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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事件大全,夠拍一部戲?中立者的態度,你站誰?

近日,薛之謙算是攤上大事了,前面剛和前妻複合,撒狗娘。現在就被前女友手撕,人設一敗塗地。不得不感慨「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撕」。

現在就暫且回顧這些天網路上沸沸揚揚的《薛之謙李雨桐高磊鑫,這些年的那些事》。

首先是2017年09月08日薛之謙公開宣布「我記得... 你跟我時... 我一無所有...

我不想再尋覓了... 請讓我給你所有...

反正我們也不再年輕了....

那就再愛一次吧... 」

然後就有2017年09月12日17:02,薛之謙「前女友」李雨桐,爆料「經歷了一段感情,看穿了一個人,選擇了遠離和釋懷,一直以來的隱忍是勸自己平淡是福,但薛之謙選擇和高磊鑫高調複合,讓以往的一切都成了「設計」,以及近幾天我的留言私信里越來越多的揣測和詆毀,讓我不得不陳述所有真相和事實,那麼也請你準備好面對曾經做過的事吧…整件事有點長…一條微博寫不完… 」

一條微博果然寫不完,然後2017年09月12日23:40,李雨桐繼續「2012年,我和薛之謙一起開了一間淘寶店,相信很多人知道,叫做UUJULY,因為我和他都是7月生,便取了這個名字。

起初合作是薛之謙向我提出的,簽了10年合約,兩人各佔百分之50的股份。

起初我們是非常單純的合作夥伴,當時對他的感情狀態並不太關心,只在一起工作的時候隱隱知道他和一個L姓女藝人在一起,而高磊鑫則是前任。隨著UUJULY發展的越來越好,我們在一起工作的時間也越來越多。突然有一天薛來和我表白,說他已經深深地愛上我,但是不能跟我在一起,因為高磊鑫已經懷了他的孩子,並要求薛之謙和她結婚。我當時覺得他一邊說愛我一邊說不能在一起,那何必說出口呢?我很生氣也很莫名,因為那時我意識到可能自己也喜歡上了他,但我的理性告訴我,我不能和這個人在一起。

緊接著薛去北京出差,這個事情也就當沒有發生過。

一周後薛突然電話和我說,高磊鑫說她流產了,薛就懷疑是被騙了,和她提出離婚。高便索要了1000萬離婚費,否則就要爆料。

他聽到這個答覆之後,對我說,自己已經對高連百分之一的感情都不剩了,並表達要和我在一起,決定要離婚,希望我和他一起承擔這1000萬。

當下那個情景就像是我如果不同意就會被定義成一個只認錢不認情,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當時UUJULY經營的不錯,他表示兩個人努力下,半年就可以攢到。

我承認薛之謙對於UUJULY前期的宣傳和快速成功功不可沒,但是之後他主要都在做音樂和火鍋店,一直不斷投錢,UUJULY可以說是他當時最重要的經濟來源,我也很支持她,而我便全身心投入在我們的店裡。

然而這一答應之後,我的災難就開始了…

這1000萬當時我們是拿不出的,所以從13年開始就把每個月UUJULY賺到的錢100萬一筆或者200萬一筆的轉給高,除此之外薛當時也有問朱楨、李晨等人借錢去給高。

當時一筆筆給錢,但奇怪的是他們沒有任何的協議,我覺得不對勁稍微問一下,薛就會非常不耐煩的說,錢不是沒給齊嗎,給齊了就會簽字的,不就拿你點錢么,大不了還你,我去自己解決之類的話。

無論如何,終於辛辛苦苦給到1000萬了,薛又說,高提出因為上海必須要求本地戶口才可以買房,要趁著沒離婚才有資格在上海買房子,要求買好房子才願意離婚。大家都知道,買房也不是買菜,於是又拖了幾個月。

這期間我無法接受自己是這樣的狀態,這樣的感情對家人和朋友都是無法交代的,我多次提出分手。但是因為合作關係,薛隨時可以來公司對我軟硬兼施,甚至有過我一提出分手他就把公司的傢具電腦都砸爛的極端行為,同時又承諾一個月內必須解決之類的話。

於是我只能選擇繼續相信,但房子買好後更誇張的劇情來了...

有一天半夜我突然接到薛的電話,說高磊鑫得了腦垂體瘤,再要一千萬看病,否則就爆料說薛之謙殘忍拋棄患病糟糠。

到了此時,我本以為是他口中一個星期就能解決的事情變成了一個月,三個月,下個月,最後一步步拖了兩年。其中的原因也都是薛的一面之詞,具體是否真實我也無法考證。

UUJULY在銷量還不錯的同時,每個月還有巨大的成本支出,我只能繼續為了店鋪奔波忙碌著,但誰又是聖人呢?誰能夠一直把辛苦血汗錢拱手送給一個無底洞呢?

於是我決定徹底離開這個複雜的漩渦,結束這段感情,並毅然決然放棄一切,離開了付出心血的UUJULY。

只要心情不再遭受煎熬,一切從頭開始也無妨。

很多人都有過不那麼美好的感情經歷,我也本打算把這一切埋進土裡,從此之後薛之謙再紅也好,再有別的新戀情也罷,都與我無關。

很多人質疑我為何這時發聲, 當我知道他和高磊鑫重新在一起時,該讓我如何理解?

那曾經賠給高的錢,現在是不是成為我送給你們的嫁妝呢?

揭開心口的傷疤還是挺痛的,寫到這裡我也挺解氣的,今天先這樣吧,明天再繼續。」

信息量較大,「明天繼續」,然後2017年09月13日22:31,李雨桐發文「第一份合同是2012年簽署的,當時是薛之謙60%,我40%。後來因為薛比較忙,而我需要每天上班負責運營店鋪,在第二次上新後,薛便主動提出再讓我10%,但是他表示重新更改合同太麻煩,既然給我了也就不會反悔,所以實際上我們是5:5分成。

2015年在我掙扎的期間多次提出分手,並且想要放棄店鋪。薛之謙說因為外界都知道他有個女裝店,如果關門的話他會沒面子,因此儘力挽留我,並將合約股份比例改為我80%,薛之謙10%,薛的表妹湯某5%,以及圈內好友朱某5%。

在第二份合約更改後的兩個月,有一家叫做緹蘇的電商運營公司找到我們店鋪,說希望可以5:5分成共同運營這UUJULY。因為當時薛之謙需要支付高磊鑫的第二筆1000萬,還要製作自己的音樂,就向這家公司要求先預付400萬的合作條件。

他向我提出希望這400萬他全部拿走,並作為補償,把他最後剩的10%也都給我。

可是對於我來說,我需要拚命幹下去,先還掉預付的400萬,然後只分到總營業額的45%,還指不定又得拿去填無底洞,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個頭。

所以掙扎再三還是決定放棄一切,離開UUJULY。

現在是一個法制的時代,我提供的所有證據屬實。」

1小時後,又補充說到:「合同確實是2012年簽的,剛剛經網友們提醒才發現簽署時間列印錯誤,導致後來合同也根據這個錯誤的列印時間一起錯了。這是三張原合同照片,薛之謙那邊有一模一樣的一版,也是同樣的問題。我相信我和他,誰都不敢偽造這些。 」

2017年09月14日13:58,李雨桐再次發文:「薛之謙當年泰國出車禍的新聞,可能一些人看到過,關於這件事情,我來說一下真實的情況。

2014年5月,我和薛之謙,攝影師,以及一名助理一起去泰國蘇梅島拍攝UUJULY女裝新品

。我們當時安排在蘇梅島工作四天,但是兩天內就提前完成了拍攝工作。

於是第三天下午就計劃騎摩托車觀光一下。一共借了3輛,薛載著我一輛,攝影師一輛,助理一輛。

半路薛之謙突然加速說想試試能開到多快,但經過一個彎口的時候,突然路邊衝出來一隻狗,他緊急剎車導致翻車,我飛出去了2米,右手肩膀到手臂以及右腿大面積受傷,薛之謙也同樣傷勢嚴重。

當時我們兩個人都倒在馬路上飆血,他第一時間的反應就是給經紀人打電話,趕快報道他在泰國出車禍的新聞。隨之跟在後面的攝影師和助理也趕到了。

警車送我們到醫院之後,醫生緊急進行了治療。當時我最嚴重的是右腿的傷,縫合了7針。在包紮的前一刻,薛之謙想到的是拿手機在我最嚴重的腿傷上拍照片,而且還選好角度,拍了一張局部特寫,怕別人看出這是女生的腿,因為他要拿來用。

在他曾經微博發出的受傷拼圖裡(圖1,2),其中有一張紫色線縫合的其實就是我的傷口,可以對照(圖3,4)中我現在的疤痕形狀。

因為我們的傷是不可以站立的,更別說走路了,所以我和薛單獨留在泰國療傷十幾天,我還遠程操作給淘寶店上了蘇梅島拍攝的新品(圖6)

6月1日我回到了上海,薛之謙去北京工作,坐著輪椅接受了採訪並參加了演出。他在採訪中表示,當時是我們所有工作人員一起坐蹦蹦車出車禍的。

期間他和我說絕對不能說出去我也受傷的事情,叮囑我出門一定要穿長袖長褲,不要讓身邊的人知道我也受傷了。並且之後所有拍攝的照片都要好好修圖,一定不能讓大眾發現我身上的疤。

(圖7)是我當時在蘇梅島修養期間以及回來後和攝影師的微博私信聊天記錄

(圖8)是當年關於薛之謙車禍的新聞報道」

2017年09月15日21:36,薛之謙回應:「抱歉

這麼久才出現 讓大家久等了

理由如果是我在日本工作忙不能回復這些像生產線一樣的圍撕...未免也太勉強了...

不是我不會....

是我不想....

因為把愛情拿出來撕...

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堪的事情...

但今天下午那個杜撰的假薛之謙回應以及在李雨桐文字里越來越多的杜撰

確實是讓我頭痛不已....

就像躲在這件事後面瘋狂擊掌的強大水軍一樣顯而易見....

我還是選擇直面...

我就將這些不堪都告知大家....

這是一段我和李雨桐的感情...

的確愛過... 不分誰多誰少....

在我和小高協議分開之後.....

慢慢的...李雨桐走入了我的心裡....

原因也是因為我們生意合作天天在一起...

但如果我是個愛錢的人...

我應該只需要給李每次拍攝的工資而已...

李雨桐(原名李璐禕yi )當時是個拍攝雜誌的模特....月入在萬左右 不是大家口中說的富二代不差錢...她的家庭條件我不做具體描述 但她起初沒有錢我也沒有錢 沒有錢是這個風波的關鍵點 是一起做UUJULY後我們才都開始有錢的...

合作後以百分之50的股份給她至少證明我不是一個愛占別人便宜的人...

包括我現在的dsp 我也是和合伙人5:5分

上上謙也是....

這是我一貫的做事風格...

雖然我當時在演藝圈有點落寞...

但我和普通人合作的話臉卡我多少也能多刷點股份或者再要點乾股....

一律沒有.....

說到重點了....

就是說到錢了...

我要是真的欠李一兩千萬... 我願意直接入獄...

在這次我們的感情也好合作也好...

錢方面...只有我多給她... 我絕沒有欠她錢...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出我今天連夜對完的賬單

我們合作一共三年多

李雨桐共計拿1079萬

我拿了850萬

在最後解散團隊的時候三萬件庫存和遣散員工的費用都是我個人拿出來了100萬直到把員工遣散完畢 而且是該賠多少賠多少 ...

不欠員工一分錢...

李在網上說我去談合作我開口要拿人家400萬去做音樂實在太無聊了... 醫鬧 炮王等話題像錢多到用不掉一樣的來說我.. 當然諸如此類的杜撰和網上不實報道排山倒海的來確實是讓我心力交瘁...

這種造謠其實挺可悲的... 你們看見一張我打醫生的照片嘛滿屏的說我醫鬧就打醫生 那你到是上照片啊 一張也好 你們也不會知道我是為了李雨桐才去和醫生理論....

導向....如果用錢引領...

隨便的造謠就可以置人於死地...

我無力辯解 也只能承受

但任何的謊言 都會是一個洞...

確實我們之後在感情里吵的得很厲害...最後愛恨都變成情仇...

但搬到公眾上來我當然不願意看見

並且錢 我一定不欠李的...

我們都是成年人...

陳年舊事了還要再來一撕

那也好...我不必再被你家人威脅了....

那這就是我剛回國整理完部分證據後的回應...

最後我還是那句不想撕

願還能和平相處...

我為我以上所有的言行負責...

願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最後因為個人情感糾紛成為談資

向關心自己的監督自己的所有人道歉

但是沒有人是完美的

我也不是」

2017年09月19日17:47,李雨桐回應:「我和薛之謙的事絕非「愛情」這個範圍里能夠釋懷和解釋的。

在UUJULY之前,我曾經營過一家淘寶女裝店鋪,信用達到三皇冠,正是因為這個原因,2012年初,薛之謙向我主動提出合作,他負責對外宣傳,我負責款式及出鏡,前期宣傳固然重要,但產品才是後續能夠持續盈利的核心,兩者缺一不可。無論是我所出資的投資款,還是工作內容,都可以證實50%分配的合理性。

事實上,在我主動退出後,UUJULY曾更換模特經營了一段時間,但銷量大幅下滑導致店鋪難以維持。

用和高「協議分開」四個字來描述和我的開始,令我不禁大大的疑惑當年所聽聞的各種事情,關於薛和高結婚、離婚的時間點以及理由我是無法求證的,也實在不知道一面之詞中的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

2012年確認關係到2015年8月末分開,我對他全心全意。愛一個人,便是信任一個人,從未與薛之謙簽下任何協議或欠條,就是一起承擔。我以為「戀人」之間不用計較,為拯救他口中被高威脅的「苦海」,錢算不了什麼。

當時店鋪是用薛之謙的身份證註冊,關聯支付寶賬號也是他的,公司財務是薛之謙的發小和表妹,對於每月的分成我並沒有去質疑過,現在的對賬也不過是他自己和自己對。至於我個人的銀行賬戶轉賬記錄,我將保留並作為必要之時的證據。

另外,公開我的本名李璐禕,並貼心的標註拼音沒有關係,但提及到我的家人,我想聲明,我的父母都從上海音樂學院畢業,我們家只是一個熱愛音樂的普通家庭,確實如同薛之謙所說,沒有任何背景,我也從未說過我是「富二代」,那麼,我的父母又是用什麼理由威脅你的呢?如果行事坦蕩之人,又如何能夠被威脅呢?

出於考慮到關注此事的各界人士都能安然度過一個周末,昨天也是我們所有人都應當悼念的九一八紀念日,引起一些對我「私下談和」以及我有金錢目的之類的傳言和猜測,我願在這裡明確回應:

事件發生後我和薛之謙私下並無任何聯繫。

同時我所有的言行都是我本人意願,絕非任何機構或背景指使,並未收買任何微博賬號或僱傭水軍,此次事件中除了幾天不出門叫外賣之外,沒有花過一分錢。

對於當初答應一起共同承擔的錢,我不曾打算收回,但也不願當年的打拚是為他二人未來的幸福美滿生活做經濟基礎。

抬頭三尺有神明,若良心尚存,我建議請薛之謙公開捐贈給慈善機構,也是為這個世界作出貢獻。我分文不取!

在此感謝所有我認識和不認識,願意相信我,為我發聲的每一個人!

至於誹謗我的,污衊我的(其中包括說我受利於新浪,騰訊等該類機構的言論)以及對我的人身攻擊行為,以及冒充我本人或朋友的行為,一周後,若不撤銷或再次出現,我必將採取法律手段訴之。

最後希望所有人從我的事件中引以為戒,如果你正在經歷類似遭遇,一定要儘早果斷的選擇離開,愛你的更會讓你愛護自己,真正為你揪心的人是父母,和身邊最關心你的親人和朋友。」

2017年09月21日10:04,薛之謙回應「無論說多少遍 謊言是掩蓋不了真相的...」

最重要的羅列出證據:

網友總結大意為:「1、李雨桐主動追求薛之謙,期間她曾出軌,還曾向薛之謙認錯,稱若再次出軌,她就跳軌。

2、薛之謙和高磊鑫離婚時給女方一千萬,不是從李雨桐處拿的,而是他自己用賣掉房子的錢給的。而李雨桐一直拿不出自己給薛之謙一千萬的證據。

3、薛之謙手頭有匯款記錄,能證明自己給李雨桐1079萬、個人轉賬218萬、為她買車花了200多萬。

4、2015年夏天,李雨桐懷孕,薛之謙和她協議,女方9月墮胎,李母要求薛之謙賠償100萬,薛之謙先付了60萬,提出探望女方但遭到拒絕。與此同時,李雨桐交往一名韓國男子。

5、2015年10月,李雨桐母親向薛之謙父親提出要索賠5000萬。11月,李家說李雨桐大出血,再次索賠5000萬,但女方此時一直和新男友在國外旅遊。

6、11月,李母帶著男子與薛之謙當街打架,並將視頻發到網上。

7、2016年1月,李、薛兩家達成協議,薛之謙賠償200萬。2月初,薛之謙還完餘款140萬。

8、2017年3月,李雨桐再次聯繫薛之謙,提出再次合作,向薛借500萬,此事無下文。

9、2017年9月,李雨桐家人聯繫薛之謙,要求其再賠償100萬,被薛拒絕。(從此處上下文判斷,這位李雨桐並非李的生母,而是疑似是李的繼母之類的人物,薛之謙在前文中稱她為「一位身份特殊的阿姨」。)

10、2017年9月,李雨桐再次發簡訊給薛之謙威脅要求,否則就交給媒體。此後,李雨桐就開始大面積爆料。

重點來了,如果你把薛之謙這次事件的所有發文都仔細看完了,你絕對是真愛粉呀!~作為中立的吃瓜群眾,看完他們這樣網上護撕,過癮不?腦補看完一部狗血大劇,有木有?你站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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