七年(772年)。這可是顛覆性的結論,不能輕易動搖傳統的說法,否則會招致多方責難。但是事實勝於雄辯,當年在地心說一統天下得到官方教會支持,並為人們普遍信奉的情況下,伽利略提出日心說,可以說是動搖了傳統的根基,儘管招致人身的迫害,但是最終歷史證明了日心說的真理性。這一事例表明,有時候真理往往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的。我們姑且不談王先生的結論是否為真理,只看一看他的論證過程便略可窺獲之。王先生首先杜甫《風疾舟中,伏枕書懷三十六韻,奉呈湖南親友》詩句「十暑岷山葛,三霜楚戶砧」中「三霜」的具體所指時間,進行了檢討,由於受傳統卒年已定的限制,學者們或認為「三霜」實只有二年(汪靜之說),或認為指大曆三年至五年(蕭滌非說)。王先生則通過對杜甫《奉贈蕭十二使君》一詩的考釋,並列舉大量史料和杜甫詩歌,以考證出這位蕭十二使君刺牧潭州的時間,當在大曆六年三月辛京杲罷潭州刺史之後,從而證明大曆六年秋天杜甫還活健在人世。而「三霜」所指是大曆四年、五年、六年三個秋天,也就毫無疑義了。(第125-132頁)當然,這個結論還需要補充一些證據,如蕭十二使君到底是誰?為什麼這一年他任潭州刺史沒有具體記載?如能解決這些疑竇,才能使結論更加堅實。

此外,如《江南逢李龜年》一詩,歷代都認為是杜甫的一首史詩性力作,王先生則通過四個方面的具體察考,認為此詩為李白所作,並勾勒出李白與李龜年交往的三次經歷:開元十四年在洛陽崔滌堂為初識,天寶初年於長安嗣岐王宅重逢,上元初年春第三次相見於潭州。(第212頁)從考證的方法看,材料可靠,結論可信。又如對李杜關係的新探,提出杜甫輩分高於李白的新說,(第90-99頁);杜甫岀峽是因為欲北歸晉京為郎和盼家人團聚心切所致(第115頁),而一改初衷的原因是杜甫為郎的詔書已經被有司一筆勾銷,故不得不起歸隱襄陽之心(第118頁);而南下衡州二改初衷則是為了投奔舊友潭州刺史韋之晉,希望在其之提攜下重新走上仕途(第120頁)等,都是很有說服力的,比傳統的為了生計說更加可靠。還有對《戲為六絕句》的新箋,認為杜甫是集批判與倡說於一體,是杜甫對存在於當時文壇上的某些不良現象,以「反潮流精神」所進行的批判,以及對孟浩然等盛唐詩人詩歌進行總結的基礎上,首次提出了「清詞麗句」的新的藝術境界。(第183頁)這一系列全新的結論,儘管顛覆了我們對杜甫閱讀建立起來的印象,但是王先生所得出的每一種新說,都是刻苦鑽研、辛勤探索的結晶,而不是嘩眾取巧,故作驚人之論。所以,我們以為,王先生的學術研究思路、方法、品格等,都是值得尊重的。

三、堅持真理,決不阿世

一位真正的學者,必定有自己的堅持,也必定有自己的學術操守。只要是獨立思考的結晶,只要不是為了嘩眾取寵,就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王先生雖然地處偏僻的襄陽古隆中,但是他數十年來決不阿世、堅持真理的精神,卻是值得敬仰的。表現在這本《杜甫研究新探》絕大部分篇幅中的,就是王先生的這種精神。由於要進行大量的考辨,得出的結論又大多是顛覆性的,招致商榷爭議本來是很正常的,但是有些學者為了維護傳統的觀點或自己的見解,不惜對王先生的研究進行一些非學術性的攻擊,這就超出了學術的基本規範。但是真理越辨越明,通過反覆的爭辯,王先生不得不認真檢查自己論據的可靠性,進而不斷使自己的結論趨向更加堅實穩妥。如對杜甫卒年問題的考辨,就曾招致傅光先生的質疑。傅先生曾經撰著30萬字的《杜甫研究》(卒葬卷),應該說是很有成就的杜甫研究專家,但是據他與王先生的爭論,以及參考莫礪鋒先生對這一問題的看法,我們可以從中看到,王先生文章表現出信實科學的特點,其論據和所作的新的詮釋,都是經得起複按的,尤其是對「三霜」的辨釋,對《風疾舟中》詩作年的考證,都是令人信服的。又如對杜甫婚姻問題的考證,到最近還招來爭議(有人在《古典文獻研究》第十四輯撰文,以維護傳統舊說而否定王先生的續弦新說),以至於王先生不得不再次撰文回應,並指出青年學者應該遵守基本的學術規範,讀後令人深思。再如對杜甫新樂府的辨釋,也表現出王先生不迷信權威,堅持自己獨立思考的可貴精神。通過對游國恩等編著的《中國文學史》中新樂府概念及葛曉音先生《新樂府的緣起與界定》(《中國社會科學》1996年1期)一文對新樂府的翔實具體的定義進行細緻辨析,最後得出杜甫的「三吏」「三別」「不屬於新樂府而是一組難以配樂傳唱的五言古詩」的結論(第224頁),還這組詩以本來面目。再如本書下編對郭沫若《李白與杜甫》的重評也體現出王先生客觀公正的學術立場,他實事求是地評斷郭著,肯定應當肯定的東西,否定值得否定的東西,不像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對郭著進行的全盤否定式的批判,這就更加顯示出王先生是一位成熟的學者。另外,從本書《建國以來杜甫生平研究綜述》、《杜甫研究五十年》、《杜詩「吳體」探論》、《杜甫「沉鬱頓挫」辨識》等文章來看,王先生之所以能夠有所建樹,主要得益於他對杜甫研究歷史狀況的熟悉,掌握材料翔實,加上不盲從,獨立思考,故而能取得推陳出新的成就。

最後是本書還存在著的一些問題。首先是體例方面,由於是一部長達24年之間的論文集,很多文章前後數次重複,佔有大量篇幅,實在是可以重新編輯,以達到精粹的境地;其次是校對上存在很多錯誤,如第26頁得出的關於杜閑的兩條重要結論的第二條是「杜閑在景雲二年至萬歲通天元年這一段時間內,一直居住於洛陽的」,時間明顯是倒置的,讓人費解,還有第55、56頁注開元二十九年為714年,實際應為741年,第220頁,誤《讀杜心解》為《讀杜必解》,誤仇兆鰲為仇兆贅,等等,都是不應該出現的錯誤;另外,將杜甫秦州開始的近體詩當作「中國古代近體詩的一座藝術高峰」(第174頁)的說法似乎評價過高,而對杜甫詩歌用典的「精」處(第158頁)未能詳論,將「清詞麗句」當作杜甫追求的新的藝術境界(第191頁),又似乎降低了杜甫的藝術追求,還有對「吳體」的方言考述用例過少,其說服力也就減弱了。總之,王先生的這部專著在破與立方面都有著突出的成就的,以上所指出的這些瑕疵,是不足以掩蓋其學術的光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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