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一張紙從銀行盜走百萬現金,電影都不敢這麼演!
【1】
在電影中我們看過很多銀行搶劫案,或聲勢浩大,或構思精巧;但是,像下面這個故事一樣平淡、離奇,甚至滑稽的,卻很難找到。
故事發生在馬來西亞,銀行被盜走的現金超過60萬令吉(約百萬人民幣),而劫匪沒有任何武器,他只用了一張紙……
不可思議吧,這不是電影,而是真實發生的事兒!
他是怎麼做到的呢?
9月8日中午12點半,一名男子走進吉隆坡某家銀行,他身穿短袖、短褲和拖鞋,背著一個背包。
他對銀行工作人員說,自己是滅火器公司的技工,來對滅火器進行例行檢查。
男子要求進入禁區作業,銀行照例對他進行身份查驗,他卻只能拿出一頁文件,上面似乎畫著樓宇平面圖
銀行工作人員覺得很可疑,便通知了值班經理,經理拒絕了他進入禁區的請求。
被拒絕後,男子並未離開,而是偷偷地、不引人注意地靠近禁區,在房門外徘徊。
監控錄像顯示,當時男子假裝檢查滅火器,而銀行工作人員都忙著接待其他客戶,沒人注意到他。
存放現金的庫房只有經理和首席收銀員才能打開。終於,男子等到了機會,首席收銀員輸入密碼,走進庫房,男子緊隨其後,將一塊磁鐵放在庫房的自動鎖上,阻止了房門關閉。
首席收銀員離開後,男子成功潛入庫房!
之後,他像掉進米缸的老鼠一樣,把自己的背包塞滿現金,然後大搖大擺走出來,揚長而去。
沒有人發現丟了錢,直到2個小時後——大約下午2點半,值班經理午飯歸來,問起了這個可疑的男子。工作人員說他已經離開了,這時人們才覺得有點不對,他們立即檢查了庫房,發現大約60萬令吉的現金不翼而飛。
銀行立即報警,值班經理被警方拘留,經過兩天的詢問後,警方查明他與此案無關。之後,首席收銀員也被拘留,但僅過了幾個小時,他也被無罪釋放。
不過,目前兩人都被停職。
警方調查發現,男子離開前和銀行保安有過交談,他冷靜地告訴保安,現在不能進行檢查,但他很快會再次登門。
警方稱,這並不是男子第一次嘗試作案。在另一家銀行他使用了同樣的伎倆,但未能成功。
一位警方內部人士表示,銀行的疏忽令人震驚:「男子既沒有任何公司的證件,也沒有穿著技術人員的制服,他就這樣隨便穿著短褲、T恤和拖鞋,堂而皇之地走進來,走出去……所有這些都應該引起懷疑,並提高警惕!」
【2】
無獨有偶,同樣在美國靠一張紙條逼櫃檯給錢,「睡衣大嬸」2小時連搶5間銀行
「搶銀行」被比喻為犯罪中的浪漫,因為想一獲千金的下場,幾乎都是束手就擒入獄啦~但這位非典型的搶匪大嬸真是有夠狂,光看她的穿著就知道了……
這位美國鹽湖洲的40歲大嬸娜內特(Nannette Perkins),她一身睡衣睡褲的輕鬆模樣,扛著一個購物袋就直接走進銀行里,看起來跟一般去辦事情的中年婦女沒什麼兩樣。
櫃檯行員親切的問她:「請問今天需要什麼服務嗎?」但大嬸搶匪一句話也不說,只遞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給我錢,這是搶劫」。……咦?連把槍都沒帶,就想要來銀行搶劫?你還穿著睡褲呢!銀行的工作人員可能傻了好幾秒,才照著銀行遇搶程序,不動聲色的把錢交給大嬸。畢竟,她的包包里可能還藏著其他武器或炸彈嘛!現金得手之後,大嬸娜內特也若無其事的走出銀行。顯然,一張紙條就能搶銀行的美夢,讓大嬸上癮了。
就在2個小時以內,娜內特走遍了鹽湖城其他4間銀行,都用了相同手法,一張紙條搶來一包鈔票。但她渾然不知的是,自己早就上了全市通緝的焦點。
隔天她走進第6間銀行想故技重施時,等著她的卻是內外包夾的警力!
想吃牢飯效率也這麼快?當晚她就在看守所過夜啦!
根據警方說法,娜內特每次犯案前只做了簡單變裝,要當銀行搶匪也是夠懶的!至於為什麼不帶武器,只用紙條宣告要搶劫呢?這是因為美國司法部倡導「銀行員工不要採取武力反抗,全程按照搶匪的意願行事,甚至將錢快點交給搶匪都好。」對銀行來說,在沒造成其他客人恐慌的情況下,快速打發這些搶匪,造成的損失更小。而對銀行搶匪來說,用一張紙條就能達成目的,攜帶武器反而罪加一等,15年的刑期可能會增加一倍到30年。
但沒有人逃得了法律制裁啦,就像娜內特搶到「數目不公開」的贓款,最後還是要用數年時間來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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